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中华
“是大力投资诸如芯片这样的‘硬科技,还是划拨一部分财富‘助力共同富裕?”
这大概是当下很多大型企业面临的“哈姆雷特之问”。相较而言,芯片这样资本、知本密集型产业,所需的投入甚多、风险极大,且又难以在短期见效,从而消止沸腾的批评,更重要的是,与既有业务的战略规划未必兼容。因此,腾讯、阿里巴巴、美团、小米这些“大亦可倒”的企业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后者,纷纷解囊,“助力”乡村振兴、基础教育、碳中和、养老科技等当下的热门项目。然而,“助力”一词表面看是谦卑,但也或多或少暗含了退缩,即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并不在我,我不是共同富裕的主力军团中的一员。
有没有既取得商业成功,又实现共同富裕和持久繁荣的道路呢?还真有。已故创新大师、“破坏式创新”理论提出者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教授在生前的最后一部著作——《繁荣的悖论》(The Prosperity Paradox:How Innovation Can Lift Nations Out of Poverty)中就提出了一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企业与社会大众共赢的创新之路:开辟式创新(market-creating innovation)。
有人认为,高科技是创新的题中之义,所以,搞社区团购、抢菜摊生意的做法绝不是创新。事实上,创新的含义要中性得多。自大约100年前率先提出创新理论的约瑟夫·熊彼特以来,创新就不过是把生产资料进行新的组合,而且,必须把创新同发明区别开来。
克里斯坦森的看法也是如此,“创新是一种变革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把劳动力、资本、原材料和信息转化成具有更高价值的产品服务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