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文献中的蒙、丽“兄弟之盟”
——事实、认同与话语

2021-09-27 04:23张春海
安徽史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高宗高丽蒙古

张春海

(南京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一、“约和”:不认同语境下的“兄弟之盟”

很晚才臣服蒙古的高丽政权,出于在帝国内争取有利位置的需要重构了历史,将本国的臣服时间大幅提前至成吉思汗创业时期:

帝尝使翰林学士撒刺蛮问高丽归附年月,(忠烈)王使郑可臣上书以对曰:“太祖圣武皇帝肇兴朔方时……有金山王子者……东走江东城拒守。朝廷遣哈真、扎刺追讨,时方雪深道险,粮饷不继,高王闻之,遣赵冲、金就励济兵犒师,歼其丑虏,因奉表请为东藩。太祖遣庆都虎思优诏答之,大加称赏,于今七十有六年矣。”(2)[朝鲜]郑麟趾等著、孙晓等点校:《高丽史》卷三十一《忠烈王四》,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989页。

郑可臣向忽必烈讲述了高宗五年(1218)十二月,蒙古将领哈真、扎刺与东真国军队因追击契丹兵入境高丽之事。“奉表请为东藩”的臣服意象是表章的核心,与其冲突的两国于己卯年(1219)二月结为“兄弟之盟”的事实则被抹去。在缔结盟约之时,高丽人亦讳言此事,其观念、背景却截然不同。李奎报为赵冲所撰诔书云:

时鞑靼与东真国,大举兵入境……鞑靼于夷狄最凶悍……中外震骇……公独量其势可勿疑……彼重其言而大悦,由是深加挹敬……约以公为兄,俾居己右……及诀,执公手泣下呜咽……达旦,禽兽也……公能制服之如此,岂其忠义恩信之能感动异类,若古之真人者乎?(3)[高丽]李奎报:《东国李相国全集》卷三十六《金紫光禄大夫守大尉门下侍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将军修文殿大学士修国史判礼部事赵公诔书》,韩国文集丛刊[2],景仁文化社1996年版,第80—81页。

诔书既不言同盟,亦不语臣服,而以赵冲感化“夷狄”,使蒙古帅自愿与之“约”为兄弟的书写,将两国间通过换文、盟誓(4)据张承志研究,“在十三世纪的蒙古汗国中存在着某种盟誓制度;这种盟誓实质上是汗国的共同契约或基本法,它维持发挥了蒙古汗国的政治军事机能。”张承志:《关于早期蒙古汗国的盟誓》,《民族研究》1986年第2期,第37页。等程序正式缔结的同盟关系降格为两国主帅间的个人关系(5)傅骏云:“高丽士人或许更愿意以两国统兵将帅之间可能的‘兄弟’关系来比附当时的两国关系”(傅骏:《影响高丽与蒙古帝国早期接触的几点外部因素》,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研究论丛》第14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273页),有所失察。,这当然只是高丽人以修辞想要呈现的“事实”。出于华夷观念的不认同,乃事实被扭曲的主因。但真相很难被彻底抹除,高宗十九年(1232),其答东真国国书曰:

夫所谓蒙古者,猜忍莫甚,虽和之,不足以信之,则我朝之与好,非必出于本意。然如前书所通,越己卯岁,于江东城,势有不得已,因有和好之约。是以年前其军马之来也,彼虽背盟弃信,肆虐如此,我朝以谓宁使曲在彼耳,庶不欲效尤。(6)《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24页。

高丽人之所以对东真国不掩饰本国与蒙古结盟的历史,是因为东真国就是蒙、丽同盟的见证者。在大敌当前的情势下,为打消东真国的顾虑,使之成为抗蒙的助力,高丽在承认同盟存在的前提下,强调其有名无实。但高丽人对“同盟”一词仍相当抵触,乃以历史上汉、唐等华夏王朝与匈奴、突厥之类“夷狄”间的“和亲”故事,用“约和”或“和亲”的话语置换,凸显彼此间的华夷分野与敌国关系。

相较涉及个人毁誉的诔书及关乎国家立场与尊严的国书,作为史书的《高丽史·赵冲传》具有更大的表达空间,保存了更多细节:

