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荣久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广西 柳州 545006)
大部分的国家税法都会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赋予不同的税法地位和纳税条件。而在国家纳税筹划理念下,投资者若想减少上缴的所得税,尽可能获得更多的企业红利,那么如何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投资理念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就十分重要。
我国税收政策规定,从2000年1月1日开始,为了鼓励企业经济发展,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所获得的投资红利,将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使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费负担,使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经营中,也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随着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不同而不同,从科学、客观的角度灵活地调整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税负,具有灵活性。
合伙制企业由有同意愿和利益的各个合伙人签订合约协议形成盈利关系,在合伙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每一位合伙人对该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连带责任,并且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共同承担企业的金融风险、共同享受企业带来的盈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各个合伙人属于“命运共同体”。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的损益根据合伙协议所约定的比例分配企业红利、承担企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