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佳莹 马进
摘 要
教育惩戒作为师生共同出场的教育活动,意味着“师生共属”的必要性。然而,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出现的惩而不戒、滥用惩戒、不敢惩戒等现象使教育惩戒陷入迷惘,这些现象不仅遮蔽了惩戒与体罚的区分,也隐匿了权利与责任的显现,甚至割裂了学生与此在的联系。存在论现象学将“师生共属”的内涵寓于教育惩戒,从师生共在、师生共为、师生一体维度解蔽惩戒背后的情感教育、责任教育和生命教育,有助于澄明教师惩戒尺度的存在论向度。在教师惩戒尺度的平衡与实现上,可通过回溯惩戒源始意蕴、制定班级惩戒条约、创建惩戒反馈机制等方式重建师生命运联系,从而实现师生权责共担、推进师生情感共有,最终促进师生在惩戒中的生命丰盈和成长。
关键词
教育惩戒 教师惩戒尺度 师生共属 存在论现象学
“共属”一词源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在教育中,将师生双方视为“共属”是对师生关系的一种存在论解蔽,“师生共属”赋予师生关系存在论阐释的同时,也丰富了“共属”的教育内涵。2019年7月9日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有效运行。从“师生共属”意义上说,教育惩戒权的实施还应在教育实践中关注教师惩戒尺度的回归。在教育惩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惩戒尺度自身难以把捉,以及教师对教育惩戒的理解偏误等,常导致教育惩戒出现诸多迷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