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武及文:北朝及隋代厍狄士文的酷吏形象

2021-09-10 07:22赵耀
今古文创 2021年4期
关键词:史官

【摘要】 在《北齐书》中未入《酷吏传》的厍狄士文,却被收入《隋书》《北史》的《酷吏传》,其“酷吏”的形象为世人熟知也多因《隋书》《北史》二书。厍狄士文先祖起源于西北弱水,保有游牧民族彪悍之风,而厍狄士文也沿袭了代人粗犷耿直的性格和武人能征善战之风。随着政局趋于稳定,厍狄氏家族的这份“遗产”在其任官时候得到“发扬”,所表现出来的是为官保有豪放、彪悍之风,执法严苛。综合对比各方文献并结合史官笔法,厍狄士文言语行为虽与“循吏”相去甚远,但不至于为“酷吏”。

【关键词】 北朝;隋代;厍狄士文;酷吏;史官

【中图分类号】K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4-0061-04

一、厍狄士文家族考索

厍狄士文先祖越豆眷在北魏道武帝时有功而受封,“率部北迁,因家朔方”,祖父厍狄干为代北善无人。①《后汉书》载西汉时善无“故属雁门”,②东汉为定襄郡治,至北魏“善无郡天平二年置”,③顾祖禹曰“善无,今大同府朔州北境有故城”,④经历战乱后东魏“复置善无郡,治善无县,属恒州”,及至后周又废。⑤据《中国历史地图集》,善无郡北魏时属恒州,为善无郡治所。⑥出土于河北省唐县的东魏厍狄干石窟摩崖造窟碑为东魏太傅厍狄干求雨成功还愿而建,对厍狄干也有记录。孫钢最早发表简报提到其中摩崖造窟碑记一通横书“厍狄太傅公石”,其碑文载“公先祖出于北漠,居□弱水”。⑦《尚书·禹贡》载“导弱水至于合黎”,⑧《水经注》载“昆仑山在西海之戌地,北海之亥地。去岸十三万里,有弱水,周匝绕山”,⑨其后“流沙地在张掖居延县东北”,“弱水入流沙”。⑩

《读史方舆纪要》云夏州汉代为朔方郡⑪,自西晋末年战乱以来,朔方一度为石勒、赫连勃勃所据,“置统万镇。太和十一年,改置夏州及化政郡。”⑫厍狄士文祖父厍狄干少言寡语,有武艺,北魏时立有军功,六镇之乱后随尔朱荣入洛。尔朱荣被诛杀后,又随高欢起兵,屡建奇功,成为北齐开国元勋。厍狄士文其父厍狄伏敬,为北齐武卫将军、肆州刺史。《厍狄士文墓志》载厍狄伏敬同样立有军功,“或奔走云雷,与平勃而等驾;或经纶王霸,顾方邵以连衡”。⑬

据此结合传世与出土文献可以判断厍狄士文先祖出身与建立功勋的范围皆为西北边地,保有游牧民族彪悍之风。厍狄士文作为厍狄氏人一员,把作为代人粗犷耿直的性格和作为武人能征善战之风也都沿袭了下来。

二、两汉魏晋南北朝“酷吏”之说

“酷”原意为“酒厚味也。从酉告声”⑭,荀子认为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⑮《康熙字典》载《白虎通》释“酷”为“极也,敎令穷极也”,《史记》释“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汉书》释“穷民犯法,酷吏击断。”⑯由此,“酷”与“吏”结合用来形容官吏执政残酷少恩,今人谈及“酷吏”多是以贬义为主。

