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桥
孔子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深远影响。冯友兰指出:“从民族观点看,孔子后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在思想、文化方面的最高代表,‘至圣先师’。他的形象和言论,在中华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1](P41)劳思光认为:“儒学有代表中国文化传统之地位,而孔子作为儒学之创建人,自然亦有为中国文化传统奠立基石之地位。”[2](P77)要理解孔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不仅应关注《论语》中他提出的具体观点,其建构这些观点的方式亦不容忽视。只有理解了后者,对前者的认识方可更加具体而深入。本文立足广义论证的视域,从《论语》这一“对话集”[3](P49)中选择一些具有说理功能的案例,借以揭示其建构道德判断的若干模式。
“诉诸事实”是指在谈辩过程中主要立足于特定的事实去支持或反驳某种观点以及立场。根据《论语》中的有关材料,孔子在道德判断建构时对“诉诸事实”这一模式的使用涉及不同情形。
“诉诸单一典型事实”是指:支持或反驳某种观点以及立场的途径是选择一个典型事实。
案例1-1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①
上述案例中,孔子对子产、子西和管仲给出了不同的评骘。其中,关于子产只给出了明确断言,子西则相反。关于管仲,他首先给出观点:“管仲是人才”;至于理由,孔子列举如下事实——伯氏有罪,管仲剥夺了他骈邑三百户的采地,使得伯氏只能吃粗粮,但到死没有怨言[4](P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