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瑞英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新能源事业部,北京 100028)
“处僵治困”是处置“僵尸企业”、治理“特困企业”的简称,是国资委先后针对中央企业印发的专项工作方案,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动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有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1]。
2016年的中国人民大学在对中国的僵尸企业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在石油加工、冶金工艺、电力、热力等行业出现僵尸企业的比例更高,在经济所有制的方向来看,国有企业以及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更高[2]。
在对僵尸企业的评判中,各个行业的标准都有所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当企业停产停业多年、持续三年一直在亏损状态、企业资产抵偿不了企业负债、主要依靠政府补贴以及银行续贷勉强维持经营,都会被认为是僵尸企业的重点观察对象。而特困企业的则有财务管理结构不合理,经营伴随着高负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产品生产难以运转等问题。
僵尸企业、困难企业如果长期不处置,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1.它所占用的大量社会生产资源就无法重新优化配置。一是这些企业占有着大量的国家资源,例如稀缺的土地资源、企业中的设备设施、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等等,这些资源无法被重新利用,资源的实现价值不能够再次转换。二是这些企业当中也有着大量的劳动人才,僵尸企业阻碍着这些人才流入更优质的企业,不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劳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