《史记·酷吏列传》首开论说“酷吏”之先河,司马迁认为“奸伪萌起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⑰司马迁主张治理国家在于宽容而非酷刑,认为酷吏“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⑱与此相对的“循吏”则是“奉职循理”,司马迁认为同样可以实现大治,无需“威严”。⑲由此太史公所列“酷吏”执法严苛与“循吏”依法行事是两种为官理念,并无严格的孰优孰劣,乃“循吏”与“酷吏”本意。与《史记》出奇一致的是,《汉书》也认为 “酷吏”群体清廉可做表率,污浊的有谋略教化,认为“虽酷,称其位矣”。⑳《后汉书》主张“酷吏”“以暴理奸,倚疾邪之公直,济忍苛之虐情。” ㉑《魏书》鞭挞“酷吏”的同时,更加推崇“循吏”。魏晋南北朝以来“淳风既丧,奸黠萌生;法令滋章,弄禁多设。”㉒姑北魏官吏少仁恕之心,为官严苛,此时的“酷吏”与两汉不同。魏收直言北魏拓跋氏“以戎马定王业,武功平海内”,故为政滥用刑罚、施行苛政,即“治任刑罚,肃厉为本”。㉓而厍狄氏家族为好征伐的代人,同样执法严苛。《北齐书》认为高欢用严苛的法律对官员加以控制,“使内外群官,咸知禁网”,㉔可见朝廷通过“酷吏”展示其威慑力。《隋书》认为“仁义礼制,政之本也,法令刑罚,政之末也” ㉕,推崇仁治而贬低刑法。故执笔史官对于乱世时期执法严明的“酷吏”严加责难,由此还将厍狄士文编入《酷吏传》,指出厍狄士文为害一方,对“酷吏”的鞭笞超乎于以往正史。《北史》在考稽前史所录“酷吏”,虽把郦道元、厍狄士文列入《酷吏传》,又将其转移至家传,将洛侯等列入“酷吏”。李延寿主张秦汉虽用酷吏,但汉代郅都、宁成所为“一切以救时弊”,而南北朝时期像洛侯这样的酷吏却不同,他们“ 其所笞辱,多在无辜。察其所为,豺狼之不若也”,与郅都和相去甚远。㉖

以上正史对“酷吏”的评析,不外乎从儒家思想当中的“仁义”“教化”出发。孔子有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㉗可见明显向于“德礼”,而非“刑罚”。而《史记·酷吏列传》开篇即引孔子语言,又特别主张法令“非治清浊之源”,而是“治之具”,㉘进一步指出通过教化可以避免刑罚的残忍,也能实现社会安定。汉代董仲舒言:“刑者,德之辅”,㉙伴随着汉武帝以后儒家正统地位的确立,儒家思想对于法律的影响也愈发深远。在儒家的语境之中,“酷吏”执法严苛虽有成就却不可取,实现天下大治最合理的手段非严刑峻法,而是“仁政”“教化”。故后世史官多以此角度来判定“酷吏”,而厍狄士文即位列其中。

三、厍狄士文个人经历及其酷吏形象流转

厍狄士文祖父厍狄干为北齐元勋,父亲厍狄伏敬为北齐将军、刺史。因而厍狄士文借祖上荣光,通过门荫入仕,沿袭父辈爵位。与其祖父、父亲相似的是孤傲耿直的性格,这也使其为官执法严苛而非循规蹈矩,以至于被后世史官编入《酷吏传》。

厍狄士文个性孤僻,对邻里亲朋都不苟言笑,北齐时任章武郡王,拜领军将军。㉚《厍狄士文墓志》载厍狄士文“天质爽儁、神彩亮拔”,汉化颇深,北齐文宣帝高洋即位后任“侍讲”。㉛北周武帝平北齐山东名门望族皆归附于北周,厍狄士文则闭门不出。其守节之志,墓志所载为“确然铁石,不避汤火,苦战效死,势屈道穷”。㉜墓志载大象年间司马消难“跋扈安陆”,有赖于厍狄士文此次的叛乱得以平息。墓志认为厍狄士文的功绩虽不如孙叔敖,但与墨子劝阻楚国攻宋相当。而孙叔敖在太史公《史记》中是被列入《循吏传》当中的,㉝墨子作为墨家先贤同样是地位很高,可见墓志所反映出时人对厍狄士文的评价之高。

