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英仓
(贵州警察学院刑事技术系,贵州贵阳550005)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10 月末,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6 亿户[1]。手机兼具语音通讯和声音采集功能,成为当前最主要的语音录制工具。犯罪分子无论是案前预谋、案中实施、案后掩盖,还是串供、逃跑、销赃等,会涉及大量的言语交流。理论上讲,绝大多数案件可以运用技术手段提取到声音[2,3]。利用语音进行法庭说话人身份鉴别,是司法语音学的核心内容[4]。司法语音的录制多数与案事件息息相关,个别情况下甚至会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证据。案事件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不确定性和非常规性,且语音录制的当事人大部分都是被动收集证据、形势异常紧迫、机会稍纵即逝,导致语音录制时间、人员、地点、设备、环境等可供选择的范围大大缩小。此外,语音检材和样本录制具有不同步性,样本录制往往滞后于检材,二者往往间隔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是几年,多重因素的影响会导致语音检材和样本的录制方式不同。针对语音采集方式的不确定性以及语音变异问题,本研究选用专业人员常用的高保真录音笔、执法人员常用的执法记录仪、老百姓常用的手机录音机录音、手机通话录音、手机微信语音、以及手机QQ 语音等进行研究。通过贴近案件需求的实验设计,得到更加实用的方案,找出相对稳定且具有个性差异的特征参数,分析录制方式差异导致的语音特征变化,用于法庭说话人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