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军,戴向前,李发鹏,孙波扬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100038,北京)
三峡工程是“国之重器”,不仅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十分显著,其形成的水生态空间也具有水源涵养、岸线生态稳定、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多种功能,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提出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部署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等改革任务,为切实贯彻相关文件要求,探究水生态空间概念,分析三峡工程水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及责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办国办2017 年印发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 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 水利部印发的《省级空间规划水利相关工作技术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水生态空间是生态空间中的涉水部分,是为水文生态系统提供必要的空间,直接为人类提供水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以及保障水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正常供给的生态空间,包括河流、 湖泊等水域岸线空间,以及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陆域涉水生态空间等。
三峡工程涉及的相关空间范围可梳理为7 个空间。
①长江流域。 三峡工程是治理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对长江流域上中下游河段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