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66年人民日报对新中国女性媒介形象的建构探析

2021-09-10 19:51张静
新闻研究导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新中国人民日报

摘要:新中国“十七年”时期,人民日报等主流媒體建构的女性媒介形象深入人心。本文选取1949年至1966年妇女节当天人民日报的新闻报道为样本,通过内容分析法、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样本的报道基调、报道类型进行梳理,分析该报在新中国“十七年”时期塑造的“热爱劳动的生产者、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自身权利的积极捍卫者、行业中的杰出女性工作者”四类女性媒介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女性媒介形象所传递的价值观念产生的影响及意义。

关键词:新中国“十七年”;人民日报;女性媒介形象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09-0149-03

1949年至1966年是在毛泽东领导下探索新中国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十七年。这一时期是中国妇女运动的重要阶段,各项法律和政策相继颁布实施,用以维护妇女的权益。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宣告了新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各方面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1950年4月1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男女平等、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权利的基本原则;1959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妇女和男子在法律上的完全平等[1]。

法律、政策对女性各种领域的赋权,使女性的地位逐渐上升,越来越多的女性从私人的家庭空间走向了社会的公共空间,女性对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升高。中国共产党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各阶层传播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男女平等的思想,尽力避免让女性陷入男女不平等的性别歧视。本文以人民日报为研究案例,揭示在新中国妇女运动的背景下,主流媒体在女性媒介形象建构中呈现的特点,探讨女性媒介形象所传递的价值观念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及重要意义。

一、1949—1966年人民日报女性新闻报道相关情况分析

(一)样本选择

人民日报于1948年创刊,1949年8月1日正式成为中共中央机关报,成为反映党和国家声音、传递党的最新思想理论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报纸。作为具有强影响力及巨大发行量的权威主流媒体,人民日报通过多篇女性新闻报道,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当时的受众的性别价值观。本文选取1949年至1966年每年3月8日妇女节当天人民日报的女性新闻报道作为研究案例。经统计,样本时间段内共有相关报道213篇,仅将塑造女性形象或通过女性事迹展现女性特质的新闻报道作为本文样本,共计175篇。人民日报每年相关新闻报道数量不均,具体数量见图1。

从上图可以看出,1949年至1966年,涉及女性形象或通过女性事迹展现女性特质的新闻报道数量波动较大,最高报道数为1960年21篇,最低报道数为1953年0篇,当年对妇女节的报道让位于对斯大林去世的报道。

(二)样本分析

本文将剖析选取样本的报道基调及报道类型两个方面。

1.报道基调

报道可分为正面报道、负面报道、中立报道。正面报道是以赞许或讴歌态度进行的报道,或报道内容是对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道德的认定[2]。本文认定的正面报道是指赞美女性所取得的某项成果及某种品质的新闻报道。负面报道是对违反社会规范,或与道德标准相违背的行为及事件的报道。本文将对女性违反法律道德的事件,或对女性遭遇的困境问题进行的报道定义为负面报道[3]。中立报道是指新闻报道只单纯描述某一事件或人物,没有掺杂明确的倾向和态度。

通过对样本的统计,在175篇样本中,对女性进行正面新闻报道的有96篇,占比为55%,主要是对女性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任劳任怨高效工作等方面的报道;对女性进行的负面报道很少,仅有10篇,占比为6%,内容大部分是对中国台湾地区、外国的妇女不幸生活的报道;中立新闻报道有69篇,占比39%,主要是对女性参加经济或政治活动、女性群体活动、女性权利相关政策等的报道。由数据可见,人民日报倾向于对女性进行正面报道,负面报道数量微乎其微,这与正面宣传为主的思想一致。

