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档案馆编研工作

2021-11-27 13:58:53王成舜
山东档案 2021年6期

文·王成舜

新修订的档案法第33条规定: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资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档案编研就是档案工作者以档案资源及相关信息为基础,以满足利用者对档案信息需要为主要目的,对档案内容和相关信息采集、分析、加工、整理,综合制作更系统、更科学、更便于利用的著作、档案汇编、参考资料、专题研究等成果。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编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县级档案编研工作要紧贴时代脉搏,适应社会的发展大潮,实现编研工作的转变与更新,以适应新时代的档案工作。

一、县级档案馆编研工作的现状

(一)没有大编研的思维。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单纯看摊守业思想形成了“重管理轻利用”的倾向,传统管理模式必然会受到社会发展大潮的冲击。

(二)馆藏门类不齐全、结构不合理。档案信息及数量不丰富,文书档案相对较多,其他门类档案及地域特色档案较少,档案编研工作受到了馆藏档案质量、数量的制约。

(三)编研资料选题范围狭窄趋同、品种单一。脱离现实需要,缺乏对馆藏内容的全面细致了解,编辑大事记、组织沿革等较多,没有体现自己特色的优质产品,不能贴近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没能更好满足人民的急盼需求。

(四)没有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不能针对馆藏进行学习研究,造成编研工作被动拖沓的局面。

(五)没有处理好编与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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