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投融资模式和PPP风险防控

2021-11-24 17:48:55郭振宇
经营者 2021年8期

郭振宇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13)

一、政府项目投融资模式简析

近几年,国家促进规范与发展两手抓,推出了地方债和PPP政策,但地方债额度偏低,PPP项目审批程序较为烦琐严格,各地开始尝试EPC+O、EPC+F等模式。具体如下:

BT:Build(建设)-Transfer(移交),即由项目建设方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后移交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分期偿还。财预[2012]463号文件出台叫停了此模式。

地方政府专项债:2014年国务院下发43号文,首次提出省级政府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规定地方政府融资机制仅限于发债方式,同时鼓励PPP模式推广。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通过竞争性比选等综合评价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EPC+F:EPC俗称“交钥匙工程”,是承包商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的工程,F(Finance)指项目由承包商负责融资。在《条例》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后,此模式被禁止。

EPC+O:即工程总承包方在项目建成后还负责后续运营(Operation),在水环境治理、综合管廊等运营属性较强的行业运用较多。

二、PPP模式是政府投融资的重要模式

(一)必要性

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高涨,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渐增加,但原有土地财政难以为继,政府负债较重,政府项目的合规融资渠道较少,PPP模式不仅能有效解决创新投融资机制的迫切需要,还能科学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化投资调控统筹,有效配置资源、合理分配风险,提高项目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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