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华 刘畅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一种新型的语文课程形态和学习方式。《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之外单独列出“综合性学习”课程板块,意在让其落地生根。
语文综合性学习实施的现状到底如何呢?笔者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全县180名一线初中语文教师参与本次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结果显示,关注综合性学习的不足三分之一。一线教师不够重视,再加上课前准备不够充分,课堂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我们不妨先从教学评价谈起。
心理学家米切尔说:“评价向人们传递了一种信息:在教学中,哪些东西是有价值的,哪些东西是不重要的。”所以改变学习方式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改变评价系统。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用试卷来检测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做出教学判断,但这种检测评价并不完全适合综合性学习。我们要引入新的评价方式,让表现性评价滋养语文综合性学习,使其花开满园。
(一)引入表现性评价助力综合性学习
何为“表现性评价”?周文叶教授在梳理大量国内外文献后给出一个简洁概括的定义:“在尽可能合乎真实的情境中,运用评分规则对学生完成复杂任务的过程表现或结果做出判断。”其优势在于通过外在行为表现的分析,评判学习者内在能力或倾向的发展,应该是与语文综合性学习专题最相匹配的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