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内在转向

2021-11-26 08:24陈宝良张睿霖
安徽史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颜子白沙阳明

陈宝良 张睿霖

(1.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重庆 400715;2.四川大学 吴玉章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引论:从“孔颜之乐”说起

究“孔颜之乐”的出典有二:一是孔子之乐,即“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二是颜回之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孔子之乐,据宋儒程颐的解释,理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即使“疏食饮水”,亦不改其乐,且能做到“乐亦在其中矣”。细绎言外之意,并非真的以“疏食饮水”为乐。二是对前一层含义的深化,即与“疏食饮水”相对的“富贵”,若是出于“不义”,即可轻之如浮云。换言之,并非真正轻视富贵。(1)程颢、程颐:《河南程氏经说》卷6《论语解·述而》,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45页。朱熹在程颐之说基础上,更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说:“圣人之心,浑然天理,虽处困极,而乐亦无不在焉。其视不义之富贵,如浮云之无有,漠然无所动于其中也。”(2)朱熹:《论语集注》卷4《述而第七》,《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7页。明代学者对此两义加以进一步申述,将其归于心性论之中。如张居正将孔子之心上升至“浑然天理”的至高境界,认定孔子之乐在于一种内心之乐,此乐“不以贫贱而有慕乎外,不以富贵而有动于中”。(3)张居正:《四书直解》卷之7《论语》卷3,九州出版社2010年版,第126页。

颜回之乐,据程颐的解释,同样蕴含两层意思:一是颜回并非真的以“箪瓢陋巷”为乐,而是“不改其乐”,这个“其”字“自有深意”,理当好好“玩味”。换言之,颜回“自有其乐”。(4)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12《戌冬见伯淳先生洛中所闻》,《二程集》,第135页。二是同是身处陋巷,颜回与普通的贫贱之人在内心快乐层面殊有差别。颜回之乐,是内心天理浑然的愉悦,不因外在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贫贱之人则不同,当身处陋巷之时,或许能做到不改其乐,然一旦身处富贵之地,就难免“失乎本心”(5)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25《伊川先生语十一》,《二程集》,第320页。,不再是浑然天理之乐。张居正在论及颜回之乐时,也是落脚于将圣贤之乐与“人情之常”加以辨析。这就是说,圣贤之乐,是一种“超于贫富”之乐;而人情之常,则是“处富贵而佚乐,居贫贱而忧戚”。(6)张居正:《四书直解》卷之6《论语》卷2,第113页。

儒家原始经典中的“孔颜之乐”,究竟由谁首先加以发掘并阐释,进而成为宋明理学的核心理念?日本学者本田成之认为,重拾“孔颜之乐”这一论题,当始于胡瑗。胡瑗曾为太学所聘,出了一个“颜子所好何学”的题目以考诸生。因此一问,掀起了宋学界的重大波纹。(7)[日]本田成之著、孙俍工译:《中国经学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页。钱穆认为,这一论题的重提,源于周敦颐教程颐、程颢寻孔颜乐处。(8)钱穆:《宋明理学之总评骘》,《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7,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76—277页。陈来也持此说。(9)陈来:《宋明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4—36页。其实,究竟由谁重拾“孔颜之乐”的论题,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有关“孔颜之乐”的讨论,显已成为宋代内省之学的根基,且由此成为宋明理学的一条内在脉络。至于如何释读宋儒关于“孔颜之乐”的看法,近人的研究结论则大抵趋于一致,将其视为宋学最为重要的论题之一。如本田成之认为,“孔颜之乐”不过是想“体验经文里的心”而已,然究竟“乐什么”,则成为宋学内省之学的重要论题。(10)[日]本田成之著、孙俍工译:《中国经学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页。钱穆认为,所谓的乐处,即凭借两条途径得以达臻:一是重内心洗涤,二是以内心洗涤为助缘,终极的目标则是达到以个人内心境界为衡量的最高理想人格,亦即宋儒所称的“道心”或“天理”。(11)钱穆:《宋明理学之总评骘》,《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7,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76—277页。陈来将“孔颜之乐”视为一个理想境界问题,内心实现一种高度的充实、平静与快乐。换言之,达臻“孔颜之乐”后的理想境界,是一种与道德境界不同的超道德精神境界。(12)陈来:《宋明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4—36页。有学者将“孔颜之乐”理念的发展线索加以系统的梳理与发挥,并归结为下面几点:由注重外在规律、规范到注重个体内心自适;由道德理性到生活感性;从精英意识到平民心态;由理想追求到现实现成;从“无我”到“有我”。(13)李煌明、李红专:《宋明理学“孔颜之乐”理论的发展线索》,《哲学动态》2006年第4期。这无疑使“孔颜之乐”的讨论得到有效的提升。

明儒固然是孔颜、宋儒所倡导的“安贫乐道”的实际践履者,但细究明代士人的快乐精神,实则趋于一种内在的转向:一方面,从基于“知足”之上的“贫乐”,转向基于“不知足”之上的“富乐”;另一方面,从源出于“惕励”“战兢”的“无逸之乐”,转向源出于闲情逸致的“逸乐”。随之而来的,则是及时行乐观念的甚嚣尘上,乃至渗透于士人的精神命脉之中。

一、“孔颜之乐”在明代的诠释与传承

“孔颜之乐”依旧是明儒论学的重要话题,他们在诠释“孔颜之乐”的过程中,传承了儒家“安贫乐道”的精神脉络。

明初,文臣之首宋濂在其所著自传《白牛生传》中,公开宣称自己仰慕“孔颜之乐”,“言及之,手足舞蹈不已”。从宋濂的诠释中不难发现,所谓的孔颜之乐,是一种“内乐”,亦即内心充满道德之乐,而并不以外在的贫贱或富贵为意。到此境地,无论得失,不分贫富、贵贱,无不“内足乐也”。(14)宋濂:《潜溪前集》卷7《白牛生传》,《宋濂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81页。

宋濂将“孔颜之乐”释读为一种“内乐”,得到了方学渐的应和。他作了如下两个层面的解读:一是“孔颜与吾人同欲”,“孔颜之乐”与众人之乐并无不同,亦即“吾人之乐不异孔颜”。“吾人之乐”因为被私欲桎梏,“役役烦恼场中,所以不乐”,假如能“破除私欲,全其天而得其性”,吾人之乐即“孔颜之乐”。二是将“孔颜之乐”释为“反而求吾心之乐”,亦即“自适其天性而已”。这也是一种内心之乐,且基于以下两个认知:一为“人心即天理也,顺理则乐,逆理则否”;一为“三纲五常即是天性”,天全性得,即能快乐,甚至“不觉心之旷而神之怡”。(15)方学渐:《东游记》卷3《又会言》,方昌翰辑、彭君华校点:《桐城方氏七代遗书》,黄山书社2019年版,第114—115页。

