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驹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天津 300354)
师生关系指的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1]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形成和兴盛是在宋朝时期。书院不仅是一个教育教学机构,也是一个学术研究机构。在书院中,教师不仅讲学,而且也从事学术研究,著书立说。因为书院制下由一名教师对多名学生进行指导,学生以自学为主,辅之以个别教学,所以有学者认为书院实施的是“导师制”。[2]69导师制最早起源于14世纪的牛津大学,早期是本科生导师制。而研究生导师制,有学者认为是“由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品德及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的教学管理制度”[3]。这和宋代书院制下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宋代的书院制下的师生关系得到学者的肯定,而当今的研究生导师制下的师生关系出现了很多问题。[4]因此,在制度如此相似的情况下,书院制下的师生关系可以为现代导师制下的师生关系提供一些积极的启示。
中国古代尊师重道的传统是在私人讲学中形成的,而始于私人教学的书院,在发展中也继承了这样的传统,书院内师生关系较为融洽,师生之间感情深厚。主讲的名师热心传教,慕名而来的学生虚心求教,尊师爱生的传统在书院中体现得尤为充分。朱熹、陆九渊、王阳明等都相当重视培养师生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