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丽 金 拓
(1.湖南工业大学,湖南 株洲 412000;2.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浙江 温州 325000)
随着社会制度不断完善和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呈现“过热”现象,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发展走向畸形。于是一些人便打起了钻政策“空子”的主意,以期用更低成本购得心仪的房屋。但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背后却蕴藏着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自认为能够避免掉的巨大风险,出现了不少因房屋产权归属而产生的纠纷。我国当前在借名买房方面暂未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纠纷时也是较为棘手,甚至针对同一类型案件出现了不同判决结果,这无疑会对我国司法的公信力造成损害。
虽然现实中发生借名买房情形通常都是基于借名双方主体为亲友关系,但观之当前我国发生过的九千多起借名买房纠纷案例映射出一个问题,即房产巨大增值效益会使得部分人难以抵抗诱惑而“出尔反尔”,那么此时必然会导致亲友双方从私下“撕扯”到诉诸公堂。笔者通过大量案例综合分析,概括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四点:规避法律或行政强制性规定、规避政策规定、逃避债务、掩饰非法所得、隐匿资产及其他特殊原因。
正是由于借名买房双方之间具有特殊的社会关联性,借名人在作出借名买房意思表示时,要么因为足够信任、要么因为考虑情面而不好开口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主体多数情况下仅作了口头上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