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田的方志学思想与实践

2021-11-24 09:00
现代交际 2021年24期
关键词:县志修志志书

李 华

(山东大学 山东 济南 250100)

孙葆田是清末著名学者,在方志学方面颇有建树,一生共参与过三部地方志的修纂,分别是光绪《鹿邑县志》、光绪《南阳县志》和宣统《山东通志》。《山东通志》的修纂过程,孙葆田参与程度最深,贡献最大,也集中体现了他的方志学思想,在方志的编纂体例和方法上展现出自己的见解。本文就从孙葆田三部地方志的修纂中,对他的方志学思想进行梳理和研究。

一、孙葆田的修志实践

1.光绪《鹿邑县志》

孙葆田参与的第一部地方志是光绪《鹿邑县志》,成书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秋,共十六卷。光绪十六年(1890)于沧澜任鹿邑知县,后开局纂修县志,聘孙葆田为总纂。于沧澜在《鹿邑县志》序中提道:“始议延余姻戚孙佩南京卿为总纂……孙君谓修志莫要于地理。因聘潍县王茂才寿仁司测绘。凡经画数月,体例粗定。会以事业稍辍而步孝廉。”[1]由此可见,孙葆田虽任主纂,但较短时间就因故离开了,实际参与修志的时间并不长,其主要贡献在于提出重视舆图,并初定体例。因此,整体参与修志程度并不深。

2.光绪《南阳县志》

光绪二十五年(1899),时任南阳知县潘守廉开局纂修《南阳县志》。翌年,潘守廉调离南阳,修志因此中断。光绪二十七年(1901),潘守廉复任南阳知县,恰逢孙葆田主讲于南阳宛南书院,于是聘其为《南阳县志》监定。陈夔龙在《南阳县志》卷首序中明确说:“荣成孙京卿葆田且为是正,一切文章尔雅,斐然可观,又本晋裴秀氏分率准望之说,为图若干幅。其志与图所不及,则又立表以明之。”[2]是年,孙葆田因弟丧归。第二年,孙葆田又回河南,任河南大学堂总教习一职,同时帮助修改、审定志书,至此书粗备。

孙葆田为该志厘定体例、更定凡例,又统筹、修订志稿,贡献很大,可以说光绪《南阳县志》是孙葆田方志学实践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到光绪三十年(1904),历时六载,光绪《南阳县志》才最终坎坷成书。从内容看,该志体例较为规范,编排较为严谨,制图颇为精美,共计三十余万字,“是以本书虽为苦心经营之作,究之可以为私家著述之善者,而不得列方志之上乘也”[3],是一部难得的地方志书。

3.宣统《山东通志》

光绪十六年(1890),时任山东巡抚张曜续修《山东通志》,延请孙葆田为总纂。同年,孙葆田代巡抚张曜起草奏折,向朝廷奏请修纂《山东通志》,并在其中阐释了修志的意义,还初步拟定了通志体例。次年春,法伟堂入志局,与孙葆田合商修志事宜,拟仿光绪《顺天府志》例,分任编纂,分类包修。不久张曜卒于任上,修志之事遂中断。光绪二十年(1894),继任山东巡抚福润重开《山东通志》局,邀孙葆田为总纂。孙葆田以修志之艰,难堪其任,请辞总纂。后当事期迅速成书,所任又不得其人,不过以抄袭了事,最后,亦未成书。光绪三十三年(1907),杨士骧重开志局,续修《山东通志》,仍以孙葆田为总纂。一直到宣统三年(1911)去世,孙葆田都在为通志操劳,虽积劳成疾,仍不忘修志事,尤其在法伟堂去世后,独自担起修纂大任。民国四年(1915),历时二十多年时间的修纂,《山东通志》终于刊行,其艰难的修志经历孙葆田在《上袁海观中丞论通志书》中进行了详细的叙述。孙葆田本人在这二十多年里多次任总纂,无论从开始代张曜起草重修通志奏折,到举荐、网罗人才,再到厘定体例、确定分工编纂等,其贡献最大。《山东通志》“创修于光绪十六年,经山东巡抚张曜、杨士骧等前后苦心经营,耗费著名学者孙葆田半生心血,集数十位晚清学者的智慧”[4],最终成书200卷,620多万字,可谓卷帙浩繁、资料丰富,是研究山东历史的重要典籍,堪称清代山东方志之巨帙,也代表了孙葆田方志学领域的最高成就。

