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问题的法律法规研究

2021-11-25 02:09
法制博览 2021年6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劳务法律法规

薛 韵

(四川工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0)

用工成本低,是我国作为重要商品生产市场的一个突出优势,而很多国家和地区由于人工成本过高,缺少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劳务派遣发展。但是,在劳务派遣中经常出现多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规避合同条款限制,拖欠人员的社会保险,或是劳务派遣时间过于固定,或是出现了对某些地区禁止劳务派遣的行为,种种问题极大地挫伤了人们参与劳务派遣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我国劳动事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对此,为了改进我国劳务派遣中的种种问题,需要积极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后续的劳务派遣提供法律机制指导和保障。

一、我国的劳务派遣概述

劳务派遣本质上是一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部分地区和企业部门派遣工作,在中立机构的支持下,通过合作双方合作代签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满足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需求,支付给劳动者相应薪酬待遇,劳动者则是听从派遣机构和工作单位的管理要求[1]。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多处于长期稳定的关系,甚至是终身合作模式。如,英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多数签订的是长期雇佣合同,还有很多发达国家在用人合同签订方面均是此类情况,较为稳定。我国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则有所不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但实际上则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着固定时间,并且这种现象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继续沿用。我国签订长期稳定合同的劳动者只有20%,其中,国有单位占据17%,剩下的3%则是非国有企业签订。这些签订长期稳定合同的人员,很多都是企业的高管人才,或是核心的技术人才,由于此类人才的特殊性才可以同用人单位签订此类合同,而普通的劳动者却难以获得此类长期稳定的合同。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务派遣应运而生[2]。

二、我国现有的劳务派遣发展形势

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只有建立劳动关系才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和社会类型企业,此种划分致使劳动者选择空间过于狭隘。但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有很多用工主体并未包含在这一范畴内,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法律承认的用人单位,而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合作关系。另外,社会保险地方化特点,致使很多劳务派遣机构存在逃避社保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劳资矛盾冲突,损害了劳动者切身权益[3]。总的说来,我国劳务派遣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劳务派遣规模过大

经济发展的同时,致使我国的劳务派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概为2000万左右,到2010年底,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增长到6000多万,在职工总人数占比超过20%。对于一些经济发达的区域,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更多,其中大连的劳务派遣人员超过30万人,在全市用工总人数中占比超过1/4。

(二)劳务派遣规定不完善

除了少数地方或行业有着明确的规定以外,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务派遣行业的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其中包括电信、电力、电子、金融、石油化工、建筑、港口运输等诸多行业领域,其中包括技术性岗位和劳动密集型岗位,也有很多临时性岗位。由于分布的岗位逐渐多样性,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劳务派遣已经进入到正常的劳工市场,成为满足用人单位用工需要的一种劳务形式[4]。

(三)劳务派遣准入门槛偏低

《劳动合同法》在关于劳务派遣规定中,对于用人单位注册资本规定明确,但是却并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内部用人部门得到审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准入门槛,劳务派遣单位类型多样化发展。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类型不同,行业治理和资金实力同样有所差异,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是混合经营模式,在负责劳务派遣同时,也负责职业培训、人力外包和人事代理等业务,实际中存在很多劳务派遣为了规避责任,实行职业中介的方式来代替劳务派遣,诱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5]。由于准入门槛过低,致使劳务派遣监管力度也是较为宽松的,甚至很多行业缺少监管,法律法规中缺少定期监察的相关规定。由于此类原因的存在,导致劳务派遣中经常出现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并且这一趋势随着劳务派遣规模扩大也在逐步升高。

(四)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

基于劳务派遣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三方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主要是由于很多劳动者本身处于就业困难状态,受到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双重管制,并且由于此种三方劳动关系导致主体权利和义务划分模糊,界定难度较大。所以,很容易损害劳务派遣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主体权利包括以下几点:其一,职业稳定权。劳务派遣人员由于职业稳定性不强,可能存在职业介绍伪装下的劳务派遣,逃避合法劳动关系;逆向派遣,用人单位将员工改签到劳务派遣公司,致使原本稳定的劳动关系变成了劳务派遣关系;用人单位或是劳务派遣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6]。其二,团结权。根据我国现有关于劳动者权利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劳动者有权利参加工会,但派遣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却受到重重阻碍。派遣劳动者分配在诸多用人单位,即便从法律层面派遣单位是雇主,可以加入工会,但劳务派遣人员从事工作有所不同,或是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即便是接受统一劳务派遣机构派遣,但是彼此之间缺少共同利益诉求,难以一起参加派遣机构组织的工会,工会无法代表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协商。其三,社会保障权。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降低成本,经常出现拖欠或是逃避为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或是随意减少缴纳额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不足。

