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辩证法的动态性

2021-09-10 07:22李想李科毅
今古文创 2021年24期
关键词:动态性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

李想 李科毅

【摘要】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旧辩证法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其呈现出一种动态性的思维特点。而旧辩证法更多受旧形而上学以及早期的科学思维所影响,展现出一种朴素的静态性。而随着科学发展至近代,静态的辩证法无法解释新的科学现象时,动态的辩证法便初露苗头了。康德那里辩证法开始有能动的特性,而第一个明确展现出动态的辩证法是黑格尔,但是其辩证法有一定的缺陷。其辩证法经过马克思吸收之后,具有先进性的、更为完善的唯物辩证法便应运而生。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动态性;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图分类号】N0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4-0056-03

一、唯物辩证法的能动性与动态性基因

辩证法在古希腊便已经崭露头角,最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对世界本源的探索,探索的方式即是辩论的方法。这是辩证法的雏形,经过赫拉克利特和芝诺的发展,其基本成型。其中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或助产术尤为著名,这是他的认识的方法。而到中世纪之后,辩证法就变成了贬义词,被经院哲学家滥用。直至康德,辩证法重新唤醒生机,经过费希特和谢林的发展,黑格尔对辩证法进行了升华。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将其改造或者说重新建立,而成了今天的唯物辩证法。

康德处于近代科学面临最大危机的时代,其任务便是探寻科学知识的合法性,以便给予休谟怀疑论一强有力的回击。休谟把太阳晒以及石头热两者看作是毫无关联的,而前者导致后者是由于人们习惯性的联想,因而他把科学里面最重要的因果性给否定掉了。而康德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候便结合了唯理论与经验论的观点,从反方向角度去解决问题,让知识去符合主体。对于经验成分,自在之物刺激人感官后,通过时间与空间给予人。对于理性方面,纯粹概念(范畴)提供了客观必然性。而人便是要能动地将两者联合起来,通过想象力把两者联合起来。这个联合的行为正是人能动的体现,也是唯物辩证法所吸收的成分。康德是科学主义者,所以在其范畴表里面探讨了量、质、关系、模态四者,前两者在黑格尔那里也得到不同的改进,而这个改进则让辩证法开始活动起来,成为具有生命力的一种思维方式。

黑格尔的辩证法对唯物辩证法影响最为大,其中就主要在其动态性方面。黑格尔登上哲学舞台的时候,正是近代哲学在方法问题上陷入了困境之时。在他看来,近代哲学的困境源于其思维方式的片面性[1]。黑格尔站在近代哲学主体性原则的基础上恢复古代哲学的辩证法传统,用辩证法来克服近代哲学机械世界观的局限。黑格尔首先分析了古代人的思维方式,是非常朴素与非常直观的,思维的辩证性要扬弃固定的概念,这里其实便开始呈现出辩证法的动态性。黑格尔的逻辑学主要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展开“是→有→无→变→质→一→多→量→度”,黑格尔从存在论出发,他首先肯定了“是”,这个“是”便是要去做,一种主动性的意思包含在里面,可以看出他这里与康德的联结“是”的有相近的思维的。“是”表现为一种“有”“存有”,但只是一种空洞的决心因而其表现为“无”。“有”与“无”的交替则产生了“变”,“变”则是具体的概念,然后产生“质”便可以定性分析。而任何物都是一个可被无限规定的对象,因而是“一”,而其他的定在(Dasein具体性的存在)则是“多”,“多”与“一”便引进了“量”的范畴。而“度”是“量”与“质”的统一。因而可以看出康德与黑格尔的不同,康德是人能动地将范畴(客观必然性来源)与经验成分的现象进行结合,而黑格尔那里事物的发展从存在开始,是一种内在的自我发展不需要外界的干扰。这便很直接地呈现出一种动态的思维在里面。在黑格尔的《小逻辑》里,他明确地将辩证法分为两个阶段去运用,第一阶段是“辩证的阶段”(消极理性的阶段)和第二阶段“肯定理性的阶段”。前者黑格尔认为“有限的规定性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2]这里扬弃并且过渡到反面便是一种动态式的变化。黑格尔同时也把生命的创造活动(客观的活动)比喻成辩证法,他把这个自我实现的过程分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部分。这是一种发展,而其发展是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要求层级比前者更高的一种变化。这里的否定之否定便呈现出动态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所吸收的重要内容。

总的来说,唯物辩证法动态性的这一点最主要来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但是其能动性在康德那里已被唤醒。黑格尔的辩证法将宇宙万物视为其内在矛盾而自我运动的过程,这个过程是运动的必然是动态性的。这里便很合理地解释了一些无法用机械世界观来解释的科学现象(例如化学、生物等内部的化学变化),唯物辩证法是用于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其必然要吸收这种在当时来说最先进的辩证思维。这种摈弃了朴素静止的思维,而展现出不断在变化的辩证法将在后世发挥出很重要的作用。

