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相新
随着电子书的崛起,以纸为介质的封装型书籍的概念的稳定性岌岌可危:以磁介质和光介质为载体的电子出版物,内容符号信息需要借助计算机或类计算机功能设备读取,而读取设备通常以不同规格和形式的屏幕呈现内容符号,这种符号信息载体与呈现载体分离的出版物,是不是还属于书籍的范畴?这种革命性的媒介变革,给书籍生产和传播究竟带来了哪些革命性的改变,以至于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书籍的概念和边界?这种变革是不是意味着书籍的消亡、受众模式的革命以及出版价值链的重组?这一系列疑问笼罩在出版人和读者的头顶。本文试图从书籍的概念及变迁出发,在内容符号、载体材料技术、复制技术和传播方式的革命等方面,梳理书籍革命的历史线索,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
虽然书籍是最常见的一种物品,但要给书籍一个准确的定义,依然十分困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书籍定义为除封面外篇幅不少于49页的非定期印刷出版物。这个定义是相对于期刊和报纸而言的。《不列颠百科全书》给书籍的定义是:“手写的或印刷的,有相当长度的信息,用于公开发行,信息记载在轻便而耐久的材料上,便于携带;它的主要目的是宣告、阐述、保存与传播知识和信息。”这个定义试图强调书籍的功能和传播性。《牛津英语大词典》对书籍的释义是:“写就或印刷的文字篇章,不管是附着在纸张上还是其他物体上,把它们连缀在一起,形成一个物质形态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