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驰
(广东铮辉律师事务所,广东 潮州 521000)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女性群体在社会中权益获得了比较好的保障,针对性的法律也开始逐渐建立并且完善,不仅为女性权益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也符合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但是现实中女性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在婚姻家庭领域。因此,为了保证女性的婚姻家庭领域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当前需要对在法律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通过明确女性需要具备的权益,确保处于婚姻家庭中的女性,都能够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获得与男性一样平等自由的权利,进而促使社会实现更加和谐的发展和进步。
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具有的财产权利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很多的离婚案件中,依然存在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合法经济利益被侵害的问题。我国《民法典》有着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劳务报酬以及投资收益等,需要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1]。同时,在婚姻的关系中,妻子是享有配偶遗产继承权利的,但是实际上经常会出现丈夫的兄弟姐妹、父母等阻止妻子继承丈夫遗产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农村地区等非常常见,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女性的财产权益。
近些年家庭暴力造成女性身心受到伤害的情况依然比较多,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一,由于家庭暴力行为大部分都发生在比较私密的场所中,并且法律在这方面的干预能力有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