二、唯物辩证法特征的动态性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分别是:世界的普遍联系性和世界永恒发展性。首先看前者,马克思认为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事实上,联系的提出是有打破柏拉图以来的旧形而上学的倾向。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是与现实世界分割开的,理念世界是最高、最善、独立存在、永远不变的世界。柏拉图也吸收了巴门尼德的思路,寻找纷繁事物背后的不变的原因,因而其形而上学便是静止的,远远高于现实世界的,这也怪不得恩格斯用旧“形而上学”去比喻“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里便可以看出,古希腊的哲学家为了寻找事物背后的共相而提出了静态的形而上学,这是有利于科学启蒙与最初的发展的,因为自然科学就是研究事物背后的规律、本质,这恰好应和旧形而上学的思维。但是当科学发展至近代却不一样了,微积分的发明便是为了能够解决动态的问题,如求变速物体的物理量,而且一些生物化学变化是无法用朴素直观的思维去研究的,这个时候动态的辩证法便应运而生。普遍联系的提出很大程度便是在冲击旧形而上学的片面、孤立地观察看世界的观点,否定一种高于现实世界的理念,并且以唯物论为主题,把这个世界看成客观的、相互联系的。至于近代以来的机械观来说,生物、化学的变化便是无法用机械观解释的,因为这种科学现象必然处于一種生成、转化、继续生成的持续过程之中。普遍联系的观点便包含动态的思维在里面,而不是机械地观察事物。

再者对于世界永恒发展来说,仍旧是对旧形而上学观的一种冲击和否定。近代以来,哲学家们受到物理学思维的影响很大,特别是牛顿力学的影响,因为牛顿所提出的力学原理基本上能够解释所有的物理(力学与运动学)现象了。所以在这种环境下的哲学家,很自然而然地陷入直观的机械论的思维里面。再者,当时的物理学虽然发展很快,但是一些制作仪器的工艺水平稍落后,或者说物理学还未发展至量子物理这种微观的物理,那么对于一些生物化学反应的观察以及研究便是朴素和落后的,而当时的机械论无法解释微观粒子的原理。正是这两种影响,哲学家们的思维便定格于静态、低纬度的机械式的辩证法思维中,而马克思与恩格斯两人对于当代科学发展的关心程度相当之高(如恩格斯指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生物进化论为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因而能够敏锐地捕捉到动态的思维来解释非机械论的自然现象。事物永恒发展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入了微观层面的思维,从宏观上人没办法观察的现象(宏观上呈现静止的现象),而这现象或许在精密仪器的微观层面便呈现出剧烈的运动变化,因而这也是一种永恒发展的情况。永恒发展的观点则消融了这种旧形而上学的静态的思维结构,始终贯穿于运动变化的思维里面。这也是唯物辩证法先进的地方,其不是苦思冥想的产物,而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大量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等的抽象提炼。

三、唯物辩证法规律的动态性

事实上,动态性应该是贯穿整个唯物辩证法的,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同样展现出其动态性特征。首先对于事物的发展来说,其根本动力在于矛盾。而矛盾具有对立统一的性质,对立统一即是说矛盾雙方相互对立、排斥的同时又能够相互统一成一体,比如大小关系,如果缺少了“大”或者“小”那就没有小大之分了。同时大与小是呈现出一种动态的互斥、对立的。因为“大”与“小”两者存在一个大致恒定量的关系,如果这个量相近则构不成大小关系,所以若“小”的量进行变化,“大”的量也要跟进保持两者构成大小关系。根据分析得到,矛盾之间存在一种动态的互斥与同一。对立统一性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根本原因在于其解释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这与机械论外因论是有所不同的。

再看量变质变规律,“量”与“质”两者本身也存在一种动态性的关系。事物都由两者构成,而两者本身存在着一种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因为“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质”,然而该“质”又构成下一次“质”的量,而上一次的“量”又是再上一次“量”所构成的“质”。所以两者关系便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一种动态性变化的关系。也正因如此,康德本质上把量与质看作是量,而黑格尔则看作为质,这是由于两人的知识观不一样造成的(康德认为科学才是知识而重视定量定性分析,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才是知识而重视质)。但都说明了,量与质确实是一种相互转化的关系。

对于否定之否定规律,其必然是动态性的,因为这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其于黑格尔辩证法类似,也包含三个阶段:①肯定;②否定;③辩证的否定。这三个阶段本身就是一个解释事物发展内部的原因。首先对于肯定这个阶段,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事物发展会有一个过渡状态,其将保持部分“有利”的因素,扬弃“有害”的因素,这便是第二个阶段否定。第三个环节便是辩证的否定环节,这个环节便是很明显的发展过程,因为这是一个扬弃之后更新内容的一个过程。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新生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肯定阶段就是保留自身部分,然后扬弃自身的部分内容是第二个阶段,扬弃之后发展出新内容则是第三个阶段。而且这三个阶段是无终止的,因为第三个过程辩证的否定又是下一个发展的开始。

从马克思的实践观里也贯穿其唯物辩证法的这种动态性。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实践的哲学,并且马克思认为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在于改变世界。因而他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但是相反的,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这便是一种相互辩证的关系,实践是主体接触对象的过程,这便是获得认识来源的过程。然而认识之后只有对该对象进行实践、进行改造才能更深地认识,这便是说实践是认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但是认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对客体进行实践,而实践又会让主体进一步去认识,这就造成一个“认识——实践”的循环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368.

[2](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77.

作者简介:

李想,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李科毅,湖北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哲、中国哲学、先秦儒家、道家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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