隋文帝受禅,厍狄士文又为隋文帝重用,“除上开府,䢵州总管,安州刺史,湖陂县开国子”。㉞入隋后,厍狄士文为官事迹开始丰富起来,其性格上孤僻耿直的特征也更为凸显,魏徵编修《隋书》时也将其列入《酷吏传》。厍狄士文生性简朴不占朝廷和百姓钱财,也以此严格要求家仆,以至于“法令严肃,吏人股战,道不拾遗。”㉟此外厍狄士文执法严明,铁面无私,对其亲属也毫不客气,见其亲生儿子“尝啖官厨饼”就仗责一百并关狱多日。㊱士文在贝州任职检举贪官污吏时,查出违法官员立即上奏悉数发配岭南。因岭南遇瘴厉,被发配者“死者十八九”,一时间家属又哭又闹。甚至编出“刺史罗杀政,司马蝮蛇瞋,长史含笑判,清河生吃人”的歌谣,以厍狄士文为“刺史”,但厍狄士文不为所动。传世文献当中对厍狄士文这一时期的事迹记载的篇幅较大,尤其是《隋书·酷吏传》中载厍狄士文将此事迹列入,展现了唐代史官对厍狄士文“酷吏”形象的认知。在隋人所撰墓志中,厍狄士文的形象却并非如此。墓志载厙狄士文“俭己约躬,正绳直笔,不踰七日,望司寇以行威;徒悦两天,踵冀州而按事。于是夜无犬吠,朝设雀罗。”㊲厍狄士文虽袭其父辈爵位,入隋之后亦受重用,其为官政策方面依旧保有着其先祖粗犷严苛之风。尽管这种严正执法、不避权贵的态度是可取的,但在贝州任官时对贪官污吏不问轻重一律发配显然是不妥的。

等到厍狄士文被隋文帝再次启用后任雍州长史,依旧推崇严苛竣法,对权贵也毫不留情,连他自己都说:“我向法深,不能窥候要贵,无乃必死此官。”㊳厍狄士文之从妹本为北齐嫔妃,北周灭北齐后被赐予长孙览,厍狄士文以此为耻,捐弃亲情,“不与相见”。㊴可见厍狄士文已经渐次摆脱代人游牧遗风,崇尚文治、重视礼节,可见其刚烈耿直之气,甚至于不近人情。后英州刺史唐君明在母亲丧期为完时娉士文从妹为妻,由此遭到弹劾。士文因不巴结权贵,性格刚烈也遭人弹劾,被捕入狱几日,愤懑而亡。厍狄士文性格刚烈,自始至终都对其人生道路选择、政治仕途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度被后世史官列入《酷吏传》之中。

厍狄士文在《北齐书》与《北史》中随其家传,但《北史》之《酷吏传》已将其列入“酷吏”之中,而在《隋书》中则直接被编入《酷吏传》,这一编排细节看似非常微小,但却能看到史官的态度变化与时代背景。西晋王朝在统一不久后即分崩离析,由此中原再度陷入动乱,到隋代南北才得到统一。乱世之中,任何政权想站稳脚跟就不得不采用严苛的法令和严酷的官吏,故而历代史官笔下的“酷吏”由此受到重用。尽管“酷吏”手段残忍,但其不遗余力打击贪赃枉法之徒,乱世之中为强化皇权而卖命,在南北朝时期往往能得到重用。《北齐书》虽为李百药撰,但在李百药之父李德林时已现雏形。《史通》载:“李(李德林)在齐预修国史,创纪传书二十七卷。自开皇初,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㊵但《北齐书》残缺严重,钱大昕考辨后认为李百药所撰原文仅存18卷,即卷四、卷十三、卷十六、卷十七、卷十八、卷十九、卷二十、卷二十一、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卷二十五、卷四十一、卷四十二、卷四十三、卷四十四、卷四十五、卷五十,其余则皆补自《北史》等文献。㊶中华书局本点校本认为,《北齐书》在唐中叶之后就渐渐残缺,到北宋初时仅存17卷,其中第五十卷有删节同时与《北齐书》差距较大,认为这卷也非《北齐书》原文。㊷厍狄士文在《北齐书》单独成传,为第十五卷,按照钱氏与中华书局本所列李百药所撰保存本卷目,显然非李百药所撰。钱氏特别指出的是,若《北齐书》文出现“神武”“文襄”“文宣”“孝昭”“武成”等高欢父子谥法的多采自北史。㊸若以此为标准考察《北齐书》厍狄干与厍狄士文相关列传,确实可见有言“神武”之章句,如“后(厍狄干)从神武起兵”“神武以其(厍狄干)旧功,竟不责黜”,㊹可以确定厍狄干传非李百药原文。仔细考察厍狄士文传字句,若是李百药采撷其父所修《北齐书》原文,则不可能出现“在齐”“周武帝平齐”及“隋文受禅”等字样。由此进一步明确,厍狄士文传为后人所补。谢保成先生据此也指出,李百药原书之外“均为后人以《北史》和唐人史钞中相关内容所补。” ㊺

