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之护:用制度集中关爱力度

2021-09-27 09:50李天琪
民主与法制 2021年12期
关键词:意定刘先生遗嘱

本社记者 李天琪

>>视觉中国制图

老话说:“养儿防老。”但人们发现,恐怕越老越难实现。

暂且不提子女是否孝顺等道德层面的因素,光对一些没有子女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来说,他们的晚年生活由谁来照顾,就成了不小的难题。

养老怎得“保险方”?

又是一年春来到,空气中都弥漫着年的味道。

过好春节是每一个中国人最朴素的向往,可2021年的这个春节,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的刘叔叔过得并不开心。在这个家家团圆的节日,他与老伴儿却只能在充满消毒水气味的医院中度过了。

退休后的刘叔叔和老伴儿各自拿着五六千的退休金,本来生活宽裕、衣食无忧。可就在两年前,他们唯一的儿子出了一场车祸,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下子就成了电视里说的“失独老人”。

一年前,老伴儿被查出患有肺癌,这让刘叔叔第一次意识到“孤独终老”这个凄惨的词有多现实和残酷。

这几个月,他陪着老伴儿四处求医,看着医院里其他病患有好几个儿女家人簇拥陪护,他一时竟说不出心中是羡慕的成分更多,还是悲凉更多。

他心疼自己老伴儿遭受病痛折磨,更担心自己日后生病身边可能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

民政部的数据预测显示,到2050年,我国80 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将达到1.08 亿;临终无子女的老年人口将达到7900 万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占54%以上。

病床前无人照料;医院做手术找不到家属签字;过世时海外的子女无法赶回来见最后一面……这将近一亿的庞大人群,将来或可能与刘叔叔面临一样的困境。

不过,也是在这个春节后,《宁波晚报》上刊登了一篇感人的文章,让很多老人看到了希望。很多读过这篇报道的人被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的友谊深深触动。

两位年逾七十的老人——俞丁灿与冯焕月,是少年玩伴,打小的邻居。双目失明的俞丁灿,父母经常不在家,冯焕月便成了他最好的玩伴。后来俞随父母搬迁,两人便没了联系。

但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四十年前,一个机缘巧合,冯俞又一次重逢。

彼时冯焕月成了家,还有了儿子。可俞丁灿这边过得就没那么顺遂,等到后来俞的父母、姐姐们陆续离世,他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

心善的冯焕月自2000年起,天天给俞丁灿做菜送饭,照顾他的日常起居。俞丁灿退休后,搬进了养老院,但因为住得不习惯,没多久就搬了出来。冯焕月跟家人一合计,干脆把好友接回家同住。

50平米的房子住着冯焕月一家三口,再加上俞丁灿,确实拥挤了些。半年后,冯焕月在自家楼下替好友租了一间房,方便顺手照顾他的日常生活。算下来,这照顾一“顺手”就是整整十年。

其间,冯焕月被查出肝脏上长了肿瘤,先后三次赴上海做手术,切除了四分之一的肝脏。那段时间,俞丁灿每天都要打电话给冯焕月,询问她的病情。

冯焕月养病期间,虽然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佳,但始终心系俞丁灿。跟人打听,来回跑手续,帮他申请公租房,解决其后顾之忧。2016年,俞丁灿搬到了距离冯焕月家四公里外的新房,冯焕月又开始了几乎每天骑电动车给好友送菜的生活。无论严寒酷暑,风雨无阻。

2020年刚过完春节,俞丁灿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肾里有恶性肿瘤。冯焕月当即和儿子陪着俞丁灿一起去了医院,医生建议马上手术。当天回家后,怎料俞丁灿突然反悔了。

>>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他们的晚年生活由谁来照顾,成了不小的难题。 李天琪制图

俞丁灿受恩于好友几十年,实在担心自己哪天倒在手术台上,还连累好友“背锅”。其实这个问题,冯焕月和家人也有想过。但考虑到俞丁灿的身体和健康,还是坚持让他赶紧做手术。

