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万燕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 235000)
《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证证明的法定效力进行了规定,即若是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则其在法官审理案件中将会被赋予直接效力——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应当予以采纳并适用,这使得公证证明在法律层面上获得了肯定并对公证证明赋予了更多的使命。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它是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相关当事人和组织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和规定对民事法律事实和行为以及相关文书真实合法性进行证明。它主要是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身份财产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公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公证本身是一项国家赋予的特殊证明活动,由特定机构和特定人员进行公证;第二,公证的标准是真实、合法;第三,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第四,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人身财产合法利益;第五,公证证明程序是法律规定的且具有严格程序性;第六,公证证明是依申请进行的,体现了国家行为和意思自治的结合;第七,公证证明是信用证明。
公证制度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具有程序性,另一方面则对纠纷的发生具有预防功能。它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相关人员和组织提供有普遍证明效力的公证证明,预防纠纷并减少纠纷,规范民事交易活动,维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并且通过一系列的公证证明活动,能够提高民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其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