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
(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 沈阳 110016)
新一轮医改在很多区域已有成功的实践,其中,为保证医联体内部有效管理和运转,各医联体因地制宜,探索出了不同的法人治理结构。如何通过借鉴医联体改革的成功经验,避免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出一套既能保障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实施,又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当前很多即将面临医联体改革的医院面临的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随两权分离应运而生,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带来了出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问题随之而来。从经济学意义来看,产生代理问题的原因之一是社会分工、人类理性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会造成信息的不完全性,而在已获得的信息中,信息垄断以及传输和技术手段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各利益主体对信息掌握的程度不同,即出现了信息不对称性[1]。公司治理理论提出,区别于具有指挥管理关系的雇佣关系而言,代理关系中出资者不可能掌握所有的管理方面的信息,因此出资者需要给予经营管理者经营决策和控制权,信息不对称是优化治理结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医联体制度建设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