俞丁灿执意先服药保守治疗,可惜,这之后身体每况愈下。偶然的机会,他从收音机里听到意定监护的话题。左思右想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冯焕月。不久,两人来到余姚市公证处,公证处主任翁洪飚接待了他们。

经过反复沟通,翁洪飚就“俞丁灿的生活照顾、意定监护及丧葬等事宜委托给冯焕月办理,但冯焕月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内容进行公证。

底气有了,冯焕月又拿出五万块钱,加上从亲戚朋友那儿借的六万元,算是基本筹齐了手术费。住院陪护赶上新冠肺炎疫情,连续一个多月,冯焕月寸步不离地守护着老友,没出过病房。这样的友情让医护人员、其他病患及家属,都感动不已。

出院后,在冯焕月及家人的精心照顾下,俞丁灿身体恢复得很快。俞丁灿感谢这份小小的协议,否则他术前连一个可以替自己签字的人都找不到。

据媒体报道,杭州市一家公证处仅2020年就办理了50 余起非亲属意定监护公证,主要人群为孤寡老人、家庭矛盾纠纷复杂的人群以及同性伴侣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及婚恋价值观的变化,意定监护的需求或将越来越大。

小小协议书满“意”!

2021年1月1日,我们迎来了民法典正式实施。这部法典,为“让生活更美好”而生。

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这条规定被赞誉是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的强力保障。

意定监护制度,在我国最早由201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引入。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随后,民法典的总则部分也正式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明确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补充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终止等内容。值得肯定的是,民法总则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基础上,将意定监护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成年人,无疑是立法上的巨大进步。

那么,想要了解“意定监护”的朋友,下面可要认真听了。

“什么时候启动意定监护模式?”

当被监护人一旦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就需要立即开始履行监护职责。换句话说,不会让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的不利状态。

“是不是说有了监护人,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消失了呢?”

当然不是!

按照法律规定,对老年人提供扶助和精神慰藉是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尤其在被监护人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时,监护人有权代被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不过,监护人不必然因为成为意定监护人而享有继承权。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告诉记者,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依法定继承。

“选定的意定监护人不负责怎么办?”

意定监护制度的正常运行必然离不开事前、事后的监督制度,但是如果只依靠监护人的道德良知期待其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事情很容易发生。

法律规定了监护人怠于行使职责时应负的法律责任。如监护人推脱自己的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及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能够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何为意定监护?看完本文,希望大家能找到答案。 李天琪制图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法律规定“意定监护”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当事人签署相关协议后,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公证,实现双保险。

记者注意到,上海等城市已经进入超老龄化阶段,独居和空巢老人、失能失智老人不断增加,伴随失独家庭养老困局,传统子女监护的家庭功能减弱。针对这些现象,上海市人大代表陈婕自民法典实施后,格外关注意定监护落地问题。陈婕发现,目前没有相关实施细则指导民政局、居(村)委会如何指定监护。

“加之社区的繁杂事务需要将此类监护事务转交给专业社会监护组织减轻社区压力,但没有相关实施细则指导民政局、居(村)委会如何监督和转交。同时,意定监护人的权利过大,在监护服务的过程中,有存在侵占被监护人财产的可能性。”

为此,陈婕建议鼓励现有的相关组织在业务范围中,增加“社会监护”职能,扩大业务范围。鼓励现有的社会组织、基金会或自然人(如律师、社工),发起成立专业的“社会监护人组织”,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通力高效形成多家社会组织,服务于全上海市有需求的老年人。民政部门应提供便捷通道方便该类社会组织登记,相关市区委办局及相关部门应主动担任该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组织谈“出力”

2019年12月24日,50 多岁的刘先生来到中华遗嘱库乌鲁木齐服务中心。与其他前来咨询、办理遗嘱服务的人不同,他的处境略显特殊。工作人员见刘先生面露难色,便给他倒了杯水,耐心听他讲述。