蒙古太祖遣元帅哈真……直指江东。会天大雪,饷道不继,贼坚壁以疲之。哈真患之,遣通事赵仲祥与我德州进士任庆和来牒元帅府……其辞甚严,且言帝命破贼之后,约为兄弟……冲即输米一千石,遣中军判官金良镜率精兵一千护送。及良镜至,蒙古、东真两元帅邀置上坐,宴慰曰:“两国结为兄弟,当白国王,受文牒来,则我且还奏皇帝。”(7)《高丽史》卷一百三《赵冲传》,第3151—3152页。

将《赵冲传》与李奎报为赵冲所撰诔书及尹于一所撰墓志铭比对,可知该传基本以这些材料为基础写成,但就蒙、丽关系的部分而言,《赵冲传》中的一些内容又为诔书及墓志铭所无,而它们之所以未被写入,当是出于维护赵冲声誉的考虑。由《赵冲传》可知,“约为兄弟”乃成吉思汗率先向高丽提出的一个条件,目的是打消高丽人的疑虑,使其出兵助粮,帮助蒙军渡过难关。对此,高丽亦以尚书省牒文的方式作出了承诺。

对被视为“夷狄”的诸北族政权,高丽人向来持蔑视立场,太祖《十训要》即云:“惟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遵其制……契丹是禽兽之国……衣冠制度慎勿效焉。”(12)《高丽史》卷二《太祖二》,第43页。和“夷狄”结盟被高丽人视为奇耻大辱。肃宗八年(1103),尹瓘率军讨伐女真惨败,“卑辞请和,结盟而还”。肃宗深以为辱,“发愤,告天地神明,愿借阴扶,扫荡贼境,遂炼兵畜谷,以图再举”。睿宗继位后,“出重光殿佛龛所藏肃宗誓疏,以示两府大臣。大臣等奉读流涕曰:‘圣考遗旨深切若此,其可忘诸?’乃上书,请继先志……遂定议出师。”(13)《高丽史节要》卷七,睿宗二年十月壬寅条。早稻田大学藏本,无出版社、年月及页码。终于一雪被迫与女真结盟之耻。

对于蒙古人,高丽人更视之为“禽兽之属”,故既不愿承认两国结盟的事实,也不认为破契丹乃蒙古之功。李奎报《平契丹颂》云:

犷彼顽戎,阑入边鄙,吞噬我生民,血流于齿。圣皇赫怒,克扫厥类。不知者皆曰:“是鞑靼之助,与夫我军善用兵之致。”予曰不是,非尔所议。圣皇受命,寔天所畀。天为我圣皇,假手鞑靼耳。(14)[高丽]李奎报:《东国李相国全集》卷十九《平契丹颂》,第490页。

二、“投拜”:征服政策下蒙古人的话语

两国间同盟关系最初虽由蒙古人推动成立,可当蒙古将征服高丽本身作为目标时,亦不再承认其存在,而将之前的“盟誓”定义为“投拜”。这应是现存元代史料不见两国间同盟记载的重要一因。

虽然“即在蒙古兵力笼罩下,丽室对蒙古文化仍显露鄙视之意”(18)萧启庆:《元丽关系中的王室婚姻与强权政治》,氏著:《元代史新探》,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249页。,但从前不屑一提的兄弟之盟仍显示出了它的价值——高丽人试图用它与蒙古周旋,成为反征服的武器。高宗十二年(1225)正月,“蒙古使离西京,渡鸭绿江……中途为盗所杀,蒙古反疑我,遂与之绝。”(19)《高丽史》卷二十二《高宗一》,第695页,两国同盟关系正式断绝。蒙古于高宗十八年大举入侵。该年十一月,高丽北界分台御史闵曦奏:

曦与兵马判官、员外郎崔桂年承三军指挥,往犒蒙兵。有一元帅自称权皇帝,名撒礼塔……乃曰:“汝国能固守则固守,能投拜则投拜,能对战则对战,速决了也。”(20)《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09、709—710、709—710、712—713页。

差撒里打火里赤军去者,问你每:待投拜,待厮杀?鼠儿年……阿每差得扎刺、何称两介引得军来,把黑契丹都杀了……若你每民户根底的爱惜,依前一般投了者去……若要厮杀,你识者!皇帝大国土里达达每将四向周围国土都收了,不投底国土都收了……虎儿年投投拜了,咱你每不啻一家来那什么?(23)《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09、709—710、709—710、712—713页。