从时间上看,虽然孙葆田参与三部地方志的修纂是交叉的,但是他具体的修志经历是依次进行的。孙葆田任《山东通志》总纂时间最早,当时没有进入实质性的修志阶段,随后参与了《鹿邑县志》的修纂,为其发凡起例;光绪二十七年(1901)参与修纂《南阳县志》;光绪三十一年(1905)又任《山东通志》总纂,该志主要的修纂时间也从此开始。光绪《南阳通志》的修志经历,为孙葆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接下来的《山东通志》又给了孙葆田更大的施展空间,也代表了其方志学领域的最高成就。

二、孙葆田的方志学思想

虽然孙葆田没有专门论述方志学的著作,但从三部方志作品的修纂上可以看出孙葆田有很高的志书修纂水平,其方志学思想也渗透在这三部方志中。

1.方志的性质和作用

在方志的性质上,孙葆田认为方志即政书。在《新修南阳县志序》中,孙葆田明确表达了自己对方志性质的认识:“夫地志于目录家属地理,而吾以为此实政书之类,故一书而六典具焉。”以往将方志划为地理之书,重在叙述地理沿革,孙葆田将志书划为政书,使方志在内容上具有了政书记载典章制度沿革及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等功用,成为一方之历史。

“修志变成了修史”,这必然对修志者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孙葆田在《新修南阳县志序》中说到,修志,“非有才、学、识三长,固未易言胜任也”[5]29。孙葆田修纂山东通志时又强调,《通志》非有班、马之才不能成,在此提出修志要有才、学、识三长,更要有班、马之才,用史家的要求来修志,即是他对“志书即史书”有着深刻的认识,也对修志者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山东通志》的修纂过程中,不论是以能力不足为由多次请辞总纂,还是不断推荐高学之士入局,都表明孙葆田认为高素质的修志队伍是成书的重要因素。

在方志的作用上,孙葆田重视志书的思想教化和经世致用。在修纂《山东通志》时他提道:“不特名臣循吏、儒林文苑志行事迹有待于表章,即穷乡僻壤孝子顺孙、贞女节妇邀旌典者,非有长编纪述亦恐年久则湮没弗传。”[5]49清廷一直以来对民众思想禁锢非常严重,也重视利用文化手段宣传忠君孝节等传统的价值观,以维护封建统治,孙葆田在这里就突出了志书教化民众的作用。晚清社会四海罹难,时事艰难,孙葆田更想通过修志起到经世致用的作用,通过总结以往的得失,供施政者参考。比如总结平匪策略,提升御匪能力;重视河防,总结治河之策等,寄期望服务于时事,这些内容同时也体现了晚清的时代特色。

2.方志编纂体例和方法特点

第一,体例严谨,做到详而不芜,赡而有体。以政书的观点来修志,必然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内容会非常详细,因此在安排体例时必须做到谨严合理,使各类内容归属合理恰当。光绪《南阳县志》成书十二卷,首详舆地沿革,后依次疆域、建置、职官等。以上大类目之下又设置多个子目,每卷卷首还有小序,编排井然有序,内容分类合理,做到详而不芜,赡而有体。又如宣统《山东通志》,孙葆田的要求记叙典瞻而不伤,烦冗编次谨严而不遗漏,其卷首包括“列圣训典”和“至圣世纪”,正文分为十二部分,分别是舆图、通纪、疆域志、职官志等,此十二项开头皆有小序,每项又各有编排,通志末另有附录、补遗各一卷。观其分类井然有序、条例清晰,虽卷帙浩繁,但其体例依然严谨。

