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强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天津 300384)
民间舞演员的“环境意识”具有特指性,并非传统意义上环境社会学中的哲学概念。其意是指民间舞演员在表演时对该民族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认识水平和认识程度,又是民间舞演员为充分展现该民族舞蹈风格特点、传达作品意境而不断调整的自身心理活动与表演行为,协调民间舞演员与原始民族环境、民间舞演员与舞台环境相互关系的表演活动的再现性。民间舞演员对某一民族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实地体验或学习了解后,形成对该民族的基本认知,并在掌握该民族舞蹈语汇的基础上,通过有意识的联想,在头脑中拟造出该民族特有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从而在舞台环境中表演这一民族特定环境中的舞蹈时,可以使动作语汇、形象塑造与情感表达更具真实性与感染力,呈现出该民族舞蹈特有的风格特点与地域特色。
实地体验与感受各民族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对民间舞演员来说尤为重要,这是促成民间舞演员“环境意识”的先提条件。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各民族不同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因素造就了不同的民族意识(性格);风格迥异的民间舞蹈又是各族人民民族性格的外化形式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广大舞蹈先驱们深入地方采风学习,对各民族舞蹈元素进行了搜集与整理,并加工、提炼成较为系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教材,创作出内容多样的民族舞蹈作品,如:贾作光先生创作演出的《鄂尔多斯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