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谢平 郝宇青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政府推动与居民自治相互交织、共生演化的政治过程。一方面,城市社区居委会(1)本文所说的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是指社区两委,即“社区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委是其简称。但为了行文方便,我们径直使用了“社区居委会”以代替“社区两委”。在基层社区,“两委”的界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清晰的,甚至可以说是“合二为一”的。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又是居民利益的代言人;(2)社区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二者本是两个属性和职责不同的组织,而在实际的运行中,两个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交叉任职。也就是说,两个组织是一套班子。这一套班子成员要同时承担和完成两个组织的任务。对于社区居民而言,他们有具体问题需要解决时,并不会区分两个组织的异同,而是统称为“找社区办事”。也就是说,在实际的治理中,社区两委在居民的认知中是作为一个组织“社区”存在的。另一方面,城市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双重职能——既要代表国家行使好权力,又要代表居民维护好他们的权利。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社区居委会的双重角色和双重职能,使其处于国家和社会的“夹缝”之中。在新时代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背景和要求之下,城市社区居委会如何利用这种双重角色和双重职能把多元主体有效动员起来,并使其参与到基层社区治理之中,是基层社区治理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