儒学大家吕柟在解读颜子之乐时,大抵也是顺着程颐的说法,将颜子之乐视为一种“内乐”。细绎吕柟之意,颜子之乐应有如下两层含义:一则并非以“箪瓢”为乐,亦即并不以贫为乐,若是颜子以“箪瓢”奉亲,“亲或不悦”,颜子也难以为乐。二则颜子之乐,同样不是“有道可乐”,亦即所谓的“乐道”,而是自有一种“手舞足蹈之乐”。颜子之乐,自然基于心胸宏大、洒落之上,见大心泰,世之富贵、贫贱、利害、夭寿很难“足以动其中”,亦即内心自有其乐。(16)吕柟撰、赵瑞民点校:《泾野子内篇》卷10《鹫峰东所语第十五》,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91页。至于寻乐之功,吕柟认为,“只是自各人己私牵处解脱了便是”(17)吕柟撰、赵瑞民点校:《泾野子内篇》卷15《鹫峰东所语第二十》,第149页。,亦即解除外在的私欲牵缠,恢复内心之乐。

顺着程颐之说,将“孔颜之乐”视为一种内心之乐,是明儒对宋儒的精神传承。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士人在维系儒学道德价值的前提下,重新诠释了“孔颜之乐”,使明儒的快乐精神与宋儒稍有区别。这种新诠释,主要按照以下两个路径展开:

其一,将“孔颜之乐”俗化,甚至简单地将其诠释为“安贫”,亦即一种“贫乐”。所谓贫乐,实则为知足之乐。

宋濂即为贫乐的倡导者。他所谓的以贫为乐,显然是君子的处贫之道。细分之,也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忍贫”。在经历了忍贫的过程之后,即可做到贪念不生。一旦忍之很久,则会上升到视贫为自然的境界。若是能做到视贫为自然,那么就臻于“安贫”之境。这一忍贫乃至于安贫的层次,是对一般常人而言。第二个层次显然进了一步,即可以做到视贫如富。可见,视贫为富是君子之事。(18)宋濂:《龙门子凝道记》卷下《观渔微第五》,《宋濂全集》,第1797页。

一代大儒方孝孺是宋濂的弟子,既是以贫为乐的倡导者,更是安贫乐道的真正实践者。(19)姬秀珠在对方孝孺的研究中,即称方氏为“安贫乐道的鸿儒”,参见《明初大儒方孝孺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年版,第24—26页。方孝孺认为,“人之荣辱贵贱有命,惟有君子不能不以为喜戚,而修其在我者以胜之”。换言之,即使在千载之后,颜回仍能令“野人妇女皆敬而仰之”,关键在于“道德之胜”。(20)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7《默山精舍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94页。方孝孺说:“颜子饥饿陋巷,不忧其身之贱贫,而以舜自望。”(21)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6《心远轩记》,第479页。又言:“食焉而思,思焉而行,不忧其身之穷,而忧道之不修,不懼其家之无财,而懼乎名之弗扬者,君子也。”(22)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4《赠王仲缙序》,第411页。这种君子忧道不忧贫的思想,正是方孝孺安贫乐道的真实写照。

继宋濂、方孝孺之后,“贫乐”观念几已成为一股精神大潮。如商辂作有一首《贫乐窝》诗,有云:“人生得失总前缘,无忮无求乐晏然。道在箪瓢真有味,趣存琴瑟不须弦。鹑衣可让重茵暖,斗室粗安一觉眠。多谢东风似知己,吹嘘时上草庐颠。”(23)商辂:《商文毅公集》卷10《贫乐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5册,台湾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130页。细绎诗旨,大抵反映了明代儒家士人以“贫”为乐的思想。毛元淳将“孔颜之乐”诠释为“安贫乐道”,认为这是“真正圣贤心事”,士人倘若能够做到“轻富贵而重道德,有素位自得之趣者”,方可称得上是“孔颜之徒”。(24)毛元淳:《寻乐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94册,第478、484页。王廷相认为,大丈夫理应“疏食饮水,其乐无涯”,不必陷于污浊琐屑之中,“与之争较以自苦”。他眼中的达观之士,理应“不治生,不华身,不劳己以奉妻子,故一饮食衣服之余,视之若浮烟耳”。毫无疑问,若已达“孔颜之乐”的境界,必然能真正做到“通穷达,齐生死而为一途”。(25)王廷相:《王氏家藏集》卷27《答杨举人恺》,王孝鱼点校:《王廷相集》第2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97页。

儒家士人所秉持的观念,常与民间百姓的观念发生一些冲突。民间俗语有云:“床头黄金尽,壮士无颜色。”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毛元淳认为,“安贫”二字最难,“非真得孔颜乐趣者,未易语此”。(26)毛元淳:《寻乐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94册,第478、484页。可见,唯有真正得“孔颜乐趣”的儒家士人,方可实践“安贫”二字。随“安贫”观念而来者,则是明代士人的快乐精神顺着以下两条路径加以深化:一是倡导“乐生于不足”。如陆树声云:“凡物以适为得,以足为至。故居约思泰,得少为足,而履高危者多懼,处丰亨者多忧,当盈满者招损。物盛则衰,阳壮则老。是故乐生于不足,而忧生于有余。”(27)陆树声:《汲古丛语》,陶珽纂:《说郛续》卷4,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89页。显然,这是一种知足常乐的思想,借此得到内心的安宁。如谢肇淛就说,“人生苟存一知足之心,何官不可为,何地不可居?”这番话当然也有一定的依据。从他的经济状况来说,显然已经达到了下面这种境界:“老母在堂,不乏菽水。先人敝庐,足以蔽风雨;百亩之田,足以供膳粥。”(28)谢肇淛:《寄郑孟麟》,周亮工辑:《尺牍新钞》卷1,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0页。与那些“善宦者”相比,虽然仍显得贫穷,但与秀才时相比,景况却好了许多。换言之,人生的乐趣,不在于穷富,而在于知足。二是“贵不如贱,富不如贫”之说的流行。明人王骥对此说有进一步的解读。他说:“盖彼贵矣而贪荣竞进,不知退止;彼富矣而钻核持筹,营利不休,汶汶碌碌,无所比数。吾虽贫贱,而茅屋一区,竹床一筐,点瑟方希,昭琴亦鼓,此中有曲可舞可歌。箪瓢屡空,视连骑结驷者,孰贤哉?”(29)王畿撰、阎海文点校:《樗全集》卷8《十戒药石·卑鄙十》,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293页。这无疑是“孔颜之乐”的俗化。

