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邦敏
(成都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四川 成都 61000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而言,也需要高质量的管理。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简称《预算法实施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决算都需要主动对外公开,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公开时,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按经济性质基本支出公开到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本文基于此着重阐述目前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
从实质上来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和支出规模、构成、收入来源等,从预算编制文件下达、编制准备、申报、审核批复、执行跟踪监控到决算编制、批复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是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自下而上层层编制、层层审核后报人代会审批,再据此拨付财政经费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