第二,重视舆图。图在描述地理位置和范围时有着文字和表格无法比拟的优势,这一点毋庸置疑。孙葆田对图的认识也很清晰,前文所述最初参与光绪《鹿邑县志》修纂时就提出修志要重视舆图,并聘王寿仁专事测绘。在修纂光绪《南阳县志》时更是直接在序中提出舆图的必要和制作方法:“予昔从武昌张先生游时,先君方辑《钟祥志》。张先生言:‘古昔志必有图。’因成图若干幅,一如晋裴秀氏所论分率准望之法。”[5]30在修纂宣统《山东通志》又说道:“通志为地理之书所重首在舆图”[5]49。由此可见,孙葆田虽然将方志划为政书,突出其经世致用的价值,但是并没有忽视其中地理的因素,相反他对于地理非常重视,认为志书所重首在舆图,使地理成为志书的一个重要门类。

第三,采用分任编纂、分类包修之法。鹿邑与南阳地理范围较小,其县志成书不过十数卷,然《山东通志》为一省之志,必定内容庞大、牵涉甚广,如不采用合理的修纂方法,必难以成书。为此,孙葆田提出:“仿近人修《顺天府志》例,分任编纂,又分类包修。”[5]60将志书所分十二类目交由各分纂包修,各分纂依自身学术所长包修对应的类目,以人物一门专属缪荃孙,法伟堂主艺文与金石,宋书升主舆图。三人皆为当时名儒,缪荃孙更是主纂过光绪《顺天府志》,有着丰富的修志经验,法教授则留心齐鲁文献,于金石搜藏尤甚博,宋书升善舆图,可以说所任分纂各领其长。因此,采用合理的修纂方法,并且用人得当也是宣统《山东通志》成为佳作的重要因素。

第四,在内容的叙述上,详略得当,轻重有分。以往的方志作品往往厚古薄今,偏重于地理沿革,而当前方志即为政书,要起到经世致用的作用,就要做到略远详近,即年代久远的要简单叙述,当前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详细叙述。如《山东通志》在人物一门中,对本朝人物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其篇幅为之前所有朝代的两倍;对当局关注的兵制、河政、御匪、河防等也都详细记载,供施政者参考;对近代兴起的铁路、邮电等事物亦有涉及。

第五,行文要言而有征,文辞优美。孙葆田在修纂光绪《南阳县志》时就提道:“乃一以《史记》八书、《汉书》十志为标准,其纂言叙事,必皆有所依据,而其行文也,又有格律声色之可寻,使读其书者,罔弗心旷而神怡。”[5]29-30志书既然是史书,其记述必须依据史料,凡有传叙,必注明出处,不能信口开河,这也是对信史的基本要求。光绪《南阳县志》多集故书而成,其考证翔实,引文皆注明出处,必要时还引学者考证之语或自己的见解以按语的形式标出,考证可谓详实。“凡有传叙,必注明所出,以待监修者之核定”[5]60,对《山东通志》的修纂,孙葆田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孙葆田作为桐城派传人,具有很高的古文功底,他发挥自身学术特色,又特别强调文辞优美。

3.方志学思想评价

方志之书,自古有之,其起源最早可追溯至两汉时期,开始时也许就是人物传记,不久便与专记一方风土的地理相融合,这便是最早的方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方志的雏形——地记。《隋书·经籍志》称之为“郡国之书”,又认为方志为“史官之末事也”,可见当时方志只是史学发展的一个旁支。经过魏晋南北朝“地记”的繁荣和唐代“图经”的兴盛,到宋元明时期由于政府的重视,方志编修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体例也趋于定型。宋元祐年间的郑兴裔在《广陵志序》中提道:“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所以察民风,验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甚重典也。”[6]由此可见,方志不再仅被视为地理之书,而被认为是一地之史。志书内容更贴近史书,也更注重其“彰往训来”“有补风化”的实用价值。