其二,“孔颜之乐”另有一种流变趋向,即儒家与道家、佛教观念相合,导致“闲乐”观念的流行。

早在明初,张宁尚秉持一种“半闲”之乐。他有一首《半闲》诗云:“动里心常静,忙中乐自由。租庸长预了,子姓早分忧。事办多临弈,耕余便出游。何如贾秋壑,名地总虚浮。”(30)张宁:《方洲集》卷6《半闲》,《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7册,第267—268页。可见,所谓的“半闲”,不过是“忙中乐自由”而已。至丘濬、李开先,则完全将“半闲”深化为一种“闲乐”。丘濬的“闲乐”之说,大抵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阐释“乐”,认为“夫人情所感者有七,惟乐为适意”。在七情中,有六情均属“感物而动”,受到外在之物的感动,唯有“乐”,则“生于吾之心,而适于吾之意焉”。可见,所谓的“乐”,是生于自己之心且能适于自己之意,是一种内心之乐,并非如功名、货利、词章、声色臭味、林泉花木、禅蜕仙真之类,需要“取之于身,资之于人”。二是阐释“闲”,认为“身之所享者非一,惟闲为实用”。这种“闲”,“无所慕于外,无所求于人,实有之,实用之,休休然无虞,优优然有余,油油然不拘”。(31)丘濬:《重编琼台稿》卷10《乐闲堂诗册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00页。两者相合,即为“闲乐”。三是“闲乐”的具体表现,就是归田之乐,甚至是一种“至乐”。丘濬认为,人一旦将“天下之物”系吝于心,人生之事,就没有一个止境。唯有“中有所主,外物不能干”,才称得上是一种“至乐”。《礼》所云“乐乐其所自生”,或者如谚语所云“人从生处乐”,亦即回到“生于斯,长于斯,老而休于斯,百年之后又正首丘于斯”的故乡之地,“聚景以成趣,即趣以生乐”,才算是“至乐”。(32)丘濬:《重编琼台稿》卷15、18《归田乐诗序》《长乐居记》,第286—287、370页。李开先所崇尚的消闲或闲适之乐,似比丘濬更无羁绊且显洒脱。他有一首《乐闲》诗云:“仕路征车早已休,天大事不关心愁。闲门昼永无车马,破牖更深见斗中。六十一龄随日积,百千万禊等云浮。心安自是身无病,药室虽倾不用修。”(33)李开先:《闲居集》卷3,《李开先全集》上册,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年版,第282页。摆脱仕路牵绊的晚年生活,自是再无车马喧扰的“闲门”,即使身处“破牖”的斗室之中,也有一种基于“心安”的快乐。李开先另一首《乐闲》诗云:“年今五十强,避世遁江乡。结友惟同归,养生无异方。近村千亩地,绕宅百株桑。身隐文焉用,心闲日更长。既非唐宿卫,不做汉贤良。对酒时临局,赢棋劝举觞。雨前惟苦旱,雨后却忧蝗。忧苦虽随众,天真乐不忘。”(34)李开先:《闲居集》卷4,《李开先全集》上册,第311页。“雨前惟苦旱,雨后却忧蝗”的忧苦虽同大众一样,但李开先更多的还是追求一种“心闲日更长”的天真之乐。

公安派袁氏兄弟,更是将“闲乐”观念发挥到极致。如袁宗道将颜子之乐,别解为“实不自知乐”。换言之,颜子之乐在与他人之困扰的比较中方得以显现。假若一个人常常自称“我安且逸”,实则内心很不闲旷。鉴于此,袁宗道将快乐推极至“无乐之乐”的最高境界,认为唯有如此,方堪称“真乐”。(35)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17《读书类·读〈论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44页。袁中道将邵雍的“潇潇洒洒”视为“第一等享福人”。在他看来,一个有了算计的聪明人,就会“镇日营营”,过分地计较得失,自然“心中劳苦亦大”。与其如此,倒不如做一个“三家村里痴人”,“三餐一宿以外,不晓图度者,翻为享福人”。换言之,袁中道所说的“乐”,并非“情欲”之乐,而是“身上无病,心上无事”,“闲得一刻,即为一刻之乐”。(36)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3《心律》,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7—8、10,16页。这种“闲乐”观,已为滑向及时行乐做了必要的铺垫。

二、“孔颜之乐”在明代的转向

恪守“孔颜之乐”者,自然能做到安贫乐道,甚至以贫为乐。如王琦,字文琎,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人。以乡贡试礼部副榜,授汝州学正,官至陕西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王琦为人清介自持,在官门不私谒,平生不治生产,居贫晏如。这在时人眼中自然是一种“自苦”之举,但在王琦看来,只要做到“无所愧于心”,即使“饥且寒”,也是“无所不乐”。(37)陆容:《菽园杂记》卷12,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54页。

真正秉持“孔颜之乐”的信念,做一个以贫为乐的实践者,其实并不容易,王承煃的故事即为典型一例。王承煃,字尚甫,又字尚夫,为袁中道表兄,家甚贫。据袁中道的记载,一日,王承煃酒后对自己的兄长王以明说:“人言弟贫,不知我之襟怀,富翁某甲子以千金见鬻不与也。”以明笑而识之。过了一年多,承煃生活困顿窘极,谋于以明道:“衣衫俱已典尽,更无一物可典当,奈何?”以明曰:“弟有一物,减价鬻之,亦大可治生,何为自窘?”承煃遍觅家中不得,苦求以明告知。以明道:“即弟向日不鬻与富翁之襟怀也。”闻者听后大笑。(38)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3《书王尚甫事》,第117—118页。这则笑谈大抵证明,贫与乐之间,并非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当士人真正面对物质性的困窘之境时,平日一直坚守的所谓“贫士襟怀”,必然会遭受巨大的冲决。孔子有言:“贫而无怨”。以贫为乐的实践者固不乏人,但更多的还是在安贫乐道的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怨气。李仲明的故事同样是贫士有怨的一个典型事例。歙县人李仲明当病革之时,自草《贫士传》,嘱咐自己的儿子春逢道:“我死,为我大署其碣曰:贫士李仲明之墓。死不憾矣。”正如钱谦益所言,临终前有此一举,足证仲明因贫而怨气不消,目的还是在于“志怨”。(39)钱谦益:《初学集》卷66《李德远墓表》,《钱牧斋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542—1543页。

上述两个典型个案已经证明,贫与乐之间的关系并非牢不可破,往往会受到残酷现实的冲决,进而导致“孔颜之乐”发生重大的历史转向,揆诸明代的事实,这种历史性的转向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从“无逸之乐”转向“逸乐”。细究“孔颜之乐”的内蕴,内心之乐并非天然的自得之乐,而是必须借助于战兢、戒慎、恐惧之类实践性的修行工夫。正如明儒胡居仁所言,学者动辄便要“寻滋味寻快活”,这是“未学行先学走”,其流弊则是“猖狂颠倒”。按照儒家的固有观念,必须先去穷理力行,一旦见理明,力行熟,则“自有滋味,自能快活”。孔子教人“博文”,就是“寻滋味处”;教人“约礼”,就是“入快活处”。(40)张怡:《玉光剑气集》卷13《理学》,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13页。换言之,所谓的“孔颜之乐”,理应是一种“无逸之乐”。袁中道也说:“乐者,心之体也。惕者,乐之卫也。”(41)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3《心律》,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7—8、10,16页。“乐”与“惕”的合一之论,说明明人在追求快乐之时,同样保持一种常惕、战兢的工夫。

