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禁止研究构成要件及法律地位

2021-10-29 14:50:40张雪琳
理论观察 2021年6期

张雪琳

关键词:知识产权;刑事;法律地位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6 — 0107 — 03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的立法中,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进行扩大,并对其适用的条件及标准做出规定。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快速更新,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通过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甚至是商业秘密的手段来获取自己的利益;或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转移到第三人身上,从而侵害了其他的当事人以及公众的正当性的财产收益〔1〕。因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并不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而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与发现,并且能够积极地运用到实际的案件当中去,这样才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好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构成要件

(一)互联网知识产权罪刑事禁止的适用主体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法律的基本准则,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刑罚的确定都要遵循这一规则。因此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中,除了要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更应该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罪责相适应的要求和目的。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来看,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有相应的惩治措施〔7〕。但是由于互联网络的普及发展速度之快,使得许多人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了侵害,这就直接导致了许多的被侵权者肆无忌惮地通过复制、模仿他人的文章作品等方式来谋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但有可能会对我们如何维护经济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还很有可能对我们如何做出严重的损失或者是危及影响到我们国家的切身利益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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