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小朋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对村级档案的管理机制、收集整理、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等作出规定,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性和可行性。2020年以来,临沂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实施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221工程”,让我县村级档案工作水平得到了有效的规范和很大的提升。笔者下面就村级立档单位全宗号的设置谈谈自己的见解。
过去由于村级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较少,加上在《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9号令)中村级档案不在县级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导致村级立档单位一直没有明确的全宗号。那么行政村究竟能不能作为“全宗构成者”,即立档单位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档号编制规则》(DA/13-1994)中明确将全宗号定义为“档案馆(室)给定每个全宗的代码”。2012版《全宗指南编制规范》中对全宗的定义是,“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对于全宗构成者的定义是“具有社会独立性的社会成员(组织与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全部档案”。显而易见,独立性是档案全宗构成者的最重要因素。目前,档案界公认的判定是否属于全宗构成者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可以独立履行职能,主要指可以对外行文;二是可以作为独立的预算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指具备独立的财务权;三是具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