明代的儒学实践也已经证明,更多的学者所追求的是一种“无逸之乐”。如元末明初人章溢,将其隐居之室称为“苦斋”,体现了一种以苦为乐的精神。他解释乐与苦之间的关系:“乐与苦,相为倚伏者也。人知乐之为乐,而不知苦之为乐。人知乐其乐,而不知苦生于乐,则乐与苦相去能几何哉?”(42)刘基:《刘基集》卷3《苦斋记》,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页。按:此文又载黄宗羲编:《明文海》卷327,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369—3370页。从儒家的内在精神来说,显然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无逸”之乐,而这种无逸,则主要表现在儒家学说在立志上所倡导的“健”与“勤”。关于此,杨士奇有下面的阐述:“学非勤无以致夫道,治非勤无以底厥功,故自古大臣君子于爱君也,必进《无逸》之说,于事君也,必躬非懈之行,而孔子于学者之问政,亦有无倦之教也。”(43)杨士奇:《东里文集》卷1《勤务堂记》,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页。可见,无论是“健”“勤”,还是“无逸”,其本在于一个“诚”字,无论是治学,还是事君,无不需要健、勤,并从中获取快乐。当然,这仅仅是出仕时的一种精神状态。如果士人不被君主所用,他们尽可以游离于儒家学说之外,享受一种“放逸”之乐。正如杨士奇所言,在读书讨论之余,恣其意之所适,遨游于自然的山水风光之间,抒发自己胸臆之浩然。这是一种摆脱了功名与官场俗务的放逸之乐,完全是自己内心的一种自得体验,至于富贵、贫贱、忧患之类,无以累乎其心。这可以一位别号“无逸子”的人为例加以说明。这位无逸子姓凌,名潭。其家世守一“勤”字,至无逸子,其勤益甚。所谓“无逸”,就是指勤,不但勤业,而且还勤学。究其“无逸”之勤的原因,显然是为了最终求得“长逸”。(44)丘濬:《重编琼台稿》卷20《无逸子传》,第411页。

“逸乐会”“闲适会”一类社团的出现,足以证明“孔颜之乐”已经从原本的“无逸之乐”转而变为“闲逸之乐”。高濂是追求闲逸之乐的典型人物,在《遵生八笺》中,他已将闲逸之乐和盘托出,这就是享受“四时幽赏”的一种闲逸生活。(45)高濂:《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巴蜀书社1988年版,第121—125、171—176、208—214、243—248页。所谓的“幽赏”,是一种“真赏”“真味”,有别于大众化的欣赏习惯和审美心理。首先,它有别于市门的“俗艳”“俗肠”,有时不过是一种“村家闲逸之想”。(46)高濂:《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春时幽赏十三条》,第122、124页。其次,它是一种个人心灵深处的体验,探求其中的“幽趣”。(47)高濂:《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春时幽赏十三条》,第122、124页。第三,它是一种“空”,是在一切无有的境界中寻求解脱。高濂曾在西湖边上的山阁之中,观山雨欲来时的景致,静静体味,甚至到了“忘机”之境。(48)高濂:《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夏时幽赏十二条》,第175—176页。

传统儒家士大夫的完美人格,照理应该是出则树勋业、播声实于当世,归则有高人逸士志节风流之可表。事实上,明代很多士大夫归休林下,或者那些没有出仕的老人,大多不过匆匆竟日、扰扰卒岁而已。正由于此,“逸乐会”“闲适会”的出现,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逸乐会一类士人社团的理论基础在于孟子之说,即在“独乐乐”与“人乐乐”,及“少乐乐”与“众乐乐”之间,选择一种“人乐乐”与“众乐乐”。换言之,儒家既倡导一种快乐文化,同时这种快乐并非是个人的自私之乐,而是群体之乐。福建泉州逸乐会始建于弘治四年四月,在会者17人,多为一些致仕的官员。此会标识“逸乐”二字,其实就是仿效九老、耆英诸会的遗意却又不尽相同,更体现了一种逸乐精神。(49)蔡清:《虚斋集》卷4《逸乐会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79—880页。至于“闲适会”则取“萧闲散适之义”,以及对“随时适兴”的追求(50)严果:《天隐子遗稿》卷10《闲适会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41册,第145页。,说明明代士人崇尚“逸乐”之趣几已蔚为大潮。

其二,从“以贫为乐”转向“以富为乐”。按照传统儒家学者的看法,塞门不仕,左对孺人,右顾稚子,已经是一种天下之至乐,根本用不着再怨天尤人,但其实并不尽然。面对晚明时期商业化的浪潮,开始兴起了一股“不知足”的精神。对此,谢肇淛揭示道:“如不知足,则卿相不已,必思帝王;帝王不已,必思神仙;神仙不已,必思玉皇大帝。而元会运世,百六阳九之期,于心尚以为未足也。”(51)谢肇淛:《寄郑孟麟》,周亮工辑:《尺牍新钞》卷1,第20页。这种“不知足”精神的极致,表现为公然对贪念的肯定。著名文人叶绍袁记下了岳父沈珫告诫他的一番训语:“古人行己清浊之间,此言非也。清不可以兼浊,浊不可以兼清,贪廉界限,直自审才术何如耳。自审才足以贪,不妨于取。既取矣,琐琐屑屑,畏首畏尾,徒污名耳;不取则已,取则万计,归而选声而听,列鼎而食,亦是大丈夫豪举之事。如才不足以贪也,即刘宠之一大钱,亦不可取,宁使妻子啼饥号寒,掉头不顾,坚守苦节耳。”(52)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叶绍袁原编:《午梦堂集》附录一,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32页。这虽然是明末人的一种怪论,但显已证明快乐并非只是与贫穷为伴,贪财同样可以获取足够的快乐。

随之而来者,则是明人开始重新审视快乐与贫富之间的关系。在儒家快乐精神中,存在着以贫为乐与富而好礼两种,均归于入道一路。如颜回身处陋巷之中,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其乐的精神境界,为孔子所称道;又子贡求财于齐鲁之间,孔子亦说:“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孔子尽管肯定子贡富而好礼,但评价终究不如颜回。到了明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显然出现了一些变化。如焦竑就子贡有了下面的一番新议论:“然子贡结驷连骑,卒成夫子之名,亦何必褐衣蓬户,乃为愉快乎哉?”(53)焦竑:《澹园集》卷28《鸿胪寺序班高君子晦墓志铭》,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14页。显然,对“富而好礼”有了更多的肯定与称道。换言之,只要“富而好礼”,富同样可以达臻愉快的境界。

其三,“及时行乐”观念盛行于世。明朝人的“行乐”观显然受到了通俗佛教的影响,尤其来源于对生死无常的清醒理解。从根本上来说,这种行乐观源自对财产以及贫富的基本看法。现实社会的贫富不均,必然导致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对此有所思考,并想出应对之法。思考的结果,显然是消极的,这就是无论是富贵之人,还是贫贱之人,在面对死亡之时则是公平的,进而导致及时行乐观念的流行。这种观念不但存在于上层士大夫社会中,而且在庶民中也广泛盛行。