“依前一般投了者去”“虎儿年投投拜了”之类的说法(24)陈高华、刘晓也指出:“蒙丽双方的蜜月终究是短暂的。高丽与蒙古的结盟,在蒙古政权看来,实际上就等于‘投拜’。自此以后,蒙古即把高丽视为臣仆,不断派遣使节,对其征索,由此招致了高丽的严重不满。1225年,蒙古使臣着古与在回国途中被杀,两国为此中断邦交达七年之久。蒙古第二代大汗窝阔台即位后,在会同大军南下灭金的同时,于1231年八月,派遣大将撒礼塔等兴师问罪高丽。自此,蒙丽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见陈高华、刘晓:《耶律楚材与早期蒙丽关系——读李奎报的两封信》,《文史》第58辑,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57页。表明,窝阔台将己卯年的兄弟之盟定性为“投拜”,已无更改的余地。但高丽人仍在有限的范围内,尽一切可能为本国争取有利态势。(25)如邱瑞中指出的那样,高丽以两手应对蒙古的入侵:一方面通过外交手段为本国争取有利态势,一方面决不屈辱投降,以武力抗争。(见氏著:《耶律楚材与蒙元对高丽政策》,氏著:《燕行录研究》,第274—275页。)高丽遣赵叔昌上窝阔台表云:

伏念臣曾荷大邦之救危,完我社稷,切期永世以为好……初不意结亲之大国,乃无故加暴于小邦……其投拜事往前河称、扎刺来时已曾投拜,今因华使之来,申讲旧年之好。(26)《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09、709—710、709—710、712—713页。

高丽无视蒙古人的征服,坚持将从前两国的关系界定为“和亲”,并暗示以这一模式设定两国当下的关系。由于蒙古人已称之前的兄弟之盟为“投拜”,高丽人亦只能附和。这带来了完全不同的后果,因为在投拜话语下有一系列的义务,纳质即是其一。高宗在封始兴伯王佖为淮安公的教书中云:“今者夷狄之为患甚矣,顾力不能扼制,则其势不可不与之讲和结好……汝往谐哉。”(27)[高丽]李奎报:《东国李相国全集》卷三十四《始兴伯佖为淮安公》,第60页。这种强制性义务使高丽人愈发不认同蒙古,在内部文书中,一律斥之为夷狄、顽俗、兽心顽寇,不肯承认淮安公此去乃作为人质向蒙古臣服。

两国就“投拜”达成协议后,高丽朝廷命令各地军民“降”于蒙古军。(28)《高丽史节要》卷十六,高宗十九年正月壬辰条:“遣后军知兵马事崔林寿、监察御史闵曦,率蒙古人往龟州城外,谕降曰:‘国家已遣淮安公讲和于蒙兵,我三军皆已降,汝州罢战出降。’谕之数四,不降。闵曦愤其固守,欲拔剑自刺,林寿更谕之,重违国令,不得已乃降。”但此“降”乃对蒙古语“投拜”一词的翻译,并非华夏语境中的真降(29)箭内亘论此事云:“高丽君臣原无臣事蒙古之真意,苟有机会可乘,即将驱逐蒙古之势力,而恢复国家之独立也。”[日]箭内亘:《元代经略东北考》,第112页。,而是“议移都”(30)《高丽史节要》卷十六,高宗十九年二月壬辰条。,准备进入海岛长久抵抗。为了争取时间,高丽采取了称臣、称藩、纳贡、称蒙古大汗为“皇帝”等一系列示弱举措。高丽上窝阔台陈情表并附状曰:

至己卯,我大国遣帅河称、扎腊领兵来救……讲投拜之礼,遂向天盟告,以万世和好为约……无几何,闻大兵入境……臣更努力竭诚,岁输土物……是臣之志也。(31)《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20—722、724、725页。