2.报道类型

以新闻性质和内容为划分标准,新闻报道可归类为政治、经济、科教、军事、社会、文艺、体育新闻等[4]。

从上述统计表中可以看出,样本报道类型由多到少依次为社会、国际、科教、政治、体育。社会新闻在样本中占比最多,涉及女性生活工作的多个方面;国际新闻占比第二,共有32篇,主要展现外国妇女积极参加所在国家建设,争取和平独立,比如《法比妇女举行盛大集会 坚决制止战贩战争阴谋》《波匈罗妇女迎接“三八”积极参加生产 德奥妇女为争取独立而斗争》等,展现外国女性英勇、独立的女性形象;科教新闻占比第三,共有23篇,主要展现女性在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表现,比如《女植物学家吴素萱》《童工出身的女设计师的成长》等报道;政治与经济新闻占比相差不大,展现了女性在政治、经济建设活动中积极参与及贡献,显示出女性能力不亚于男性,社会地位上升,传递男女平等的观念。人民日报关于女性的新闻报道内容广泛,充分展现出新中国多元化的女性形象,突显了女性在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不容小觑的地位。

二、1949—1966年人民日报对女性形象的建构

通过对1949年至1966年人民日报的女性新闻报道样本的统计,总结出以下几点新中国女性媒介形象特点。

(一)任劳任怨、热爱劳动的生产者

总结1949年至1966年妇女节当天人民日报的女性新聞报道,不难看出任劳任怨、热爱劳动、积极参与生产是女性媒介形象最突出的一大特点。在选取的女性新闻报道样本中,塑造女性生产者形象的报道较多,主要有对女性劳动者的整体描述及对典型女性劳动者的个体描述。《上海十万纺织女工对恢复发展纺织工业贡献巨大 国营第八棉纺织厂选拔女工充当领班》一文,对上海十余万纺织女工在恢复与发展纺织工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进行了描述,并对上海国营第八棉纺织厂提拔七名女工当车间领班,使生产管理有了很好的提高这一事件进行描述,反映出女性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她们用劳动创造着自由和幸福——记吉林省敦化县的妇女模范屯》这一新闻报道,对吉林省敦化县女性参加耕作付出的贡献进行了描述,显示出女性在劳作中的伟大力量,传达劳动离不开女性、幸福生活离不开女性的思想观念。这些报道通过文本对女性群体进行描述,从宏观上展现出中国女性的劳动场景、劳动活动、劳动成就。

人民日报对个体女性的描述主要选取典型农村女性劳动者,报道对象都是有着健美风采、高昂情绪、不怕困苦的劳动能手。如《扶犁手、社长、议员——访朝鲜女劳动英雄金乐姬》,描述了农村妇女金乐姬带领村中妇女学习扶犁、成立合作社的事迹;《一个女工长的成长》,讲述了女工汪家铮由无缝钢管厂生产单位的一个见习技术员成长为女工长的事迹……无论是对女性群体的报道还是对典型个体的报道,都塑造了爱劳动、任劳任怨、积极奉献的女性媒介形象,鼓动女性投入到各类劳动生产活动中。

(二)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

人民日报对女性的报道有较大篇幅聚焦于参与政治运动、各项会议的女性代表、干部。《西藏一批女县长受到群众爱戴》《新疆各族妇女干部迅速成长》介绍了女性共产党员担任领导工作,并干出优秀成绩的事件;《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北京五千多名优秀妇女入党》《上海财贸部门提拔大批优秀女职工担任领导干部》讴歌了女性在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同样类型的还有《坚持坚苦作风的女共产党员董纯》《三个农业社的女主任》等报道。这些新闻报道通过对女性群体、个体的描述,展现了新中国女性在生产活动、行政管理等多个层面的杰出贡献,充分证明女性是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应当受到尊重和信任,新中国的女性也应是新中国建设的主人翁[5]。

(三)自身权利的积极捍卫者

新中国各项法律政策的颁布,赋予了女性同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意识到拥有权利及地位的重要性,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为女性群体发声,成为自身权利的积极捍卫者。《获鹿二区政府树立新的婚姻观点 保障退婚结婚自由 广大妇女极表拥护》《老解放区劳动妇女迫切要求婚姻自由 亟应改革残存的封建婚姻制度安定生产情绪》两篇新闻报道,显示出新中国女性对婚姻自由的渴望及重视;《尊重女社员的民主权利》《各国妇女积极争取和平和自身权利》不仅体现了女性群体对自身权利的重视,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性权利的重视。人民日报对女性捍卫、争取权利的报道,对国家维护、重视女性权利的报道,不仅维护了女性的人格与尊严,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四)行业中的杰出女性工作者

