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子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0434)
通读《政府论》一书全文,约翰洛克虽并无明确在书中提出“人权”二字,但却常以“自然权利”“天赋权利”“当然权利”等词指示一种人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一些权利。洛克当然是以资产阶级学者的视角来看待人类社会的起源、人际关系的由来、政治社会的起源发展等问题,这是应当予以批判的,但正是在这种错误的看待事物的方法理论中,洛克却找到了失落的“所罗门王的宝藏”—珍贵但却同样容易忽视的人权—古往今来,无数的封建统治者所极力否认的便是所有人的一致性,正是由于每个人内在的同质性才是文明由落后向先进过度的根本推动力,洛克以局限性的阶级立场、缪误性的研究方法、不彻底的理论归纳提出了一个近代以来最具正确性最具感染力的人权观念,从这一点就足以奠定洛克资产阶级理论经典大家的地位。[1]《政府论》一书中,约翰洛克注重关注了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这三项他认为最基本的天赋人权,不可否认这跟约翰洛克是一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有着天然的联系,但这三项权利也是普通人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下文将对三项权利进行基本的说明阐述。
自由是约翰洛克构建政府理论的出发点也是他着重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洛克认为自由作为人类社会的基石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一是每一个人身体和行动的自由,在产生政府的原初状态每一个自然人都是作为不依附于其他人的独立个体行动和存在,他们可以自由从事无害于他人的活动、自由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