在危急状态下,出于图存之需要,高丽人终于说出了高宗六年两国结盟的真相,试图通过满足蒙古人对财物的贪欲来阻滞其征服,但这样的条件已不存在。蒙古人认识到高丽并非真心臣服(32)高丽正式臣服10年后,发生林衍之乱,蒙古中书左丞赵璧还对领兵聚于平壤的头辇哥说:“高丽迁居江华岛有年矣,外虽卑辞臣贡,内恃其险。”《元史》卷一百五十九《赵璧传》,第3749页。,战事再起,“撒礼塔攻处仁城,有一僧避兵在城中,射杀之。”(33)《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20—722、724、725页。这被认为是武人集团首领崔怡的一大功绩:“当犷俗之往来也,料敌制变,知几如神,寻率民迁都,完保我社稷……达旦统军撒里打也,由卿奇算所及,毙于一箭,使万国同悦,是则天下之功也。”(34)[高丽]李奎报:《东国李相国全集》卷三十三《晋阳侯封册教书(以宰相奉勅述)》,第48页。

在蒙古人看来,两国的“投拜”关系亦告废弃。高宗二十四年,窝阔台诏高丽,历数其五大罪。(35)《高丽史》卷二十三《高宗二》,第720—722、724、725页。之后,蒙古数次大举入侵,高丽人则坚决抵抗,对真正的投降行为,一律严惩不贷。蒙古军的远征遭到了相当的挫折,不得不放弃快速征服高丽的企图。(36)大汗指示镇守平壤的北京等路征行万户王荣祖曰:“彼小国负险自守,釜中之鱼,非久自死,缓急可否,卿当熟思。”《元史》卷一百四十九《王珣附子荣祖传》,第3536页。百年后,朱元璋斥责高丽曰:“元世祖入中原,尝救本国于垂亡,而乃妄怀疑贰,盗杀信使,屡降屡叛,是以数遭兵祸。”(37)《高丽史》卷一百三十四《辛禑二》,第4024—4025页。将高丽“屡降屡叛”的历史断在元世祖以后并不正确,“降”亦只是话语,但从成吉思汗开始到忽必烈即位为止,高丽人因对蒙古的不认同而坚决抗争,以至付出巨大牺牲则是不争的事实。

三、重构:臣服史与同盟史间的张力与消解

1259年,高丽崔氏武人政权因政变覆灭,高丽正式向蒙古臣服。在蒙古的帝国秩序中,高丽人开始着力建构以“率先归附”为核心的“臣服史”(38)关于此,笔者将另文专论。,同盟史与此存在张力。《高丽史·元傅传》:“与柳璥、金坵同修《高宗实录》,得前枢密副使任睦史稿,开视,乃空纸也。”(39)《高丽史》卷一百七《元傅传》,第3282页。不知该如何处理对蒙抗战的历史,或是《高宗实录》无法修成的原因之一。

在蒙古帝国能够对半岛实行实质性控制的时期,此种张力使得两国对同盟史均采取回避态度。1319年7月,元降制追赠忠宣王三代,第一个被追赠的就是高宗:

昔我太祖皇帝之奋举漠北也……所向臣妾……高丽国王王璋之曾祖故高丽国王王瞮,深察机运,举国内向……又属辽民余孽,僭窃岛屿……于时冰雪冱寒,馈饷不通,而瞮乃能供时转输,师皆宿饱……其于肇造开基,立勋王室,保民兴邦,莫之与比……谥忠宪。(40)《高丽史》卷三十三《忠宣王一》,第1068—1069页。

为了拉拢高丽,元将己卯年高丽助军助粮之事,认定为对成吉思汗创业做出的贡献,乃高丽臣服之始,是高丽能存于帝国的原因,可成就这一功业的“兄弟之盟”在诏书中却不见了踪影。一般的说法则如高丽人最初那样,将两国间的同盟关系降为两国将帅间的私人关系。《元史》卷二百八《外夷一·高丽》:“(太祖)十三年,帝遣哈只吉、札剌等领兵征之……札剌与冲约为兄弟。”(41)《元史》卷二百八十《外夷一·高丽》,第4607页。

可蒙古人又明知高丽臣服的时间相当之晚。(42)中统元年三月忽必烈对高丽诏书曰:“今也,普天之下未臣服者,惟尔国与宋耳。”《元史》卷二百八十《外夷一·高丽》,第4610—4611页。事实与话语间的张力,使元代史料的相关记载十分混乱,或称“降”,或称“和”。《元史》卷二《太宗》:太宗三年八月“以高丽杀使者,命撒礼塔率师讨之……(高丽)请降。”(43)《元史》卷二《太宗》,第31页。可《元史》卷一百二十《吾也而传》却说:“(太宗)三年,又与撒里答征高丽……高丽惧,请和。”(44)《元史》卷一百二十《吾也而传》,第2968页。

