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伟,张玉辉,冯武臣
(1.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100038,北京;2.中原工学院,450007,郑州;3.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450000,郑州)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自2004 年开工 经 历 了 2006—2008 年、2010—2013 年两个工程材料上涨较为明显时段。 同时人工成本一直呈上升趋势, 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上涨越来越明显。 为促进工程建设,合理平衡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风险,缓解现场资金压力,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中线工程适时开展施工合同价差调整。按照价差调整对象不同,中线工程价差调整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对项目法人的价差调整,属概算口径的价差调整,通常也称对上调差;二是项目法人对施工承包人的价差调整,属合同性质的价差调整, 通常也称对下调差。 以下所称价差调整为对下调整。
中线工程施工合同价差调整分为2008 年年底前和2008 年之后两个时段,2008 年年底以前价差调整通常也被称为京石段调差,主要针对京石段工程项目合同;2008 年之后价差调整全部为京石段外项目合同。 由于两个阶段价差调整政策依据和方式方法明显不同,故分别进行论述。
主要针对京石段施工合同,包括当时已经开工的河南段潞王坟膨胀土试验段、穿黄工程、安阳段三个设计单元在建合同。 受国内建筑材料供需变化及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建筑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合理分担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风险,维持合同双方利益均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于2008 年9 月制定了京石段价差调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