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梓祺
(西安培华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5)
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是该法规定为了保护受害人不受侵害的一种救济措施。在相关的民事案件中,主要作用就是保护受害人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并且对加害人发出责令在一定的时期内禁止一定的行为或者责令家庭暴力实施者履行一定的行为的法律措施,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在《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主要是指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根据家庭暴力的概念可以看出,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并非局限于婚姻里的夫妻双方。在《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在该法中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中还将具有同居关系的人也划分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的范围内。
人身安全令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预防和禁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充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方式在《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必须要提交书面申请,如果受害人在特殊情况下不能进行书面申请的提交,可以通过口头提出,这样一来,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