在明代小说乃至歌曲中,可以广泛看到这种及时行乐乃至讽刺悭吝人的作品。袁宗道对他家乡几位以俭啬起家之人就持一种讽刺态度,认为“极可笑”。(54)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20《杂说类·俭约》,第294页。一旦打通钱财这一关,必然导致人们以旷达的心胸忘却世间的烦扰与苦恼。这明显带有一种游戏人生的意味。如袁宗道有诗云:“人生朝露复何疑,君归行乐正及时。醉月醉花从所好,听丝听肉讵言疲。自歌自吟还自寿,身前之名身后酒。才绝画绝智亦绝,君家名士谁堪偶。江南乐事难具陈,管领金谷须高人。”(55)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1《古诗类·顾仲方画山水歌》,第4页。细绎诗旨,基本反映了晚明士大夫及时行乐的思想。基于这种观念,袁宗道对那些过着奢华生活的人无不抱着一种敬仰的态度。这种奢华的生活事实上已经结合了素雅与豪奢。就住宅而言,既可以是竹篱茅舍,又可以是第宅园池,花竹幽深,甚至榱题轩楹,皆以髹漆,间以雕彩;就奉养而言,必是自待甚厚,后房声色侈丽,每当开宴之时,或是妓女,或是家姬,随从侍酒,无不容色纤丽。(56)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21《杂说类·杂说》,第296—297页。焦竑虽不否定“忧天下”,以及由此而来的“穷人之乐”,或“与人乐乐”“与众乐乐”,但细玩其言,还是以“即己之乐”为得。(57)焦竑:《澹园集》卷15《五云山十景诗序》,第157页。至袁宏道“五快活”的说法一出,更是将“真乐”置于物质欲望与精神消费之上,甚至“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到了家资田地荡尽,“一身狼狈,朝不谋夕,托钵歌妓之院,分餐孤老之盘,往来乡亲,恬不知耻”,同样也被袁宏道视为一种“快活”。(58)袁宏道撰、钱伯城笺校:《袁宏道集笺校》卷5《锦帆集》之三《尺牍·龚惟长先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206页。明代士大夫及时行乐的观念,至袁宏道的“五快活”,显已达到了极致。

三、从白沙之乐到卓吾之乐

细究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内在转向,最为值得关注的是从白沙之乐到卓吾之乐的变迁理路。进而言之,白沙之乐,得颜子之实;阳明之乐,得曾点之虚;一至卓吾,显已流变为“富贵利达”之乐。

(一)白沙之乐:得颜子之实

毫无疑问,陈白沙是“孔颜之乐”的传承者,且得颜子之实。正如明末清初人屈大均所言,所谓的“乐”,也有虚实之分。颜子之乐实,而曾点之乐虚。简言之,白沙应该已经得颜子之实。(59)屈大均:《广东新语》卷9《白沙逸事》,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77页。陈白沙对快乐精神的诠释,显然是基于对颜子的推崇。他认为,颜渊虽身在野,心中却存“为邦”之志。用则行,遂其治国之愿,这是一种乐趣;舍则藏,居陋巷以致其诚,饮一瓢以求其志,不迁不贰,还是不改其乐。(60)陈献章:《陈献章集》卷1《韶州风采楼记》,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6页。为此,白沙效法颜渊、季路,追崇安贫乐道的精神。他获知梁鸿“挟卜以游”的境遇后,就写信让他效法颜渊、季路:“闻足下有少田业,勤耕而节用,可以不死,虽甘旨之奉不足,亦士之常分,揆于道义,无不安也。舍此而他图,心日劳而困日甚,足下其如命何哉?”(61)陈献章:《陈献章集》卷2《复梁二教伯鸿》,第218页。这是劝人安贫乐道。白沙不欲富贵,而乐贫贱,并不仅限于心乐,而是能做到如周敦颐所说的“见其大”。(62)罗伦:《送白沙陈先生序》,《陈献章集》附录四,第923页。白沙早年家中甚贫,甚至向乡人贷粟,身处这样的窘况,仍处之若素。可见,白沙所谓的贫乐,无疑建立在“行不愧人”之上。他有诗云:“行不愧人贫亦乐,药能除老病何妨。”(63)陈献章:《陈献章集》卷5《至日病初起》,第427页。所指的就是这么一种贫乐。白沙确乎过着这么一种真乐生活:“景斜瓦碗方食,日晏柴门未开。五柳前身处士,一瓢今日颜回”;“一岁十匹衣,一日两杯饭,真乐苟不存,衣食为心患”。(64)陈献章:《陈献章集》卷5《漫兴》《随笔》,第543、517页。可见,白沙以颜回与陶渊明自拟。当然,他也深知,只有内心存有真乐,才能心无衣食之忧。

真乐是什么?真乐又生于何处?白沙在诗中作了明确的回答:“真乐何从生,生于氤氲间。氤氲不在酒,乃在心之玄。行如云在天,止如水在渊。静者识其端,此生当乾乾。”(65)陈献章:《陈献章集》卷4《真乐吟,效康节体》,第312页。所谓的氤氲,其出典在《周易》,原本是指天地阴阳之气的聚合。在白沙看来,这种天地阴阳之气的聚合,既不同于从饮酒中所能获取的感觉,也不是一种天地的自然状态,而是个人内心的玄妙感觉。这犹如行云在天,止水在渊,必须是在静中才能识其端倪。为了获取闻道的真乐,一生必须“乾乾”。乾乾一词,亦出自《周易》,云:“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一般将其解释为自强不息之貌。近人闻一多在《古典新义》中认为,乾乾当读为“悁悁”,为一种忧念之貌。结合白沙诗中之意,闻氏新解较为贴切。可见,白沙真乐的获得,显然建立在终身“乾乾”这种忧念之上。(66)白沙语南川林生道:“夫斯理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运。会此则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得此欛柄,更有何事?上下四方,往古来今,浑是一片。自兹以往,更有分殊,合要理会,终日乾乾,存此而已。”关于“乾乾”一词,白沙门生湛若水解释为“以语其功也”。此解与自强不息合。参见湛若水:《白沙先生改葬墓碑铭》,《陈献章集》附录二,第884—885页。

这就引发出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快乐是否是一种内在的感受?二是“闻道”是否是一种真乐?对此,白沙均有很好的诠释与回答。

前者可以读书与静坐之间的辨析为例加以说明。读书是否就是一种乐趣?这显然也是因人而异的事情。譬如,明代中期广东有一位学者伍云,他感到,每当读书之时,言愈多而心愈用,“盖用则劳,劳则不乐,不乐则置之矣”。所以,他自觉在平常日子里还是“惟坐为乐”。当然,他也深知儒家经典是圣贤垂世立教所寓,不可废弃,但自己的心境则是以静坐为乐,以读书用心为劳。对于这一疑惑,伍云向陈白沙请教。白沙以程子为例,说明乐在心中的道理。程子有言:“知之而至,则循理为乐,不循理为不乐。”程子视“循理”为乐。但白沙并不倡导静坐之乐。他认为,人一旦静坐,就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儒家之书,不可废读,但不可沉浸其中。一旦沉浸,就是“用心”,用心则不乐。但他并不因此而倡导废心,而是主张求心。换言之,真正之乐,则在于“得心”之乐:“仲尼、颜子之乐,此心也;周子、程子,此心也,吾子亦此心也。得其心,乐不远矣。”(67)陈献章:《陈献章集》卷1《寻乐斋记》,第47—48页。从程子的“循理”之乐,到白沙的“得心”之乐,不能不说是宋明学术史的一大转折。

就后者而论,白沙之学显然是要求达到一种在内心见理之后的“闻道”境界。这是内在之乐,不是诸如文章、功业、气节这些外在的东西所能取代的。究其原因,学者首先在于立志,这是“大本”,只有立志闻道,再经过内心的涵养工夫,文章、功业、气节才能值得称道。(68)陈献章:《陈献章集》卷1《书漫笔后》,第66页。