高丽则通过重组话语,以“臣服史”覆盖“同盟史”。崔瀣于泰定二年(1325)为国王撰上元中书省文书云:“朝廷遣帅臣合臣、扎腊等致讨,我高祖太师忠宪王供偫大犒,掎角而灭之。自是举国内附,恪修职贡。”(45)[高丽]崔瀣:《拙藁千百》卷二《国王与中书省请刷流民书(泰定乙丑)》,韩国文集丛刊[3],景仁文化社1996年版,第32页。忠肃王时,李谷作请罢贡女疏曰:“国朝肇兴,首先臣服,著勋王室。”(46)《高丽史》卷一百九《李谷传》,第3331页。均只见臣服,不见同盟。那么,又该如何解释1259年之前高丽与蒙古征战的历史呢?他们将责任推给了崔氏武人集团。李谷《赵贞肃公祠堂记》云:

贞肃公生于太宗九年丁酉岁,时甫收汴蔡,天下几定……本国虽已归附,而制于权臣,寓都江华,述职不时,以致天兵压境。此亦国步安危之机……而三韩之再初也。(47)[高丽]李谷:《稼亭集》卷三《赵贞肃公祠堂记》,韩国文集丛刊[3],第118—119页。

蒙古太宗九年(1237),正是窝阔台下诏历数高丽五大罪之时,新一轮大战一触即发。可李谷却认为,高丽在那时早已臣服,只不过由于国家受制于武人政权,才导致“述职不时”的局面。在不同的认同心理作用下,对事实的解释及由此形成的话语发生了巨变,昔日的功臣变成了历史罪人。

高丽人“制造”的这种臣服史与蒙古人的“投拜”话语一致,蒙丽联军共破契丹、元宗与忽必烈会面、忠烈王尚主这几个关键但又存在明显断点的事件之间由新的话语粘结,具有了连续性乃至因果关系,有了更强的说服力,新的“事实”由此形成。同盟史不仅愈发隐晦不明,且在事实层面亦几乎失去存在的余地。

然而,持续几十年,付出巨大牺牲的惨烈抗争史早已在高丽人的脑海中留下深刻记忆,作为蒙、丽关系开端的同盟史亦由其特殊意义难被彻底抹去。一些高丽精英又开始重构历史。《高丽史》卷一百三《金就砺传》:

哈真、札刺……遣人来请兵粮……明年,就砺……往焉,哈真使通事赵仲祥语就砺曰:“果与我结好,当先遥礼蒙古皇帝,次则礼万奴皇帝。”就砺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天下安有二帝耶?”只拜蒙古帝……哈真见状貌魁伟,又闻其言,大奇之,引与同坐。问年几何……哈真曰:“我未五十,既为一家,君其兄而我其弟乎?”……数日,冲亦至,哈真问元帅年与兄孰长……乃引冲坐上座曰:“……吾其坐两兄之间如何?”……哈真、札刺请冲、就砺同盟曰:“两国永为兄弟,万世子孙,无忘今日。”(48)《高丽史》卷一百三《金就砺传》,第3159—3161页。

由此记述可知,同盟确为两国间的结盟,而非哈真与赵冲个人间的盟誓。为了消除它与臣服史的矛盾,使同盟的事实符合臣服史的框架,上引文本添加了金就砺对哈真“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天下安有二帝耶”的言辞及“只拜蒙古帝”的行动,以证明同盟即是臣服。这些细节均不见于结盟时的史料,乃被制造的“事实”。尹于一于1220年所撰《赵冲墓志铭》对事件的描述如下:

有蒙古国军帅合珎、札刺等率胜兵万余人自东鄙入□……请和……朝臣犹执前议……然后□稍解,且许讲如(和?)……故得与蒙古和好,攻破契丹……蒙古帅本顽如禽兽者……至及见公举止,遂叹服,敬惮引坐于上,□呼为大哥。此人所以莫见其以何术而□也。(49)[韩]金龙善编:《高丽墓志铭集成》,翰林大学出版部2012年版(第5版),第334—336页。

