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庆军,朱 厘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与社区居委会三方之间的矛盾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难题之一,“三方联动”往往联而不动。近年来,党建引领开始发挥关键作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政策逐步实施,但兼任效果不一。本文选取湖北省H市A小区的个案进行扩展研究,以深入探究“居兼业任”政策的有效运转究竟依赖于何种条件。
近年来,为了破解小区业委会、物业、社区居委会之间的“三方联动”困境,形成社区共治合力,党建引领成为最有效的举措。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理论上讲,这一规定(以下简称“居兼业任”)的出台,既有利于解决小区业委会自身成立难、运行难、换届难、监管难等问题,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维护广大业主权益,从而形成城市社区治理合力,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协调运行机制指明了具体路径。
“居兼业任”是指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小区业委会成员。湖北省H市是较早实施“居兼业任”试点的城市。2015年,全市开始推进“红色物业”等工程,“居兼业任”成为“红色业委会”组建的重要政策举措,推动了H市一大批小区业委会的成立,解决了许多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