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形态下的“两栖青年”“斜杠青年”

2021-09-15 18:47方长春
人民论坛 2021年24期

方长春

【关键词】“两栖青年” “斜杠青年” 新就业形态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在网络传播的作用下,针对青年的工作、生活或精神样态的各种新名词、新概念,如“文艺青年”“佛系青年”“沙雕青年”“小镇青年”“土味青年”等,层出不穷。近年来,“斜杠青年”“两栖青年”等概念及其指涉的社会现象受到媒体、部分研究机构,甚至一些青年工作机构的关注。这些概念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部分青年在就业、工作方面的新特征,但在媒体呈现中却有着过度概括、过度美化的倾向。事实上,“两栖青年”“斜杠青年”并不是一个具有高度同质性的单一群体,无视“两栖青年”“斜杠青年”的多样性和异质性,不仅无法深入把握青年群体新型就业形态的成因、特征与利弊,也会对青年的工作伦理和价值观产生影响。

“两栖青年”“斜杠青年”的多样性

“斜杠”(slash)的概念来源于《纽约时报》前专栏作家Marci Alboher于2007年发表的《一个人/多份职业》(One Person/Multiple Careers: A New Model for Work/Life Success)一书。“两栖青年”“斜杠青年”概念具有多重意涵,既可以用来标识双重或多重职业身份,也可以用来标识双重或多重社会身份(社会角色),或者双重/多重的兴趣爱好/生活方式等。事实上,所谓的“两栖”或“斜杠”不只局限于青年,在各个年龄层中都有存在;也不只局限于今天,历史上也有存在。

作为双重或多重社会身份、生活方式或兴趣爱好标识的“两栖”“斜杠”,是青年彰显自我、突出个性的方式。在互联网时代,“两栖”“斜杠”可以成为青年人用以“吸睛”的符号,并据此获得社会的或经济的收益。当双重或多重社会身份、生活方式或兴趣爱好为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时,“两栖”“斜杠”就具有了一定的“职业”、就业方式或工作方式上的意涵。

从就业和工作状态的角度来看,“两栖青年”“斜杠青年”因受雇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兼职者或自由职业者/自雇者。就兼职者而言,“两栖”“斜杠”指的是当事人受雇于特定雇主(有着明确的雇用关系),同时又从事第二份或多份有收入的其他工作。这其中又可以按照兼职的动因分为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形是迫于经济压力而兼职,这并不是一个新现象,并且存在于各年龄层次的人群中。第二种情形是在对主业不满或尚未确定职业兴趣的情况下的“骑驴找马”现象,这一现象在年轻人中相对普遍。年轻人处在人生和事业的起步阶段,于主业之外进行多种就业/创业尝试或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要遵从一定的职业规范和职业伦理。第三种情形是主业之外的所谓工作原本只是一种兴趣爱好,或者不是基于经济收入考量的其他事项,但这些活动在满足当事人非经济需求的同时也为其带来了经济回报,甚至是超过主业的经济回报。此时,这种兴趣爱好或其他事项就具有了职业的特征。除了上述兼职者之外,更多的时候“两栖青年”“斜杠青年”所指的是从事两份或多份工作的青年自由职业者或自雇者。从事双重或多重工作的青年自由职业者/自雇者的大量涌现,与信息技术时代平台经济、零工经济、众包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多样化的工作门类、工作机会、工作方式有关。

新经济形态与就业和工作方式的多样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各种新经济和新业态不断涌现,这不仅为人们提供众多新的工作机会,也改变了人们的就业方式、工作方式。其中,新的工作机会、新的就业方式和工作方式为众多青年创造了“两栖”“斜杠”的条件。

零工经济、众包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概念通常被用来描述借助信息技术、互联网平台和通讯技术而快速兴起的新经济形态。零工经济指的是包含有大量临时性、灵活性工作的,按照任务或项目支付报酬(而非薪水)的经济形态。众包经济的特点是公司或机构将以往由员工或特定供应商执行的工作任务分包给非特定大众,通常是大型网络平台上或在线社区中的大众。平台经济狭义上指的是数字平台经济,大量的从业人员借助互联网平台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商品或服务),但与平台企业之间并非雇佣关系。共享经济通常指的是个人或机构借助互联网等信息平台有偿让渡其所拥有的资源的一种经济形态,让渡的资源可以是商品、服务,也可以是知识、经验,甚至生活体验等。

上述各种新经济形态吸纳就业的作用日益突出。以零工经济为例,美国一家研究机构(Edison Research)于2018年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有24%的美国成年人通过零工经济获取收入,零工收入是44%的零工从业者的主要收入来源,53%的零工从业者年龄在18—34岁之间。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一项研究显示,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西班牙有20%到30%的劳动年龄人口从事的是独立工作(不受雇于他人)。再以中国为例,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连续几年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显示,从2016年到2019年,为共享经济提供服务的人数分别为6000万人、7000万人、7500万人和7800万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课题组2019年的两份研究报告(《阿里巴巴零售平臺就业机会测算与平台就业体系研究报告》《滴滴就业体系与就业数量测算》)分别显示,2018年阿里巴巴零售平台总体为我国创造4082万个就业机会;滴滴出行平台在国内共带动1826万个就业机会。

新经济形态不仅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而且带来了就业方式的变革,以“去雇主化”(或“无雇主化”)为特征的自由职业开始大量兴起。传统意义上的就业(通常被称作为“标准化就业”或“正规就业”)有着明确的劳动关系,即存在明确的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在如零工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概念所指涉的新经济形态当中,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并不受雇于任何形式的雇主,他们通常作为独立的个体(如平台的签约用户、网络社区的登记用户等),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互联网平台、通讯技术等提供商品或服务并获取经济报酬。新经济形态创造了大量“去雇主化”的工作机会,为一部分青年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或自雇的方式从事两份或两份以上工作提供了可能和便利,也为一部分受雇于特定雇主的青年,在自身主业之外以独立个体的方式从事另一份或多份有收入回报的工作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