墓志铭隐去了两国结盟的关键事实,只以蒙古帅因敬服赵冲举止而呼其大哥的描写留下线索,这应该就是后世文献中蒙古帅见到金就砺后,因其相貌而大加敬服之类描写的来源。支持我们此种猜测的一个反证是,与结盟时间最近的文献《金就吕(即金就砺)墓志铭》既无蒙古人因其言貌而折服的描写,也不见“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天下安有二帝耶”的言辞及“只拜蒙古帝”的行动。《墓志铭》曰:

蒙□自东陲入界,连拔数城,以两国讲和,同破丹贼为□文句。我军请兵,诸将无勇往之言,□独奋髯作声曰……乃领十千人至□幕下,蒙之师(帅?)问公年几许,□□曰兄,使之东坐。我元帅闻蒙古敬我公如是,举军□至,贼寇畏而出降。蒙古喜与我军□为□弟。(50)[韩]金龙善编:《高丽墓志铭集成》,第362—363页。

墓志铭虽以“讲和”替代“兄弟之盟”,但还是透露了兄弟之盟存在的事实,只不过以话语将两国间的同盟降为两军间的结盟而已。

凸显臣服意象的《金就砺传》并非来自当时的材料,而是采自李齐贤所撰《门下侍郞平章事判吏部事赠谥威烈公金公行军记》(51)关于该《行军记》的具体内容,见李齐贤:《益斋乱稿》卷六《门下侍郞平章事判吏部事赠谥威烈公金公行军记》,韩国文集丛刊[2],景仁文化社1996年版,第547—552页。,《行军记》的内容又被他大略采入《忠宪王(即高宗)世家》。(52)[高丽]李齐贤:《益斋乱稿》卷九(上)《有元赠敦信明义保节贞亮济美翊顺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丞相上柱国忠宪王世家》,第583—584页。相较于墓志铭,后出的《行军记》不仅增添了许多内容,在细节上也非常丰满,建构的性质明显。《行军记》最后“论曰”:“圣元龙兴,万里遣将……至于先诣哈真,固与国之心。不拜万奴,明尊王之义……远谋大节,尤可尚已。”(53)[高丽]李齐贤:《益斋乱稿》卷六《门下侍郞平章事判吏部事赠谥威烈公金公行军记》,第551—552页。虽然承认了高丽与蒙古为“与国”关系(同盟)的事实,但“尊王”与“谋大节”才是《行军记》的主旨,这种意识只有在高丽完全臣服蒙古后才能生发出来,在赵冲与金就砺活动的13世纪前期根本没有存在的余地。

这种建构显示,事实并未因一套全新话语被彻底遗忘,其本质是认同意识改变下精英们历史认知的错位。李齐贤《题长安逆旅》诗云:“海上箕封礼义乡,曾修职贡荷龙光。河山万世同盟国,雨露三朝异姓王。”(54)[高丽]李齐贤:《益斋乱稿》卷二《题长安逆旅》,第520页。他将兄弟之盟与箕子教化朝鲜的历史类比,认为两者表征的均是本国对“中国”的臣服与效忠。这是在当时价值观下对历史的重新诠释。因此,同李谷一样,他亦将同盟之后本国与蒙古几十年的抗争归责于武人集团,反映了当时高丽精英阶层的一般舆论与主流意识。(55)《高丽史》卷三十二《忠烈王五》史臣赞:“当忠烈之世,内则权臣擅政,外则强敌来侵。一国之人不死于虐政,则必歼于锋镝,祸乱极矣。一朝上天悔祸,诛戮权臣,归附上国”(《高丽史》卷三十二《忠烈王五》,第1044页)。

四、功用:同盟史记忆的唤起

高丽精英对同盟史一定程度的了解,使其作为两国关系史中一段时隐时现的支流,会在特定情境中被再次发掘出来,发挥特殊功用。忠宣王被谗流放吐蕃,李齐贤与崔诚之等献书元中书省崔郎中曰:“往者有辽氏甹孽金山王子者……两国之帅,相与约为兄弟。”(56)[高丽]李齐贤:《益斋乱稿》卷六《同崔松坡赠元郞中书》,第546页。忠肃王时(1314—1330),前宰相柳清臣、吴潜等在元发起了“立省本国,比内地”运动,高丽国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李齐贤上书元都堂曰:

