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雁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 南宁 530000)
我国在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已经受到世界的瞩目,尤其是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克服危机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树立了大国形象的同时也提升了国际地位,这充分说明我们国家在世界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和实现世界更多国家的经济发展。近几年,我们国家在对外贸易上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为我们国家的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提升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不少企业在参与对外投资过程中不同程度忽视了投资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给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损失,甚至可能会给我国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我们国家企业的对外投资发展水平又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支持下,开始了大规模的对外投资。应该说我国多数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很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近几年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升,相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而对于我们国家的进出口贸易的扩大,也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风险,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我们在进行海外投资时一定要看准我国企业所参与的投资项目的整体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