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悠长历史,众多的优秀传统文化、观念,至今仍被人们所传承。而表达“谦卑”、“中庸”等相关内涵的一些俗语,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然增添了新的涵义。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猛,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要也在不断冲击着许多企业及市场,但随之而来的是消费侵权等问题的凸显。面对消费侵权行为,许多消费者秉持“枪打出头鸟”[1]这一观念,通常会放弃维权,或通过观望利益共同体是否进行维权后,以共同维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情况当中,不愿做“出头鸟”的消费者在其被消费侵权后大多不了了之。本文主要从古代传统“中庸”观念来议论消费者的维权心理,同时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分析消费者遭遇消费侵权的合理维权途径,以期可以帮助到更多消费者打破固有思维,争取和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要打“出头鸟”
“枪打出头鸟”,出自《中华圣贤经》:“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儿。枪打出头鸟,刀砍地头蛇......”,在线汉语字典中,将其解释为做人不要太过显露,否则易招来横祸,多用于比喻出面带头的人容易遭受打击。此种观念,与古代国学文化里的阴阳思想有关,强调中庸、中和,即盈满则亏,盛极而亡,过分特显必会遭受集中的对待,也为凡事好出风头的人会被打压打击。满含贬义的释义,“出头鸟”一词,似乎让人避之不及。
当前随着消费市场不断发展,消费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刺激了消费者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