白沙之学以“自然”为宗,故以自然之乐为“真乐”。(69)陈献章:《陈献章集》卷2《与湛民泽九》,第192—193页。所谓的“自然”之学,正如白沙所说:“人与天地同体,四时以行,百物以生,若滞在一处,安能为造化之主耶?古之善学者,常令此心在无物处,便运用得转耳。学者以自然为宗,不可著意理会。”(70)陈献章:《陈献章集》卷2《与湛民泽七》,第192页。显然,白沙所谓的自然之乐,则是“出处语默,咸出乎自然,不受变于俗”。(71)陈献章:《陈献章集》卷2《与顺德吴明府三》,第209页。白沙所谓的“自然”之学,可摘其原文论之:

此理干涉至大,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运。会此则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得此霸柄入手,更有何事?往古来今,四方上下,都一齐穿纽,一齐收拾,随时随处,无不是这个充塞。色色信他本来,何用尔脚劳手攘?舞雩三三两两,正在勿忘勿助之间。曾点些儿活计,被孟子一口打并出来,便都是鸢飞鱼跃。若无孟子工夫,骤而语之,以曾点见趣,一似说梦。会得,虽尧舜事业,只如一点浮云过目,安事推乎?(72)陈献章:《陈献章集》卷2《与林郡博七》,第217页。

细绎其旨,大体反映了白沙忧乐合一的精神。这又可以从下面两点加以剖析:一是“舞雩”。既是曾点之乐,又是尧舜“气象”,即白沙诗云:“尧舜于舞雩,气象一而已。大者苟不存,翩翩竟奚取?”(73)陈献章:《陈献章集》卷4《赠世卿》,第300页。二是“鸢飞鱼跃”。此语出自《中庸》之“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一般论者将其解释为“上下察也”。明代学者罗钦顺认为,这两句话的语意与佛家所言“青青翠竹尽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大为相似,但境界上或许有所不同。(74)罗钦顺:《困知记》卷下,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5页。关于两者之异,罗钦顺进而论道:“诚以鸢、鱼虽微,其性同一天命也。飞、跃虽殊,其道同一率性也。彼所谓般若、法身,在花、竹之身之外。吾所谓天命、率性,在鸢、鱼之内。在内则是一物,在外便成二物。二则二本,一则一本,岂可同年而语哉?”(75)罗钦顺:《困知记续》卷上,第59页。

借助于上面的系统梳理与分析,可以对白沙之乐作如下总结:其一,白沙之乐深得“孔颜之乐”的真髓,尤其是得颜子之实。其二,在对“孔颜之乐”的诠释上,白沙之乐已开始与宋儒程颐分道扬镳,将程颐的“循理”之乐化为“得心”之乐。正如明人张诩在《白沙先生墓表》中所言,白沙显已“迅扫夙习”,借助于“或浩歌长林,或孤啸绝岛,或弄艇投竿于溪涯海曲,忘形骸,捐耳目,去心志”,真正达到了“自信自乐”。(76)陈献章:《陈献章集》附录二,第882—883页。其三,白沙的“自信自乐”,尽管明言君子对于“立身之大节,出处进退之大防”,亦“不可不闻”,但确乎是从“自爱其身”落脚。换言之,在爱的等差上,白沙主张“先自爱其身”,然后才“推己及物”。(77)陈献章:《陈献章诗文补遗·与易赞书》,《陈献章集》附录,第697页。正是在这一点上,白沙之乐开始与“孔颜之乐”渐行渐远。吕柟的“孔颜之乐”,只是从“忧处解下来便是乐”,故尚讲究“发愤忘食”与“乐以忘忧”,甚或“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而白沙之乐,则是“推开了事去乐”,那么其流弊必然会带来“晋人竹林之风”。(78)吕柟:《泾野子内篇》卷26《春官外署语第三十三》,第270页。其四,就隐者之乐而言,白沙是“以道而隐”的真隐者。过去的隐君子,因不得志于时而自甘沉冥,其心虽超然出于尘弢之外,但必须有所“寄”而后快,即借助于外在的力量,诸如山水、曲蘖、著述、养生等,以战胜内心的不平之气。换言之,一般的隐者之乐,无不需要“寄物”,即“借怡于物,以内畅其性灵者”,其乐自外而生。唯有闻道之人,“惟心休而不假物以适者”,方为“真隐”。汉代以后,以道而隐的真隐者,只有宋代邵雍一人,倡言“学不至乐,不可言”,真正做到了“不借力于物,而融化于道”。而白沙之学,堪称“近于乐”。白沙以“觉”生“乐”,一旦洞明心地之后,处穷处达,无往而不适。一如明人袁中道所言,白沙之乐是宋儒邵雍的真血脉。(79)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3《赠东粤李封公序》,第18—19页。

(二)阳明之乐:得曾点之虚

同为心学,然在快乐精神上,白沙与阳明则稍有区别:若是白沙之乐得颜子之实,那么,至王阳明,明人之“乐”变而为注重“不器”之虚。那么,白沙之学与阳明之学起脚处有何差异?对此,明人王渐逵已是一语道破:“白沙之学在于求孔颜乐处,阳明之学在于致良知。”(80)王渐逵:《答王龙溪书》,《明文海》卷165,第1661—1662页。若以“良知”为中心加以考察,再将其置于与白沙之乐的比较语境中,则可知阳明之乐,大抵不外乎下面几层内蕴:

其一,“乐”是心之本体,而心体则又“活泼泼”的。黄勉之在给王阳明的书信中,曾经就儒家所谓的“乐”进行了讨论,认为“人之生理,本自和畅,本无不乐”。正是因为被“客气物欲搅此和畅之气”,才导致“间断不乐”。至于“学”,就是为了恢复“吾性本体之乐”。王阳明倡导“乐是心之本体”之说,借助于“致良知”(即“谨独”)的工夫,最终确立“良知即是乐之本体”之论。(81)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5《文录二·与黄勉之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所谓的“乐是心之本体”,是说圣人之学并不束缚苦楚人,而是完全可以发挥个人的才气,狂亦可,狷亦可。这种学问,显然不同于宋儒那种装作“道学”的模样,而是继承了孔子与曾点言志的精神。至于心体是“活泼泼”之说,阳明则又引《论语》中“逝者如斯”加以阐释。他说:“须要时时用致良知的功夫,方才活泼泼地,方才与他川水一般。若须臾间断,便与天地不相似。此是学问极至处,圣人也只是如此。”(82)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3《语录三·传习录下》,第103、96、104页。可见,所谓心体是“活泼泼”的,实则来自“致良知”的工夫。进而言之,阳明之乐,与他的心学思想相辅相成,将“自以为快”视为心的起始,而心乐之旨,无非是“自快其心”而已。(83)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六·题梦槎奇游诗卷》,第924—925页。

其二,乐是道,而良知更是一种“至乐”。通观阳明对“孔颜之乐”的理解,显然是将“乐”视为一种儒家之“道”。他说:“‘发愤忘食’是圣人之志,如此真无有已时;‘乐以忘忧’是圣人之道,如此真无有戚时。恐不必得不得也。”(84)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3《语录三·传习录下》,第103、96、104页。在此基础上,阳明视“良知”为一种“至乐”,显然是将儒家以道为乐之说进行了初步的转化。他说:“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人若复得他完完全全,无少亏欠,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85)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3《语录三·传习录下》,第103、96、104页。阳明关于良知心体之乐的阐述,可以从他的后学查铎之论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查铎笃信阳明“致良知”之说,当时讲阳明学者已各立门户,查铎却守之不易。如论学道:“良知不执于见即曰虚,不染于欲即曰寂,不累于物即曰乐。”(86)焦竑:《澹园续集》卷13《宪副毅斋查先生墓志铭》,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018页。可见,所谓的“乐”,就是良知“不累于物”。换言之,凡是良知不被外物所累,均可视为一种“乐”。这仍然是心学的基本内涵。尤其是将“乐”与“虚”“寂”并列,足见阳明之乐有偏于曾点之虚的面相。

