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晓原
(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吕梁分公司,山西 吕梁 033000)
税制改革改变了国内的税制环境,尤其是2016年全面落实营改增后,广电企业可享受的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动。理论上来说,合理利用税法、税收政策等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压力,因此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企业应提升纳税筹划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为企业节税、拓展利润空间助力。
营改增之后,广电行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广播影视税率由之前的3%调整为6%,虽然税改之后能够抵扣进项税,但是由于业务范围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抵扣所产生的降税效应并不明显,进项税额抵扣并未达到降低税额的目的。而且在信息技术的驱动下,广电行业逐渐向基础电信方向转变,需缴纳11个百分点的增值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行业的税负,使得税负成本增加,利润下降。2018年,相关部门对广电行业的基础电信业务的税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原来的11%降至10%,2019年又进一步下降到了9%,税率下调预示着广电行业缴纳增值税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负压力,为企业拓展利润空间,增强竞争优势奠定了资本基础[1]。
就广电行业而言,广告是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另外还包括组织活动收入,其公共支出包括水电费、设备维护费、人工成本费等,其中前两种费用都可以获取可抵扣的发票,而针对组织活动支出,则主要有场地、设备租赁,演员劳务等,其中租赁场地和设备均可以取得专用发票,演员劳务虽然在总支出中占有较高比重,但是不易获取发票,如果与专业演艺公司合作,由其开具发票,则会增加成本。……