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磊明 黄彩霞 潘斌 张建文
(1.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株洲 412012;2.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株洲 412007)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及老龄化趋势加快,我国用于投入养老机构建设的资金明显不足,很多养老院出现“一床难求”的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而日本作为亚洲地区最早发展养老事业的国家,不断改革和创新养老模式,成功实现了家庭养老模式向居家养老模式的过渡和转变,为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启示。因此,在全球老龄化背景下,如何合理学习和借鉴日本康养公共服务体系是相关机构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1961年,日本政府开始逐渐普及和实施保险制度,实现了养老金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此时日本的老龄化率达到了5.7%。1966年,日本根据自身国情,不断地优化和完善老年人保障法,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1970年,日本为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解决老年人看病难问题[1]。但是,随着日本老龄化率的不断增长,日本医院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大的资金压力。1983年,日本将老龄人免费看病制度彻底废除,并制定和完善了一种新型老龄人保障法。2000年,日本的老龄化率不断递增,并增长到了17.4%,为了保障更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日本在2008年出台和颁布了新型医疗法规,这一法规主要是针对75岁以上的老年人,但由于该法规在落实的过中,需要日本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便出现了一系列的漏洞和问题,2011年,初步制定和完善了介护保险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