将《北齐书》卷15《厍狄士文传》《北史》卷54《厍狄士文传》与《隋书》卷74《酷吏·厍狄士文传》相对照可见,《北史》所载与《北齐书》一致,《隋书》因将其单独置于《酷吏传》当中,故其所载比《北齐书》多了厍狄士文祖父厍狄干与父亲厍狄伏敬信息。《北齐书》《隋书》与《北史》虽皆为唐初所修八史之一,但其编撰修史思路却并不一致。厍狄士文在北齐时北封为章武郡王,任领军将军,北周平北齐后厍狄士文入周后为官,结合其一生为官之风来仔细考察,在北齐、北周时应该已有史官笔下所言“少恩无情”之风,而《北齐书》未载其在北齐之言行,《周书》甚至未有其传,更不见《酷吏传》。此外,《北齐书·酷吏传》收录邸珍、宋游道、卢斐、毕义云,而未收录厍狄士文,而将其单独成传。仔细对所列“酷吏”加以考察,发现邸珍性情残暴,搜刮无度,对部下极为残酷,导致众叛亲离,为百姓所杀;宋游道善结交好友,性情刚烈,嫉恶如仇,弹劾大臣,却结交好友,打击权贵;卢斐本性残忍,因残忍独断文明;毕义云打劫商旅出身,本性残酷,执法严苛,检举贪官,治家严厉,甚至最终为其子所杀。㊻以上所列“酷吏”言行要比厍狄士文更为严苛,再结合厍狄士文身世与经历,显然后人在补《厍狄士文传》时认为士文还未及如酷吏传之标准,故在《北齐书》中只是单独成传。而《北史》将厍狄士文列入《酷吏传》,《隋书》将厍狄士文编入《酷吏传》,背景就与《北齐书》大不相同了。从贞观十七年(643)到显庆四年(659)李延寿修毕《南史》《北史》二书,这一时期国家统一、安定有序,在史官眼中厍狄士文这类“酷吏”在战乱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手段是不值一提的,与儒家大乱之后教化为先、崇尚仁政的举措是背道而驰的。

实际上,厍狄士文性格耿直刚烈,在生活中简朴勤俭,官场上不避权贵、严格执法,至少是位清官。尽管其执法严酷,甚至铁面无私,但也不应当被列入《酷吏传》之中。厍狄士文在所见文献中所表现出来的是冷酷少恩,但在为政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是这种为官清廉、忠实执法恰恰是符合法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的。同时在谈及“酷吏”时,仅根据其执法严格就断定其品质上有残忍冷酷的缺陷是不妥当的。故而,执法者果敢严酷应当作为一大优势,而少数执法者“残酷无情”为个别现象,不能作为整体“酷吏”的现象。况且即便厍狄士文在《北史》与《隋书》当中被收录到《酷吏传》,但仍有《北齐书》将其单独成传,至少史官之间对厍狄士文是否为“酷吏”是存在争论的。不过,也不能因为厍狄士文入《北史》和《隋书》的《酷吏传》就据此认为史家使厍狄士文蒙上“酷吏”的不白之冤,史家并没有必要刻意去丑化、贬低厍狄士文,而是据当时占有史料及大多数人的认知如实直书。

