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红
(合肥市土地整治办公室,安徽 合肥 230071)
土地适宜性评价(appraisal of land suitability)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研究土地对预定用途的适宜与否、适宜程度及其限制状况。通过评价阐明区域土地适宜于农、果、林、水产养殖等各业生产以及适宜于城市建设的土地资源及利用不合理的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从而为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等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利用的基础评价。
在一般的宜耕土地适宜性评价中,主要是对地形、地质、土壤及社会经济条件等评价因素进行分析,进而选择合适的参评因子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在诸多土地适宜性评价因子中,某些评价因子存在着极限指标。当这些因子的变化超过极限指标,土地就会失去某种土地利用的价值或根本无法实现持续高效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有机质、pH 值、土壤质地、剖面构型等。
评价因子的选择应按照某个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稳定影响程度来确定,以便能通过因子指标值的变动准确反映出土地的适宜状况。我们主要参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2008)等资料,并结合旱改水项目的实际情况(现状已经是多年耕作、地形坡度较缓的旱地和多年未耕种的旱地),舍弃对新增水田影响小的地形坡度、表层土壤肥力和障碍层深度等评价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