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小倩,郝艳华,唐思雨,唐雨蓉,樊凯盛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1]。推进诚信建设,要不断采取各种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古至今,中国对于诚信建设问题就极为重视,并且诚信问题也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正常发展的基石。
从20世纪60年代起,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就对社会信任相关问题开展了研究。社会信任在早期被解释为“在面对除了家庭成员之外社会成员的情况下,人们所呈现出的愿意合作的态度”[2-3],即社会信任通常指的是人们对于家庭成员之外的社会成员的信任。同时,社会信任是对国家制度、社会系统和他人之可靠性、可信任度以及诚实度的正面信念,是当今社会生活中诸多结构中的必要因素之一[4]。现有研究表明,社会信任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社会信任对经济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具有促进作用,并且可以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5-7],因此如何提高社会信任感尤为重要。
现阶段,我国已有对于社会信任感的影响因素的研究,除了基本的人口学因素外,分别从多元文化、互联网使用、人口流动、社会资本、法律认知等方面进行了验证。其中在多元文化方面,邓鑫[8]认为,生活在单一文化城市的个体的平均社会信任度高于生活在多元文化城市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