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时期军舰介入海上执法的国际法规制

2021-10-23 17:19:58马得懿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1年5期

摘要:和平时期军舰介入海上执法领域和执法手段不断发展,存在引发国际武装冲突的风险。和平时期军舰参与海上执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区分军舰海上执法活动与海上军事活动,进而避免武装冲突的发生。构架和平时期海洋法框架下军舰海上执法的国际法制度,是应对军舰海上执法可能引发武装冲突的根本路径。这也是《联合国宪章》框架下严格解释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需要。基于军舰海上执法应该分别遵循禁止使用武力、和平利用海洋以及善意之考量,构建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以“执行协定”为主要模式的军舰海上执法国际法制度已是应然。

关键词:军舰执法;海上事件;禁止使用武力; 和平利用海洋; 执行协定

中图分类号:D993.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1)05 - 0111 - 10

收稿日期:2021 - 07 - 30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军民融合战略下海上通道安全法治保障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5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马得懿,男,辽宁朝阳人,法学博士,華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交通海权战略法治研究所负责

人、“经天学者岗位”教授,中组部选派挂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研究方向:国际法和国际航运法。

①本文“军舰海上执法”侧重指一国海上军事力量包括军舰依据相关国际法、国内法甚至是一国海洋政策而展开的海上执法活动,属于一种扩张性解释。

军舰介入海上执法活动的国际法制度并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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