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海霞,童 玲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1]而设立的教学奖项,是国务院、教育部正确引导高校办学方向的重要措施,每四年评选一次。目前,教学成果奖已成为高校学科评估和专业评估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衡量高校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的核心标志。因此,面对日趋激烈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竞争,如何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奖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从多个角度对第七届和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进行统计,试图从数据分析中发现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路径。
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共452 项,其中特等奖2 项,一等奖50 项,二等奖400 项,与2014年获奖总数和各等级获奖名额相同。2018年共1 316 项(包括19 项军队院校和港澳高校教学成果)参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率为34.35%,相比上一届47.78%下降了13.43%,评选竞争日益激烈。
按第一完成单位所属地理区域统计,近两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区域分布不平衡(见图1)。由图1所示,东部高校均保持50%以上的获奖比例,明显反映了经济发达地区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显著成效;中部高校获奖比例由2014年的23.67%陡然降至2018年的11.95%;西部高校获奖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并且2018年获奖比例超过中部,反映了西部政策倾斜对高校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