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一
(中国政法大学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192)
与偏执相关的精神障碍,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以猜疑和偏执为特征;第二、不时伴有幻觉和妄想的情况出现;第三、严重者可导致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受限,主要体现为精神活动不协调。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具备与偏执相关的精神障碍的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其本身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就会由于个人的精神原因受到严重限制,其个人的性格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因此,在实际司法实践当中,医学专家应该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经历、主要行为、犯罪动机等一系列因素,来为嫌疑人进行精神层面的司法鉴定,力求司法鉴定公正真实,为法院的调查和判决提供有力的医学依据。
偏执型人格障碍是一种以猜疑和偏执为特征的人格障碍,是人格障碍的一种亚型,一般于早年开始。该病在临床中表现为:对他人存在持久无根据的不信任,同时伴发的症状为:情绪不稳定,改变不一,待人接物时而疏远时而亲近;难以适应社会,与社会过度隔绝;对周围环境过分警惕,难以放松自己等等,总体上表现出一种偏执性格,在某种程度上会出现排斥异己的行为[1]。此病在患者身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显著性的人格偏离
以目前的医疗水平,我们很难探究出:到底人格偏执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作是偏执型人格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