岁在戊寅……太祖圣武皇帝遣哈真、扎刺两元帅讨之,会天大雪,馈饷不通。我忠宪王命赵冲、金就砺供资粮……两元帅与赵冲等誓为兄弟,万世无忘……(小邦)地远民愚……恐其闻此,必生疑惧之心,未可以家至户谕而安之也。(57)《高丽史》卷一百十《李齐贤传》,第3363—3364页。

虽然李齐贤等均以两国将帅间个人的盟誓替代了两国间的同盟,但这段历史毕竟被正式披露了出来。他们之所以要重拾“兄弟之盟”的话语,除了认定同盟就是臣服外(58)李齐贤还为此事上书元丞相拜住曰:“又其祖考爰自圣武龙兴之际,慕义先服,世着勤王之效,《传》所谓‘犹将十世宥之者’也。”《高丽史》卷一百十《李齐贤传》,第3366页。,便是试图唤起元朝人对两国激烈抗争历史的记忆,利用由此形成之高丽人“善战”与“桀骜不驯”的刻板印象(59)忽必烈即对高丽使团曰:“高丽万里之国,自唐太宗亲征而不能服。”《高丽史》卷二十五《元宗一》,第787页。,发出警告乃至威胁。质言之,同盟史在正式文书中的闪现有双重意义:一是通过以本国“先服”的“事实”否定帝国改变高丽国体的合法性;一是以历史记忆吓阻帝国现时的行动(60)这一策略有一定的效果,在后来废恭愍王而立德兴君的运动中,元监察御史纽怜等便上书元顺帝:“比闻高丽之为国也,地处遐陬,威行海峤。历代征之而弗克。”局面得以扭转。《高丽史》卷一百三十一《叛逆五·崔濡》,第3969页。,而这又是因本国国家形态的存在导致高丽人帝国认同的局限所致。

因此,历史上两国间“兄弟之盟”的话语亦会在某些危急时刻出现于高丽对元正式文书中。忠肃王十年(1323),闵渍与许有全等赴中国上表请求召还被流放的忠宣王:“太祖皇帝龙兴之际……两元帅与冲等盟曰:‘今我二国,约为兄弟,世世子孙,无相忘也。’”(61)《高丽史》卷一百七《闵渍传》,第3298页。忠惠王(1331—1344)被元捉拿后,李齐贤代宰相,国老们拟上元廷之书曰:

又念小邦始祖王氏开国海隅四百二十六年……历宋、辽、金,通使往来,羁縻而已。及我太祖圣武皇帝龙兴之际……我忠宪王遣赵冲、金就砺等助兵与粮,一举破贼,于是两国同盟,万世子孙勿忘。(62)《高丽史》卷一百十《李齐贤传》,第3367—3368页。

不仅明确揭出所谓“兄弟之盟”就是国与国之间同盟的事实,还特别强调在同盟成立之前,本国与中国不过是“羁縻”关系,以此强化同盟与臣服之间的因果关系,彰显本国在帝国内的特殊性,以成吉思汗的祖宗家法压迫现时的当政者。(63)在高丽臣服后不久,忽必烈即诏高丽朝廷云:“我太祖皇帝肇基大业……先降后诛……凡属国列侯,分茅锡土,传祚子孙者,不啻万里……则祖宗之法不待言而彰彰矣。”《高丽史》卷二十五《元宗一》,第788页。因此,高丽精英对元帝国关于两国关系史的书写颇有微辞,甚至在私下予以质疑。比如,李齐贤对虞集在《经世大典》中对本国历史的叙述便相当不满。他先引虞集之文:“太祖皇帝之十三年,天兵讨契丹,叛人至高丽。国人供(洪)大宣降,为向导,共攻其国,其王降。”然后批驳曰:“太祖遣哈真、扎腊讨之……天大寒雨雪,而粮道不继……忠宪王出兵与粟,以资王师,馘金山……于时两国为兄弟之盟。令(今)虞公之笔,若王师移兵于我,我不得已而降者。其掎角之功,交欢之约,没而不书。而洪大宣,边郡之一胥,挺身递降,无有一旅。”(64)[高丽]李齐贤:《栎翁稗说·前一》,早稻田大学藏本,无出版社年月及页码。