其三,阳明之乐,已与白沙之乐稍有差异。这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与白沙将行游之乐与求道之乐相合不同,阳明尽管承认山水之乐,但以求道之乐为最高追求。他在《答聂文蔚》书信中明言,在山水间优哉游哉固然是天地间的一种快乐,但他更愿恪守孔子之“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无暇去“外慕”山水之乐。(87)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2《语录二·传习录中》,第81—82页。二是阳明关于“自然”之说,不同于白沙仅仅偏于“洒落”的一面,而是处于“敬畏”与“洒落”之间。换言之,所谓的“洒落”,并非“旷荡放逸,纵情肆意之谓”,而是出乎“良知”的本体,再加之“戒慎不睹”“恐懼不闻”的工夫,使“心体不累于欲”。于是,所谓的“自然”,亦即“出乎心体,非有所为而为之者”。(88)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5《文录二·答舒国用》,第190—191页。

其四,阳明之乐,在“君子之乐”与“小人之乐”之间取得了一种中庸的定位。一方面,阳明将快乐分为君子之乐与小人之乐,即“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89)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六·为善最乐文》,第925页。另一方面,阳明又认为,“乐”是心之本体,虽不同于常人的“七情之乐”,亦不外于“七情之乐”。进而言之,圣人的“真乐”,“亦常人之所同有”。(90)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2《语录二·传习录中·答陆原静书又》,第69—70页。正是在这一点上,阳明之乐不同于宋儒之乐,而是带有一种庶民化的倾向。

基于上述的梳理,阳明之乐大抵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一是阳明认为,心的本体是乐,乐的本体又是良知,乐在良知中,生意盎然,生生不息。阳明之乐,既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之乐,又是孟子“仰事俯育”之乐。此乐存于内心之中,是无穷尽、至高无上之乐,更是一种真乐。(91)王阳明:《王阳明先生答问书翰》第五封,日本天理图书馆藏,转引自赖福顺:《天理图书馆藏王阳明手迹之学术价值》,《庆祝王恢教授九秩嵩寿论文集》,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系,1997年,第184—185页。阳明内心所求之乐,即为这种至乐,阳明的乐趣,更在于此。二是程颐认为自己体认出来的是“天理”二字,阳明则认为良知即是天理。在诠释“孔颜之乐”的过程中,若说程颐是体认天理之乐,阳明则为致良知之乐。两者从根本上说,似乎差别不大,但中间的途径却有直截迂曲之异。(92)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6《文录三·与马子莘、与毛古庵宪副》,第218—219页。在快乐观上,白沙与阳明有所差异,其功效实则归趋一致:白沙将程颐的“循理”之乐,化为“得心”之乐;阳明则将程颐外在的“天理”之乐,内化为心中的“良知”之乐。

(三)卓吾之乐:“富贵利达”之乐

阳明之乐,在其后学中得以继承与发展。阳明后学快乐精神的内在演变理路,大致沿着以下三个路径展开:一是继承阳明之乐,且将阳明之学推极到“以乐为学”,以泰州学派为代表。二是质疑“以道为乐”,倡导无乐之“乐”,以钱德洪之说为代表。禅门有“二障”之说,即“事障”与“理障”。钱德洪借用禅门之说,倡导除去“二障”。三是对王门之乐加以修正,回归宋儒“循理”之说,普遍见于王门与非王门学者。

尽管王门学者中不乏修正之论,但更多的还是将阳明之乐发挥到极致,甚至轶出了阳明学的樊篱。李贽(卓吾)堪称典型之例。卓吾之乐,大致可以从以下几点观之:

其一,卓吾之乐,是对宋代以来儒家快乐精神的内在传承,故尤其关注人伦物理之乐。卓吾感到“有身是苦”,而以“学道”为乐。他所谓的“道”,就是儒家之道,亦即人伦物理之道。追求儒家之“道”,其实就是卓吾获取“真乐”的过程,大体包括了“志道”“据德”“依仁”“游艺”几个阶段。求道过程到了“游艺”的阶段,就已经到达真乐,不可有加。不过,卓吾所谓的“真乐”,是一种“工夫一片则体用双彰,体用双彰则人我俱泯,人我俱泯则生死两忘,生死两忘则寂灭现前”的境界(93)李贽:《续焚书》卷1《与陆天溥》,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页。,就难免羼入了佛学的因子。

其二,卓吾之乐,存在着内在的矛盾性。卓吾对富贵之乐持排斥态度,追求一种“达人”之乐。卓吾眼中的“穷”,并非属于物质生活层面的“世穷”,而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不闻道”之穷。换言之,“乐莫乐于安汝止”,亦即在于闻道之后的知止。(94)李贽:《焚书》卷3《卓吾论略》,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6页。卓吾认为,“富贵荣名”并非真正的快乐,在“达人”看来,富贵荣名不过是“土苴”而已。(95)李贽:《焚书》卷3《李中溪先生告文》,第120页。卓吾对富贵、贫贱、穷达、夭寿重加辨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只有一个人时常知足,才会常足,所以能“富”;只有一个人能脱俗,才会不俗,所以能“贵”。(96)李贽:《焚书》卷6《富莫富于常知足》,第227—228页。

值得关注的是,卓吾之乐在继承儒家真精神的同时,开始有向“富贵利达”之乐甚至“自私自利”之乐转化的倾向。当阳明开启心学之时,诸如好色、好利、好名之心,均被归于私心,理应将其“扫除荡涤,无复纤毫留滞”。“闲思杂虑”,也被阳明归入“私欲”,需要加以去除。阳明认为,诸如闲思杂虑一类,“毕竟从好色、好利、好名等根上起,自寻其根便见”。唯有如此,“此心全体廓然,纯是天理,方可谓之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方是天下之大本”。(97)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1《语录一·传习录上》,第22—23页。而至卓吾,不仅首肯“富贵利达”之乐,甚至认同“自私自利”之乐。

明代士人之忧乐观到了李贽,已经发生了完全的转变,即从“万民之忧”转而变成个人的“富贵利达”之乐。卓吾有言:“富贵利达所以厚吾天生之五官,其势然也。是故圣人顺之,顺之则安之矣。是故贪财者与之以禄,趋势者与之以爵,强有力者与之以权,能者称事而官,懦者夹持而使。有德者隆之虚位,但取具瞻;高才者处以重任,不问出入。各从所好,各骋所长,无一人之不中用。”(98)李贽:《焚书》卷1《答耿中丞》,第17页。卓吾此说的精华所在,就是主张“不见一丝作为之迹”,而后达到“自享心逸日休之效”,这显然有老庄以来并为白沙所继承的自然之学的影子。

