


摘要:随着现代化教育的发展,以及艺术教育政策的不断革新,使用表现性评价已经成为培养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重要手段之一。表现性评价指教师根据评价目标设计评价任务,学生在参与评价任务中的表现会有相应的评价,以此反映学生的表现和学习情况,是用动态、积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参与活动的表现。本文通过明确评价目标、设计评价任务、制定评价标准等环节,将表现性评价运用到小学音乐课堂实践中,在实践中反思与改进,培养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关键词:表现性评价;表现性任务;音乐核心素养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3-0-02
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感受与鉴赏是音乐學习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理解、创造、表现音乐的基础,而表现性评价可以在真实的环境中考查学生理解、应用的能力,并予以评价,充分发挥其创造性,引导学生用音乐表现自己[1]。本文以四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单元中的欣赏课《捉迷藏》的课堂教学为例,将表现性评价融入教学中,通过图1所示的四个步骤进行评价,激活学生学习音乐的动力,使评价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1 设计评价目标
评价目标的设计需要将不同学段的不同要求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还需明确本节课的教学目标、评价标准以及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表现性评价。在《捉迷藏》这一课中,笔者从学情分析、教学目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这四个方面设计评价目标,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