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宏霞
(长春中医药大学健康管理学院 吉林 长春 130117)
医疗保障制度是一种正式的社会经济制度。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工伤事故频繁发生,工人们强烈要求资方提供工伤医疗保险,后来逐步发展出医疗保障制度。时至今日,它的内涵与外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给医疗保障下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定义较为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我国,医疗保障可以看成是政府和社会主体的一种公共职责和行为,保障疾病风险来临后公民能够得到基本诊治。可见,医疗保障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以减少公民利用医疗服务的经济障碍,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为目的一种保障制度。
自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的核心项目——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开启了新的篇章。时至今日,我国已形成了以城乡医疗救助为兜底,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但仍需清楚地认识到,现行制度还有待完善。
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