当然,卓吾之乐来源于卓吾之学。卓吾之学,已不再是宋儒那样玄虚的“道”与“天理”,而是转向了“百姓日用之迩言”。所谓的“真迩言”,无非就是“世间一切治生产业等事”,诸如“好货”“好色”“勤学”“进取”“多积金宝”“多买田宅为子孙谋”“博求风水为儿孙福荫”,都是百姓“所共好而共习,共知而共言者”。在卓吾看来,若是真能在这些“迩言”上反而求之,就能识得自己的“本来面目”。(99)李贽:《焚书》卷1《答邓明府》,第40页。随之而来者,则使卓吾之乐有时近乎自私自利之乐。如他公然宣称,自己著书,全是“为求以快乐自己,非为人也”。(100)李贽:《焚书》卷2《寄京友书》,第70页。他甚至说:“我以自私自利之心,为自私自利之学,直取自己快当,不顾他人非刺。”(101)李贽:《焚书增补一·寄答留都》,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65页。显然,卓吾之乐与传统儒家之乐已大有区别:传统儒家之乐在学术上主张“一体万物”,在行为上“谨言慎行”;而李贽在学术上倡导“自私自利”,在行为上“纵狂自恣”。

其三,从功名富贵之乐向方外之乐的转变。“孔颜之乐”问题,尽管牵涉到人一生之中的饥渴而求之事,但归根结蒂还是如何看待人生的价值问题。卓吾认为,众人之病,病在好利,而贤者之病,则病在好名。如果不以名诱惑那些贤者,就很难被他们所接受。所以,只能渐次开导,使他们慢慢归于实处,求名之心转而变无。这就是孔子善诱之法。最令卓吾担心的是,自孔子之后,这种善诱之法已经失传。所以,人们的“食饮”之乐,再也无法回复到孔颜的境界。(102)李贽:《焚书》卷2《答刘方伯书》,第53—54页。卓吾说这番话,就是为了证明自孔子之后讲学已经毫无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说,“孔颜之乐”只能存在于孔子、颜子的时代,而在明代,无论贤者,还是大地众生,无不以追求功名富贵为乐。无奈之下,李贽只好“落发出家,求方外之友以为伴侣”,也就有了从功名富贵之乐向方外之乐的转变。

余论:快乐精神与“乐感文化”

若是对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加以仔细的辨析,可以分出两大层次:一是世间之乐,二是出世之乐。无论是对大自然之乐的格外欣赏,还是对出世之乐的追求,大抵说明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显已受到佛道的渗透。

在世间之乐亦即所谓的“世乐”中,又可分出不同的等次,且乐之追求更属无涯。在王慎中看来,所谓的“乐”,有“悦色者”所尚的“粉白黛绿”“衿襦珰珮”,有“博弈者”所乐的“六博叫枭呼卢”,有好勇者所喜的“击槊试剑”,有好艺能者的“图画鉴古玩物”,有风骚自鸣之士的“矜才于形容,尽态于藻繢”。世乐虽有高下之分,清浊之辨,却均遭到“儒者”的非议。(103)王慎中:《聚乐堂记》,《明文海》卷336,第3448页。换言之,儒者所求之“乐”在于知“道”以后的一种精神境界。焦竑同样视儒者的得“道”之乐为快乐精神的最高层次。在焦竑看来,佳人相伴、美酒品尝乃至豪赌,不过是世俗之人共同感到愉快的事,亦即所谓的“世俗之乐”,完全是物欲乃至肉欲的享受。这种沉溺于物欲享受的快乐,在一些鉴古玩物之人看来,无疑多有“垢浊”。于是,有人“则以法书图画之为清,弹琴弈棋之为适矣”,进而追求“清适”之乐。但在“清适”之乐之上,尚有一种“与名胜相招邀,与山水为游衍”的达人山水之乐。上面三种“世乐”,在焦竑眼中仍不脱“以我徇物”,甚至“丧己以逐物”。唯有得道之士,才能做到“为物所徇则我贵”,甚至跳出“丧己以逐物”的世俗怪圈。(104)焦竑:《澹园集》卷18《李如野先生寿序》,第206—207页。毛元淳对快乐进行了辨析:一是区分“山水之乐”与“声色之乐”:“山水之乐,到后愈觉有味,可以陶情;声色之乐,到后愈觉无味,适以害性。”(105)毛元淳:《寻乐编》,第479,480,482、484、485页。在两者的选择中,更取“山水之乐”。二是辨析“嗜欲”“功名”之乐与“读书”“道德”之乐:“嗜欲之可乐,不如读书之真乐;功名之可贵,不如道德之真贵。”(106)毛元淳:《寻乐编》,第479,480,482、484、485页。在两者的选择中,更倾向于追求“读书”“道德”之乐。当然,在追求“孔颜之乐”的同时,明代的儒者显然更与陶渊明、邵雍两人“气味相投”,称大自然为“绝妙一部鼓吹”,借大自然陶冶自己的“性情”,视大自然为一大“安乐”之法,是“真目前乐事”。(107)毛元淳:《寻乐编》,第479,480,482、484、485页。

人处世上,各有所好,但世间之乐,显有清浊之别:好财、好色、好饮,是“浊者”之乐;好古玩、好琴棋、好山水、好吟咏,是“清者”之乐。再往上进一层,则为“好读书”,做到开卷有益。这些嗜好,虽有清浊之别,但仍不脱“世间法”。所以,在晚明名僧袾宏看来,真正的快乐理应是出世之乐:或“好读内典”,或“好净其心”。唯有如此,方“渐入佳境,如食蔗然”(108)袾宏:《竹窗随笔·好乐》,张景冈点校:《莲池大师全集》下册,华夏出版社2011年版,第71—72页。,愈好愈乐。

进而言之,追溯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源头,实则有二:一是承继“孔颜之乐”而来,这是儒家的精神命脉,以精神的快乐为终极追求。若是将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置诸文化——心理结构或民族性格的视阈下加以观察,显然是传统中国“乐感文化”的一种精神产物。按照李泽厚所论,传统中国“乐感文化”下的快乐精神,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普遍意识或潜意识,且成为一种文化——心理结构或民族性格。在“乐感文化”的照映下,所追求的“乐”并非动物式的自然产物,而是后天修养的某种成果。这就是说,“乐”在中国哲学中实际具有本体的意义,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成果和表现。正是在这一点上,构成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中国是一种“乐感文化”,是以身心与宇宙自然合一为依归;而西方是一种“罪感文化”,以灵魂归依上帝。(109)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90—296页。二是继承魏晋士人快乐精神而来,这是杨朱甚或老庄的精神命脉。据冯友兰之论,魏晋名士中存在着一种快乐主义的倾向,这种快乐意趣来自《列子·杨朱篇》,是以“放情肆志的人生观”作为宗旨,且将人生享受视为终极的意义与价值,甚至将肉体的快乐置于精神的快乐之上。(110)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92页。明代的名士之风盛行一时,且多以魏晋名士为样板。(111)陈宝良:《明代的名士及其风度》,《安徽史学》2018年第1期。在名士风度熏染之下,明代士大夫及时行乐的精神在受到世俗佛教影响的同时,更是对老庄精神命脉的传承。就此而论,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熔儒佛道于一炉,进而趋于世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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