刘先生曾有过一段婚姻,谈到这段并不长的婚姻,刘先生的语气里充满了浓浓的悔意。他和前妻两个人当初是一见钟情,并迅速闪婚,很快就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

“可能一切都太顺利了,所以我没有好好珍惜。”

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刚刚组成的小家庭带来欢乐,刘先生反而责怪起妻子有了很大的变化。变得神经质,天天抱怨,与他莫名起争执,也常常会一个人啜泣。

“那时候我太年轻,不知道她是生病了,患上了抑郁症。我还一气之下跟她离了婚。”说到这儿,刘先生有些激动。

离婚后,刘先生净身出户,孩子和房子都留给了妻子。数年后虽然也买了房子,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一晃就单身到了现在。

“现在想起来,自己在冲动之下,放弃了家庭,真的是悔不当初……”这么多年,刘先生虽然与前妻和儿子住的并不远,但却从来没有来往过。

“他们不理我,我不怪他们,都是我的错。我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很好就欣慰了。”

“不过,有时候夜深人静时,我也愁过——我的晚年该何去何从?”

前不久,刘先生去脑科看门诊,医生告诉他有脑部疾病的隐患。当晚,想到自己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的儿子,他感觉很心酸。

陈凯告诉记者,类似刘先生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老人离异后一直单过,突发情况一般找谁?一旦动不了,谁带着去医院、去养老院?都是未知数。

中华遗嘱库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意定监护”和“遗嘱指定子女监护人”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年底联合专业机构,正式向社会推出“安心都护”服务。“这是一项人身安全性监护计划,旨在协助遗嘱人在健康时先行指定好将来照顾自己的人,确保自己失能后的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事宜。家中有残障子女的父母,也可通过这个计划保护将来子女的生活和安全。”陈凯告诉记者。

当天两个小时的接待,刘先生打听到可行的方案,转悲为喜。临走前,他跟工作人员再三重复好手续,打算回去跟兄弟姐妹确认后再回来找他们办理。

民法典总则编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不过很多学者认为,对于意定监护协议的主体范围、具体形式、生效时间等问题缺乏细化规定,在实务操作中或将引发系列困惑纠纷。

依据法律规定,个人和组织均可担任监护人的角色,不过这里的“组织”,是不是只局限于民法典总则编第二十四条所列举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不可以包括营利性组织?

>>民政部数据预测,到2050年,老龄人口数量及困境人口比重。 李天琪制图

对此,武汉大学教授张素华认为,应该持肯定性意见,不过从事监护业务的营利性组织应设定严格准入条件并限制其经营范围,同时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职责。

张素华认为,当下中国如果有一个集养老、医疗、理财于一体的“组织”,委托人可以放心地将自有财产委诸打理,所获收益用于支付养老医疗等各项费用,不仅可以老有所托,还能实现财富的有效传承,这类“组织”必将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该类“组织”不同于普通的商事组织,其所从事的投资活动应以稳健为第一要义。

这样一来,既解决了核心家庭的养老困境,同时可以盘活大量的沉睡在银行的存款。当然,该类“组织”的运行必须透明化,政府也必须加强实时监管与评估,制定恰当的市场准入规则和规范的行业标准。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新闻发布会,发布首批7件民法典新司法解释,宣布废止116 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在民法典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2020年的一条热搜新闻:上海一位八旬老人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将家中价值300 万元的房产赠与水果摊主。也正是因为这条新闻,让很多普通人第一次了解什么是意定监护。

根据民法典及新司法解释,老人的亲属因为血缘关系而具有的继承权,是有可能“打折扣”甚至丧失的,毕竟,“在老人摔倒住院期间前往照护”与“尽扶养义务”之间尚有差距。

不过,民法典也新增了宽宥制度。即一些因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积极承认错误并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恢复继承权。

宽宥制度的诞生,恰恰体现了民法典的刚柔并济,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暮春四月,让我们在春风里种下美好的种子,许下一个愿望。祝愿我们的老人都能在民法典的护佑下,安享晚年,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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