在女性新闻报道中,还有不少对各行各业杰出女性工作者的报道,如《活跃在成渝铁路上的女列车小组》《女植物学家吴素萱》《行行都出女状元》等。这些报道颠覆了过去对女性形象的认识及“女子不如男”的刻板印象。展现女性也能在特殊领域做出成绩,赞扬其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的职业精神,从而进一步发挥舆论积极引导作用,在社会上形成新时代的女性典范。

三、女性媒介形象建构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积极开展扫盲运动,在全国开展科学知识的普及,并组织开展读报活动,鼓励全国人民积极阅读。在此背景下,人民日报作为权威主流媒体,报纸发行量猛增,其构建的女性媒介形象被广泛传播,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众的认识和看法。具体来说,女性媒介形象的构建对社会主义新中国及中国人民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树立典型榜样,激发女性积极学习效仿

在1949年到1966年的这段时间,人民日报对女性媒介形象的刻画,突出了女性无论在经济活动还是在政治活动中都不逊于男性的特质,女性积极向上、坚韧拼搏的精神伴随着新闻报道的传播深入人心,在社会中为广大女性树立了典型榜样,发挥着精神上引领和模范的作用。《旅大区廿四万妇女参加经济文化建设 涌现英雄模范三百余名》在报道中如此描述:“目前旅大妇女参加工业生产的已达二万一千余名,占全区工人总数的百分之十八。其中有二千四百一十一名女工在重工业部门中从事电气、车床、修船、翻砂、化学、旋盘、驾驶等工作,并且也同男工一样地在历次生产竞赛和创造新纪录运动中创造出优异的成绩……在旅大区普遍开展的识字运动中,妇女是积极的参加者。据统计全区已有十三万妇女参加了这一运动”。在媒体的传播影响下,中国女性增加了对榜样女性的了解,并受到激励,积极效仿,冲破家庭私人领域,向社会公共领域进军,显现出不可忽视的巨大力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政策完善的主力军。

(二)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新思想,促进社会新风尚的形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日报传播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新思想,打破了传统观念对女性发展的限制,让女性逐渐意识到自己应享受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自己能够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人民日报对男女平等性别价值观念的提倡、婚姻自由等新思想的传播,不仅激发了女性参与各类活动的积极性,为社会建设增加了活力,同时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新风尚的形成,进一步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高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度,推动新中国建设

媒介通过对新中国女性形象的塑造,为女性解放、进步营造了良好氛围,推动了新中国建设。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人民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积极传播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女性同样拥有选举权等思想和价值观念,使之逐渐深入人心,进而提高女性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成为新政权的积极拥护者。人民日报等媒体对女性参与经济生产、政治活动的报道,也从事实上证明女性的无限潜力和积极作用,女性的能力不亚于男性,同样是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鼓动女性参与到社会建设中,贡献自己的劳动与能力,推动新中国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

四、结语

在1949年到1966年的这段时间,人民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对女性媒介形象的建构,打破了以往“女子不如男”的刻板成见;塑造了“热爱劳动的生产者、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自身权利的积极捍卫者、行业中的杰出女性工作者”四类女性媒介形象;展现出女性独立、勇敢、坚强的性格特点,为新时代女性树立了典型榜样,激发其学习效仿的积极性,促使女性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并且,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媒介塑造的舆论环境,使男女平等的性别价值观念、女性拥有同男性相同的民主权利思想、婚姻自由等新思想广泛传播,并深入人心;促使妇女解放运动取得有效进展,女性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不断提高,成为新政权的积极拥护者;激励女性日益活跃在社会公共领域中,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从而进一步推动新中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明舜.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妇女权益立法保障[J].人权,2010(02):31-36.

[2] 徐胜.什么是正面报道[J].新闻实践,2005(05):26-27.

[3] 魏钰尧.负面报道及其传播效果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5.

[4] 张亚楠.《人民日报》(1978—2017)女性媒介形象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9.

[5] 王申红.阅读与塑造:新中国的女性媒介形象(1949-1966年)——以《人民日报》为例[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2):132-136.

作者简介:张静(1997—),女,山东聊城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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