四、结语

结合上文所论,厍狄士文出身于北朝末期军功贵勋家族,经历北齐、北周及隋之禅代,实现了由武入文。厍狄士文自幼性格孤僻,又沿袭代人勇猛强悍之风,在南北朝乱世之中以严明执法、不避权贵而闻名。尽管有《北齐书》将其列传单列而出,但出自于唐代太平盛世史官之手的《隋书》与《北史》对其大加责难,特列入《酷吏传》。加之自《史记》设《酷吏传》以来,历代史官及社会舆论对“酷吏”的态度多为贬斥,特别是将部分“酷吏”残忍少情作为“酷吏”群体特征来考量,由此造成了一个长期的认知偏差,即凡“酷吏”皆残忍,残害忠良、鱼肉百姓,事实上史官笔下的“酷吏”厍狄士文并非如此。而且厍狄士文作为“酷吏”实际上为稳定社会、强化皇权是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行径与那些同样被列入《酷吏传》的官员相比并非一样残忍,只不过是沿袭代人粗犷之风执法严苛、在时局动乱之际以非常手段稳定社会罢了。故而,透过厍狄士文此一个案,足见南北朝时期代人由武入文的政治转向与政局由乱及治史官执笔的政治隐喻。

注释:

①(唐)李百药:《北齐书·卷15厍狄干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97页。

②(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志23郡国五》,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525页。

③(北齐)魏收:《魏书·卷106地形志》,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2735页。

④(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历代州域形势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

⑤(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0山西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352页。

⑥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4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52页。

⑦孙钢:《河北唐县“赛思颠窟”》,《文物春秋》1998年第1期。

⑧(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廖名春、陈明整理,吕绍纲审定:《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1页。

⑨(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1河水》,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第10页。

⑩(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40渐江水、斤江水》,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第523页。

⑪(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5历代州域形势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39页。

⑫(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61陕西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122页。

⑬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页。

⑭(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卷14下》,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225页。

⑮(战国)荀况:《荀子·卷10》,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页。

⑯(清)张玉书编撰:《康熙字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737页。

⑰(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22酷吏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31页。

⑱(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22酷吏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54页。

⑲(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19循吏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99页。

⑳(东汉)班固:《汉书·卷90酷吏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676页。

㉑(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77酷吏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02页。

㉒(北齐)魏收:《魏书·卷89酷吏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17页。

㉓(北齐)魏收:《魏书·卷89酷吏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17页。

㉔(唐)李百药:《北齐书·卷47酷吏传》,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51页。

㉕(唐)魏征:《隋书·卷74酷吏传·厍狄士文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691页。

㉖(唐)李延寿编:《北史·卷87酷吏传》,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893页。

㉗(魏)何晏注、(宋)邢昺疏,朱汉民整理,张岂之审定:《论语注疏·卷2为政第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

㉘(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22酷吏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31页。

㉙(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天辩在人》,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㉚(唐)李百药:《北齐书·卷15厍狄干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98页。

㉛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页。

㉜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页。

㉝(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19循吏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099页。

㉞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页。

㉟(唐)魏征:《隋书·卷74酷吏传·厍狄士文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693页。

㊱(唐)李延寿编:《北史·卷54厍狄士文传》,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975页。

㊲胡戟、荣新江:《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页。

㊳(唐)李百药:《北齐书》卷15《厍狄干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99页。

㊴(唐)李延寿编:《北史·卷54厍狄士文传》,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958页。

㊵(唐)刘知几:《史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㊶(清)钱大昕:《廿二史考異·卷三31》,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㊷(唐)李百药:《北齐书·卷15厍狄干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页,第2页。

㊸(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31》,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㊹(唐)李百药:《北齐书·卷15厍狄干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98页。

㊺谢保成:《增订中国史学史(先秦至唐前期)》,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544页。

㊻(唐)李百药:《北齐书·卷47酷吏传》,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51-660页。

作者简介:

赵耀,男,汉族,内蒙古鄂尔多斯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隋唐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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