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下高等学校纳税筹划研究

2021-09-10 01:45:02王茂英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21期

摘要:本文基于2019年1月新个税的制定,分析新个税改革所作出的相关调整,研究其对高校职工个税缴纳的影响,探讨当前高校职工年税务缴纳活动面临的风险,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税务筹划方式,对相关单位税务筹划工作提供了一定参考。

关键词:新个税法;高校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增长,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不断提高,“钱袋子”鼓了起来,更多的公民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是摆在我们面前新的课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使纳税人树立良好的纳税筹划意识,有效减缓个人纳税的压力,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能保障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一、新个税法制度规定中的主要变化

(一)构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

依据新个税法的规定,采用了“综合所得”的计算方式,主要包含的项目有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工资薪金、稿酬等,采用按月预扣预缴的方式,在年底进行统一汇算,依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别计算,多退少补[1]。

(二)建立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栏目

新个税法的实施将税务征收起点设置为5000元,并将家庭这一要素考虑在内,结合了不同纳税人的实际税费负担,由此设置了专项税费扣除项目,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或者租房支出等类目。专项附加项目的制定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税费负担具有明显的减免效果[2]。新个税法制度的规定充分照顾了不同纳税人实际负担状况,对工薪家庭特别是对中低收入的家庭将有明显的减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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