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 余志刚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了两个“五年”,分别是“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两个“五年”的提出,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在乡村振兴事业中,农民是最重要的主体,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具有三层内涵。
一是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实施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社会多主体参与,农民是其中最主要的实施主体,需要广泛动员,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主力军作用,要让农民参与建设、治理乡村的过程,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人。
二是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主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要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权利,让农民真正得到扶持政策的实惠,真正享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红利。
三是农民是乡村振兴的评价主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收入有没有显著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没有显著改善、农民幸福感与获得感有没有显著提升,应该是判断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最核心、最直观的评价标准。只有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才能促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