对两国关系史上开端性事件的书写与定性,即究竟是结盟还是臣服,乃问题的核心。这其实是当初“约和”与“投拜”之争在当下的延续。只不过,当时关乎的主要是尊严,而此时关乎的更多是利益。职是之故,李齐贤对虞集“太宗三年,遣撒塔等讨之(高丽),其王又降”的叙述,亦予以驳斥,认为这不过是撒礼塔等蒙古将领“贪其虏(掳)掠”,夸大其词、捏造事实而已。(65)[高丽]李齐贤:《栎翁稗说·前一》,早稻田大学藏本,无出版社年月及页码。对此,我们就不再详细论述了。但由于帝国秩序下当时两国的现实关系,虞集之文乃帝国的官方正史,李齐贤之文只能以“稗说”的形式存在。一为主流,一为潜流。总之,尽管被建构的臣服史作为主流,声音日益高亢,但在此高音之下,仍有杂音存在,“兄弟之盟”的事实因此被保存下来。但如何克服它与高丽人主张的在成吉思汗时已臣服话语之间的矛盾呢?

高丽人使用的第一种方法是颠倒事件真实的时间顺序,将“首先归附”放在“约为兄弟”之前。如此,同盟史与臣服史之间的张力在逻辑上自然消解。忠肃王死时,遗命其子忠惠王袭位,元廷迟迟不予认可。高丽重臣权溥等上书征东行省曰:

太祖圣武皇帝应天奋起,我忠宪王首先内附,修其职贡。岁戊寅,有契丹遗种金山王子者,妄图兴复……太祖遣哈真、扎腊讨之。时方雨雪,粮道不继。忠宪王命赵冲、金就砺转饷济师……两元帅与赵冲等指天日以同盟,分俘虏而为信。此则小邦尽力于太祖者也。(66)《高丽史》卷三十六《忠惠王世家》,第1140页。

另一种方法是打破臣服史与同盟史的时间间隔,将它们糅合起来表述。忠烈王二十一年(1295),金之淑赴大都朝觐,与交趾人争列。之淑奏云:“我国虽小,自太祖奋义之初首先臣服,兄弟有盟,甥舅有亲,愿先设币陈贺。”(67)《高丽史》卷一百八《金之淑传》,第3306页。金之淑将“首先臣服”“约为兄弟”和“甥舅之亲”三个事件全部放在成吉思汗时期,“兄弟有盟”同“甥舅有亲”一起被设定为“首先臣服”的后果,建构了两国间由拟制血亲到真实血亲的递进关系,高丽在帝国秩序内的特殊地位由此凸显了出来。《元史·高丽传》的记述则反映了帝国的立场及其精英的一般性看法:“札剌与冲约为兄弟”。(68)《元史》卷二百八《外夷一·高丽》,第4608页。兄弟之盟是私人性质,但它带来的却是臣服这样的国家间关系,双方均在利用“历史”。

结 语

作为一个以华夏为认同中心的族群与文明体,高丽人接受了儒家的华夷观,决不认同北方族群及其政权。在遭遇蒙古这一在他们看来最野蛮、后进的群体时,这种观念引发的碰撞与冲突达到了顶点。正是基于华夷之辨及作为华夏化人群的自豪感与优越意识,他们否认与蒙古定有“兄弟之盟”,而以来自历史上汉与匈奴间的“和亲”(“约和”)话语替代。但武力征服最终还是使他们的观念与心理发生了巨变,较快地生发出了对元帝国的认同。为了消除同盟史与臣服史之间的张力,高丽人重构了一套话语。但高丽国家形态及既有体制的保留,使高丽人对元帝国的认同存在限度。为了确保本国的生存及维持某些关键性利益,高丽人会在特定时刻将同盟史唤起,发挥其特殊功用。同盟史作为帝国与王国关系史中的一股潜流,成为作为主流话语之臣服史的奇异共生物。

这不能不使我们反思何为历史。一般而言,历史乃事件之河,是人活动于其间的时间序列。但正因事件关涉活生生的人,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否及如何被记忆与表述,往往不取决于它本身,而取决于当时及事后人们的观念、立场,表述“事实”的话语受到认同状态的巨大影响,呈现出的样态可能大相径庭。这种现象不仅发生于共时状态,亦是一种历时性现象。在漫长的时间之流中,过去的事实特别是那些节点性事件,往往会因为人们当下的认同与需要,或被故意遗忘,或被重构,或被重新唤起。无论哪种情形,都是当下人对历史的利用。有的事实因此被记入历史,历史因此而有了价值,但却被包裹了一层又一层的观念与话语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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