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杰
(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形势瞬息万变,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闭门造车”式的发展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参股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混合企业”)形式越来越常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并激励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寻求共同利益契合点,竞争合作,优势互补,助力新时代经济发展。实践中已存在大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成功的案例,如新能源行业、石油化工行业、医疗产业等混合企业模式。
然而由于股东双方战略思维、企业文化等差异影响,混合企业模式下的民营股东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狭隘思想驱使其不断依赖并向国有股东索取资源,更将导致股东双方在经营决策上的严重分歧,发生“公地的悲剧”与“囚徒困境”现象,最终导致混合企业经营失败。
在我国混合企业合作过程中,国有股东和民营股东存在利益博弈,各方股东出于逐利考虑,很难形成稳定持久的利益联盟。
1.假设在混合企业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博弈分析时,国有股东为大股东,持股比例为α,民营股东为小股东,持股比例为β,α>β且α+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