三、我国劳务派遣中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内在原因

综合分析,我国现有劳务派遣中问题存在的原因,内在原因是用人单位规避风险和降低成本的趋向,导致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屡屡受损。用人单位如果直接雇佣人员,所承担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劳务派遣用工成本,并且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可能会伴随一系列风险,影响到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利用,所以很多用人单位更加倾向于劳务派遣。所以,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是劳务派遣得以快速发展的内因所在。

(二)外在原因

在政府对劳务派遣的大力支持下,致使就业定位不当,很多地区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对下岗职工的合理安置,很多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劳务派遣,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7]。也正是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促使劳务派遣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政府颁布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政策支持下,极大地扩大了劳务派遣市场。如:劳服企业免三减二政策和一次性开办补助费等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劳务派遣企业涌现。同时,政府支持劳务派遣和其他类型就业服务组织建立,将下岗或闲置人力资源有机整合,实现再就业[8]。所以,由于我国劳务派遣过度、无序、盲目的发展,导致了其中劳资矛盾的出现。

四、我国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改进措施

我国劳务派遣中经常出现很多问题,为了推动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应对现有的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法约束劳务派遣行为

劳务派遣中,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非仅仅是这一劳务模式本身问题,而是劳务派遣中经常出现多种形式下非法用工形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通过劳务派遣合同捏造形式,企图帮助企业逃避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拖欠或是逃避社会保险。对于此类问题,应在法律法规中制定明确的限制条款,以便于选择合理有效的措施予以修订,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9]。

基于此,应依法认定逆向派遣法属于非法行为,仍然需要按照以往的劳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逆向派遣中,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签订合同的派遣机构予以相应的惩处。结合法律法规,禁止异地派遣,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应依据当地的社会保险费用水平,按时足额依法缴纳。但无论是哪一种行为受损,只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摒弃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约束和限制。

(二)完善劳务派遣时效性质

为了推动劳务派遣良性发展,首先要适度限制劳务派遣发展,明确提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三性”概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劳务派遣行为。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劳务派遣无序、大规模发展的原因并非对“三性”概念认知不足,而是由于现有《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时效相关规定不完善导致,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劳务派遣泛滥发展。对于此种条款内容,与我国现有劳动法规相背离,无法满足发展限制。对于发达国家,通常是限定最长时间为依据签订劳动合同,而我国与之相反,不符合劳务合同长期稳定发展要求。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临时性工作岗位定义,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实际上劳务派遣6个月时间是比较长的,劳务派遣最低限度时间应该在2年以上,在实际发展中可能出现很多漏洞,一定程度上滋生了非法劳务派遣的行为出现。基于此类种种问题的存在,应加深劳务派遣时效问题认知,重新整理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便于发挥劳动法规约束作用,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0]。

(三)遵循劳务派遣平等性原则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遵循劳务派遣平等性原则,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即便此类手段有效,但是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权益受损问题。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劳务派遣公平待遇,本身属于一项严峻任务,应积极建立公平公正机制,用于约束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制定合理的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指标,考量到劳动者年龄差异、同工不同酬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措施,以便于劳动者可以获得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中,在充分调查现有社会劳务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公平制度,将薪酬福利待遇相关问题制定合理的收入架构,并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选择合理指标,促使企业在制定劳动者薪酬待遇时更加完善、标准与合理。

另外,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监管力度不足,人社部门负责用工监察,但实际工作中工商部门审批数量具体多少,有多少劳务派遣机构,人社部门掌握情况不充分。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通力合作,强化相关部门职能,针对监管中缺失的监管依据,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综上所述,我国劳务派遣发展中还需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损伤,给现代社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了推动劳务派遣市场稳定发展,应积极推进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健全完善,选择有效措施加强监管,便于推动劳务派遣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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