清朝统治者对编修方志非常重视,曾于康熙、乾隆、嘉庆年间三次编纂《大清一统志》,需要从各地收集材料,直接带动了地方志的编纂。清朝统治者还把修纂地方志当作地方官吏升降奖惩的依据,因此,修志之风盛行,各类地方志层出不穷,方志学也进入了全盛时期。然而对于方志性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章学诚等学者承袭了宋元以来的方志学思想,认为“志书即史书”,传统的方志学思想还是根深蒂固。这种对比和争议使方志学形成了两个流派,考据派和文献派。

考据派以戴震、洪亮吉等为代表。戴震认为:“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侈言文献,岂所谓急务哉?”[7]794洪亮吉也说:“一方之志,沿革最要。”[8]他还认为编修方志重点在于地理:“地志者,志九州之土也。”[9]由此可见,考据派认为方志为地理之书,以考证过去为主,在志书编写中自然是“厚古薄今”,脱离当代社会。戴震、洪亮吉当时都是学术权威,影响力极大,考据派势力最大,这也是乾嘉考据之风影响到方志学领域的表现。文献派则认为方志如同古国史,其任务是要保存一方之文献,地理沿革只是方志的一个部分,此派以章学诚、谢启昆、阮元等为代表。章学诚有文:“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如云但重沿革,而文献非其所急,但做沿革考一篇足矣。”[7]794同时代的谢启昆和阮元也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认为修史不能只重地理沿革,还要记人记事。谢启昆修《广西通志》就贯彻了这样的观点,其《序例》有文:“后世舆地之记,虽为志名,然于一方古今大事,反缺略不载,盖犹囿于图经之旧,不能充例以尽义……撰志乘者,所当沿其例而扩之,勒为记事专篇,以上继外史之职者矣。”[10]后来阮元修《广东通志》也基本沿袭了《广西通志》的体例。在志书的作用上,章学诚认为:“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史记》好侠,多写刺客畸流,忧足令人轻生增气;况天地间大节大义,纲常赖以扶持,世教赖以撑柱者乎?”[7]751简言之就是教化民众,传播封建的纲常伦理,以维护封建的统治。章学诚认为方志还有保存史料的作用:“若夫一方之文献,及时不与搜罗,编次不得其法,去取或失其宜,则他日将有放失难稽,湮没无闻者矣。”[7]794

章学诚对方志学最大的贡献,在于对方志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上,他将志书划为史书,改变了方志的性质,扩展了方志的内容,并身体力行,将自己的方志学思想实践于《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和《湖北通志》中。梁启超评价“‘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11],在考证之风盛行的乾嘉时期,确属难得。当时虽然不占据主流,但随着乾嘉考据时代的衰落和动荡时局的影响,学界逐渐认识到其重要的价值。特别是到孙葆田生活的晚清时代,列强纷争,国家羸弱,爱国仁人志士都有救国图存之心,学者也都想从自己所在的领域寻找救国救民之策。方志即一地之历史,本身就有“以史为鉴”的作用,孙葆田的修志思想也不是凭空而来的,不断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孙葆田与章学诚虽相隔百年,但在方志性质的认识上是高度一致的:方志即史书;两人也都是用修史的标准来修志,这就使两者在诸多方面保持一致。在方志的作用上都强调记录当下、经世致用,尤其孙葆田目睹晚清之时局,更是急切地希望通过修志来帮助解决时弊,因此,更加突出方志的时代特色和实用价值。孙葆田修志还有自己的特点,如重视志书体例、重视舆图、分类包修、内容记叙上详近略远等。其所参与的三部地方志都属佳作,特别是宣统《山东通志》,内容翔实、规模宏大,是一部集大成的巨作,其修志无论在思想还是在编纂形式上都展现了很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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