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玉帆
热带海洋学院,海南三亚 572022
旅游,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一件放松休闲的活动,同时这项活动能让他们了解到更多的文化、风俗、美食,以及看到更多的美景,放松他们的心情,开阔他们的眼界。同时,在旅游过程中,当地的居民也能从中获利,生活得到改善,经济得到发展,这也是旅游的人民性的一个体现[1]。旅游业的发展往往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起到一个带动作用,而少数民族地区具备有建设旅游业的条件,这也是这些地区开发旅游业的一个优势[2]。但是,旅游项目的“带动能力”往往也是有限的,其带动效果要根据专家对当地生态自然以及人文民风所调查到的数据来确定,就比如,许多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发展了旅游业,但是由于受条件所限制,导致旅游业的带动能力大打折扣,甚至还带来了很多的负面效应。旅游具有人民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在一个旅游业当中,当地的居民才是旅游业的主体,然而,通过有关调查发现,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大多陷入了一个怪圈,那就是往往很多当地人被排除在发展之外,不仅没能从旅游建设中获得利益,反而还因为旅游业的发展,导致生活压力的增大,物价上涨,生活水平不仅没能得到改善,反而还下降了。而外地来的商人获得利益,得到财富,分享了旅游发展的大多数成果。通过对丽江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初步研究,可以看出这种“二元化”在丽江发展不平衡现象的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