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金升
(中国政法大学 中欧法学院,北京 100088)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逐渐步入一个信息共享与利用数据的时代。信息数据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极易遭受非法侵害。事实上,每年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约10亿条信息数据遭到泄露,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近60亿美元。近年来,有许多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非法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用以实施网络诈骗,不仅给个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还阻碍了信息网络的良性发展。基于网络诈骗对社会产生的巨大危害,有必要对该种犯罪的防控路径进行探析。
诈骗罪是一种传统的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时代的变迁、技术的发展,诈骗的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网络诈骗就是一种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型犯罪。尽管如此,其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欺诈活动、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网络诈骗犯罪是一种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型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网络诈骗犯罪自然有其独特之处。
第一,犯罪主体呈现组织化和集团化。现阶段,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产业链,从着手实行到完成诈骗,分为收集信息、拟定方案以及实施诈骗等若干环节,犯罪主体内部也相应地形成了指挥首脑、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团伙、操盘手聊天话务团伙、转账取款团伙等“各司其职”的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